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骗进课堂心得体会和感想 反诈进校园防骗课堂心得体会(6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反诈骗进课堂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今年x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xx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帷幕,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吹响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冲锋号。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作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之一,民政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于x月xx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印发打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整治养老服务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x月xx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第一次推进会,部署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加大宣传发动提高识别防范能力
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x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xx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xx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xx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xx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加强线索排查形成风险管控合力
xxxx年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xxxxx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xxxxx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题反诈骗进课堂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一、诈骗的主要形式:
1、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2、借中介为名进行诈骗
3、以特殊身份进行诈
4、以遇到某种祸害急需别人帮助的身份进行
5、以小利取信,进行诈骗
二、受骗原因:
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
(1)虚荣心理;
(2)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
(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4)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
(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
(6)贪求美色的意识;
(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以中学生为例
1、思想单纯,分辨能力差
很多同学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有“十年寒窗”的经历,与社会接触较少,思想单纯,对一些人或者事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更缺乏刨根问底的习惯,对于事物的分析往往停留在表象上,或根本就不去分析,使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
2、感情用事,疏于防范
帮助有困难的人,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但如果不假思索去“帮”一个不相识或相识不久的人,这是很危险的。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有不少大学生就是凭着这种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之心,一遇上那些自称走投无路急需帮助的“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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