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心得体会 观看人民检察心得体会(2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心得体会一
《人民的名义》海报这部投资1.2亿元的电视剧,是之后首部全方位深刻表现反腐的剧作。在人物和格局上,《人民的名义》有了重要突破,反面角色的最高级别直至副国级,也因此被称为“史上尺度最大的反腐剧”。创作了同名小说、同时担任该剧编剧的著名作家周梅森认同一个观点: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更加严峻的任务和要求,让反腐题材作品上不封顶,天塌不下来!
“后,竟没一部像样反腐剧”
在今年1月《人民的名义》出版前,曾以《人间正道》《绝对权力》《国家公诉》等政治小说闻名的周梅森已经有8年没有出版新作。《人民的名义》写写停停6年,始终难以完成。
转机出现在20xx年。当时,最高检影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三次找到周梅森,希望他能写一部新剧。周梅森记得,对方对他说:“之后,对反腐这一举国关注的大事,竟然还没有一部像样的电视剧作品,希望能抓好这个事情。”在意识到对方是“玩真的了”的周梅森,在两年之内,写完了30万字的小说,并改写成60万字的电视剧本。
《人民的名义》剧照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拍完送广电总局审查时,周梅森曾跟导演李路打了招呼,要做好删掉5集、改1000次的准备。但审查仅仅十天就通过了,这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的前作《绝对权力》和《国家公诉》送审时,分别修改了八九百处。周梅森坦言,反腐剧的春天来了,“以前主管部门可能认为反腐剧是负能量的,但这样的思维现在改变了,腐败必须正视,不是闭上眼,腐败就不存在了。”
《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在周梅森一开始的写作计划里,落马官员并没有小说和电视剧中都出现的副国级高官赵立春,最高级别为省委副书记。但原中国作协党组书记翟泰丰的一句话令周梅森印象深刻:“后倒掉这么多的贪官,反腐形势这么严峻,你能这么轻描淡写吗?”因此,剧本以陆毅饰演的检察官侯亮平办案为线索,写到h省新任书记沙瑞金与贪腐势力较量,更将范围扩大到已经升任“副国级”的老书记赵立春留下的重重积弊。
“官员从云端掉下来,心态会是怎样的”
创作《人民的名义》时,一直有个问题困扰着周梅森:那些道貌岸然的官员,一旦从云端掉下来,他们的心态会是怎样的?带着这样的疑问,周梅森在最高检影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南京的浦口监狱,与一些落马官员、检察院及驻监检查所的干部开了几个小型座谈会。他这样形容自己笔下的落马官员:“他们不是魔鬼,也有血有肉。”
《人民的名义》剧照周梅森在浦口监狱见到的基本是厅局级干部,在监狱里待了7到20xx年,他们都是在掌握实权的高危岗位上。极少的干部一上来就贪污,大多数都是因为一念之差,或者是因为身边人出事牵涉进去。剧中,h省委、省会城市市委书记的老婆收了别人三张卡的情节,就来自南京市浦口区反贪局的一个真实案例。周梅森介绍:“因为要买的衣服很贵,钱不够,这个官员拿了受贿的卡消费,检察机关的证据就这么坐实了。”
在《人民的名义》中,不少剧情会让观众看起来似曾相识。剧中,侯亮平为清点一位贪污处长家里的2.3亿元现金,用坏了12个验钞机。这个典型的小官巨贪角色,原型是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周梅森创作《人民的名义》期间,正是不少贪官触目惊心的贪腐案件见诸报端之时,他也因此感慨:“比作家们的描写精彩得多。”
贪腐背后有对政治生态的描写
事实上,《人民的名义》中破获贪腐案情节只占三分之一篇幅,曾在徐州市政府挂职担任过一年副秘书长的周梅森,充分了解政府的运作形式,他用了一半的篇幅讲各级官员在官场如何“活动”。剧中,h省帮派林立,形成许多利益团伙。
一位干部看完《人民的名义》,曾问周梅森,怎么能写这么多帮派,比如秘书帮、政法帮,这些词在过去都很忌讳。当时,周梅森这样回答:“你看看20xx年1月13日在第xx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内绝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 。”这位干部听完后,不做声了。
《人民的名义》剧照在周梅森看来,《人民的名义》绝不仅限于贪官贪污的数字,而是要把腐败给老百姓带来的伤害说清楚。这样的安排,也源于周梅森自身的经历,他在20xx年曾卷入民营企业倒闭潮,打了一场股权官司,在了解某些地方经济乱象的同时,也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人民的名义》中提及了一家破产工厂,在腐败的侵蚀下,工人们付出了血淋淋的代价。
推荐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心得体会二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突出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对我市关键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探索建立对我市国资国企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加强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等各类企业代表组织的沟通联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逃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99人,提起公诉379人。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检察官访民生”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网络安全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嫌疑人554人,提起公诉610人。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为新形势下沈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消除犯罪隐患开辟新路径。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203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被评为“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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