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岗位安全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 铁路岗位安全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七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铁路岗位安全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职责范围
古勒鲁克乡铁路段自1312.27km-1349.080km,共36.81公里。其中,桥梁32座,涵洞72个,过道3条。 2村区域 (8.158km)
4村区域(8.226km)
5村区域(4.026km)
6村、7村区域(8.240km)
8村区域(11.642km)
二、工作目标
1、确保本村不发生因治安问题导致的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险性事故。
2、确保本村不发生因治安问题导致铁路运输中断的事件。
3、对于可能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各种矛盾纠纷村领导要及时排查,协调;能够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涉路矛盾纠纷,不发生因治安问题造成的冲击铁路、拦车断道等群体性整体。
4、经常组织本村护路人员对铁路沿线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巡护网络,特别是重点时期、重点列车的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
5、铁路站场周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挂牌督办整治的重大治安问题。
6、本村居民严禁在铁路两侧20米以内或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
7、确保辖区内村民不私设道口。
8、严禁哄抢、拆卸、盗窃铁路运输和路材路料。
三、考核
年底乡铁路护路领导办公室将对铁路沿线各村铁路护路情况进行检查,对于铁路护路工作完成出色的村给予奖励,否则给予处罚。
四、责任签名
古勒鲁克乡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办公室:
各村稳定负责人:
年 月 日
推荐铁路岗位安全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在局工会、段领导的信任关怀下,我非常荣幸,成为20__年铁路局的职工代表,作为一名基层的职工代表,深感这是一种荣誉,是一种动力,更是一种责任,要用宽阔的胸怀,真心、爱心和热心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才能真正履行一名职工代表应尽的职责,才能凝聚职工的向心力,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才能不辜负职工的期望,在此,我就一年来的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请予审议:
一、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发挥职工代表的职能作用。
一年来,我按照岗位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规律,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竭力使自己的工作令党满意,令人民满意,令组织满意。工作中,首先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带领班组全体职工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安排的生产任务,坚持每天工作在生产第一线,在班组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作为班长,又是技师。在班组的日常工作中,能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关,合理安排劳力,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全年全体班组成员在生产中无任何违章违纪现象,确保了行车和人身安全。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经常组织课题讨论,进行技术攻关,并能将自己所掌握的各项技能无保留的传授给班组职工,提升班组的整体素质。
职工队伍是否稳定直接影响到班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所以我经常与职工聊天,了解职工的思想状态,倾听他们的心声,加强安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职工道德教育,特别是针对我所在班组周边环境的情况,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对个别思想活跃的职工进行重点监护,坚持后进职工的帮教、转化活动,积极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关心职工生活。
二、切实履行代表的各项职责,密切联系职工,反应职工的心声,力争做合格的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是段领导与广大职工之间联系的桥梁,是广大职工心声的反映者,起着一种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我不仅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更时刻感受到肩上那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职工代表要真正关心和代表广大一线职工的根本利益,真正相信和依靠广大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在参加段职代会期间,我认真听取报告,仔细领会文件精神,不遗余力的反映广大职工的心声。回到工作地点后,我会迅速向其他职工传达段职代会的精神,将新的政策、新的形势带到一线,让广大职工都能够及时了解各项新动态。大会期间,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闭会期间,长期工作在施工一线,了解反映职工们的心声和诉求。
加强对工程施工和综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督,以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腐败的滋生,促进段领导廉政意识的提高。职工代表监督是代表工务段全体职工对段领导班子、执行机构的监督,是直接的监督,这种监督不可缺少。
职工们选举我们做代表,是对我们的信任,并寄托了很大的期望。希望职工代表真实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和代表基层职工的利益和愿望。作为一名职工代表,在思想上有着坚定的群众观念,相信和依靠群众,不断保持和一线职工们的密切联系,虚心、认真地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他们的切身利益,主动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一些职工在日常工作中、生活上遇到了困难和问题,但是又不知道向谁去表达自己的诉求。作为职工代表,就更重视听取他们的意见,依照工务段的政策和规定,努力去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和合法要求。而这本身也是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民意的好机会、好方法之一,有利自己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真正反映民意。平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基层职工的真实意见和要求,作为职工代表,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努力做到平易近人,放下架子,言行一致,不怕接触群众,不怕听群众意见,以实际行动履行着一名职工代表的神圣职责。
作为一名职工代表,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接受广大职工监督的观念,自觉、主动地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这样,对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有很大好处。我们理解,主动要求并得到职工的监督,可以帮助自己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错误,也可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
三、存在的缺点与不足
作为职工代表的时间还不长,经验不足,在工作中,在行使代表的职责时都存在很多的不足。首先是业务水平的不高,平时由于放松的对自己的要求,忙于工作,疏于学习。其次是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没能充分发挥一名职工代表的作用,传达精神多,反映职工意见少;学习文件多,对工务段发展献言献策少。
四、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本职工作的能力,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教训,提高自己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为职工代表,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增长法律知识,在行动上自觉地、模范地遵守法律的各项管理规定。要多学习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3、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认真领会工务段的文件精神,为我段的发展出一份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广泛收集职工意见,代表职工的心声,争取做一名合格的职工代表。
我的述职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推荐铁路岗位安全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铁路岗位安全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 铁路岗位安全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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