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实务心得体会及收获 公安执法工作心得体会感悟(九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公安执法实务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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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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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三)实施职务套改。
1、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
有关公安执法实务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本人调至新河国土资源所主持全面工作,在工作中,我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已任,始终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纪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平时认真查找在任职期间勤政廉洁方面的不足,并不断加以纠正和改进,始终做到自醒、自警、自重、自励、自爱。下面,我将这上半年中自己在履行工作职责和自身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及各位代表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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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负责新河国土所工作后,各项工作方面都力求尽所能、尽所责,紧紧围绕市局签定的目标责任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平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明确目标,细化责任,认真扎实的组织好地方工作的开展。首先,积极向上级争取农转用指标,上半年我镇实际利用农转用指标62亩,补办农转用253.16多亩,实际办理土地征用315.16亩。有力的支持了 地方经济的发展。其次,是在盘活存量土地上下功夫,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去年通过盘活存量,新河镇共节约耕地60余亩,积极推进了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第三,积极做好新河镇的土地复垦整治工作,通过半年多的努力我们在古巷等行政村进行老村庄土地复垦合计290亩,新增耕地129亩,基本保证了我镇耕地总量的占补动态平衡,同时又争取一定的土地复垦资金,支援了土地复垦行政村的农田水系建设,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第四,严格执法,强化管理。针对我镇违法占地多、改变用途多的现状,我所强化岗位目标管理,严格加强耕地保护,并配合市局执法大队与各村签定了土地执法巡回监察责任状,及时发现了十宗违法用地,并对有关违法用地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将违法用地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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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好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对照政策规定,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执行政策不偏差,事事有说法、件件有落实。新河镇上半年群众反映历史上征地补偿费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群益村七组、八组尤为突出,连带新河村、木桥村都相继出现不认可原补偿协议的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结合新河镇的实际情况,我们多次向党委、政府汇报,与市局有关科室和村干部商讨,统一全所同志的思想,召开座谈会、群众会,反复向群众宣传征用土地政策,对群众对征地政策的误解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并把征地时的测量图、协议书、批准文件让群众了解,从而化解了新河村12组群众对原化工厂存量土地、农民公园新征用土地在补偿政策上的误解,为平息有关矛盾起到积极的作用。对群益村七组、八组因历史涉土问题过急行为受到处理不服状告公安局,我们实事求是提供征地资料,镇江中院依据我们的资料作了最终判决,避免了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根据群众关心较多征地政策和程序合法的问题,我们上半年对新征的每一宗土地都深入到村组,摸清土地的类型,权属关系,做到严格按程序、按政策办好征地资料上报,确保每宗征地资料、农民建房、临时用地、土地变更转让材料准确无误不出差错。上半年征地3宗,农民建房50多户7515平方米,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新征土地登记发证20多宗全部做到符合政策、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程序合法。 针对群众对历史涉土问题上访较多的情况,我们认真抓好群众反映问题每一件的落实,成立了以老同志为主的处理小组,做到当天反映当天核实,集体商讨拿出处理意见,金桥村2组陆国富等村民对金桥村工业集中区提出了7条疑问要求答复,我们通过认真核实,对照政策条条做出答复意见,并召开群众会给群众一个说法。
上半年从我接手新河国土资源所工作以来,已接待各类涉土上访20多起,本人都能耐心做好接待,深入做好调查,密切与党委、政府和行政村干部配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经过本人和全所同志的努力,避免了多次越级上访和过急行为的发生,并使一些类似历史问题限定在小范围内,避免了连锁反应,确保新河经济发展平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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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年轻的部门负责人,我始终坚持要求别人的,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我始终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时刻检讨自己的言行,始终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保持高尚的人格追求,树立良好的形象。第一,在处理单位事务中,坚决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遇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要经过所务会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平时着力加强办事透明度,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第二,严格执行市国土局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所内各项制度。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时,自己只吃便餐,在确实需要宴请他人时,也是一直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绝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各级领导到我镇检查指导工作,一律招待从简,上半年我所大幅度降低了招待经费,这一事实也得到了市国土局的一致认同;第三,对于家中的私事从不贪图私利,以权谋私,坚持做到看好家门、管好家人,我个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办过喜宴,也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搞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第四,个人工资、奖金、福利均有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发放,本人的工资、奖金、福利总收入比一般工作人员多了1500元,本人及自己的配偶都没有在企业中兼职,更没有以权谋私。第五,个人的手机、固定电话均是自费购买,手机费及固定电话费全部是自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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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虽然,我在本职岗位上做了一些工作,各方面素质都得到了不断提高。但我深知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许多方面做的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
1、综合处理事务能力有所缺乏,有时事务多,抓不住重点,掌握不住关键,影响整体工作。
2、对农村的工作经验不足,对农业和农村方面的知识学得不够多,不够精,需在下步工作中认真总结,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最后希望各位领导对我今后的工作多提建议和意见,我将虚心接受,努力改进。
有关公安执法实务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县局从2015年5月初至12月底,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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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有错必改、违法必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整改隐患刚性问责,破解难题服务决策,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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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指示,组织对今年以来全县所有警情进行梳理排查,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倒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警不接、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增强依法打击犯罪能力,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高全县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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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查纠整改以下突出问题:
(一)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符合立案条件而未及时依法立案、不破不立,虚假立案、拆分案件、升格降格立案等;
(二)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隐案、瞒案;
(三)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前查
公安执法实务心得体会及收获 公安执法工作心得体会感悟(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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