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二十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篇一
地址:城关镇南街三组电话: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前言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基于:
1、甲方拥有座落于南街三组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2、甲方邻居伍利飞和万腊保均已同意向乙方提供土地用于建房。(合同网)
3、甲方已对其授权代表完全授权,认可授权代表代其签订本协议。
4、乙方是经协商出资方的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协议。
第2条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1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组织拆迁补偿费用和建房资金,甲乙双方和伍利飞、万腊保同意在三土地使用权人所提供的地块上合作修建壹栋六层每层三套南北朝向的住宅楼,甲乙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进行所建房屋的产权分配。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指本协议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必需的一切成本、税收和费用。一切建房资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建房费用。
第四条报批手续与建筑施工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所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双方均有义务协助另一方办理有关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建筑施工由乙方完全负责,施工所产生的风险与甲方无关,但甲方不得对乙方所委托单位的施工进行任何妨碍、干涉。
第五条拆迁和地块的交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拆迁补偿费用二十七万元,该笔补偿费用分两次支付。第1次支付十四万元,该十四万元支付后,甲方应在7天内腾出房屋和土地,并将房地交付乙方。第2次支付十三万元,在主体工程建至三层时支p>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1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组织拆迁补偿费用和建房资金,甲乙双方和伍利飞、万腊保同意在三土地使用权人所提供的地块上合作修建壹栋六层每层三套南北朝向的住宅楼,甲乙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进行所建房屋的产权分配。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指本协议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必需的一切成本、税收和费用。一切建房资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建房费用。
第四条报批手续与建筑施工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所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双方均有义务协助另一方办理有关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建筑施工由乙方完全负责,施工所产生的风险与甲方无关,但甲方不得对乙方所委托单位的施工进行任何妨碍、干涉。
第五条拆迁和地块的交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拆迁补偿费用二十七万元,该笔补偿费用分两次支付。第1次支付十四万元,该十四万元支付后,甲方应在7天内腾出房屋和土地,并将房地交付乙方。第2次支付十三万元,在主体工程建至三层时支付。如甲方不能依约交付房屋和土地,应立即退还乙方业已支付的补偿费用
第六条权利担保
房屋和土地交付给乙方后,甲方应保证乙方拆除房屋(包括授权代表罗文波的姐姐罗文霞所搭建房屋)和使用土地无任何争议,不受到任何阻碍、干预,乙方因拆除房屋所获取的所有材料或其它财产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主张任何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其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查封等一切权利限制或负担;甲方同时应保证房屋的出租人(如有)在内的第三方不会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者对乙方拆除房屋,使用土地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授权代表应保证自己对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和房屋具有充分、完全的处分权利,保证其作出的处分不会引起甲方、甲方配偶和甲方女儿罗文霞的任何争议,保证他们不会就乙方所建成的房屋和乙方支付甲方的补偿费用再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他们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产生的赔偿或补偿费用均由甲方授权代表负责,该笔赔偿或补偿费用由甲方授权代表在他们主张权利的当天支付乙方,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甲方违反本条规定任何内容,除赔偿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六万元。同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产权分配
六层住宅楼竣工后,乙方应将东二楼(120㎡以上)的套房一间分配给甲方,甲方享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乙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赔偿损失。乙方同时还应负责办理好国土证和房产证,甲方应予以协助。
对于剩余套间,由乙方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甲方不得主张分配,甲方应对乙方行使剩余套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提供协助,包括有关资料的提供和共同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等。
对于分配给双方各自所有的房屋,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出卖、出租或设定抵押,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交房条件
乙方向甲方分配的房屋,保证水电到位,门窗由甲方自行出资并安装。
第九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华容县规划委员会对双方合作建设的项目审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将国土证和房产证原件交给乙方保管。
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不得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设定抵押,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建房协议,不得将房屋和土地交付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再改变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也不得再增减、变更建房合作条件。如有任何违反,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并赔偿乙方一切前期费用。
第十条押金支付
乙方应于订立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押金壹仟元,如规划审批成功(规划委员会审批同意双方合作建设的项目),甲方授权代表应退还押金。如规划审批不成则押金予以没收。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购有××市国有出让地一块,土地证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用地通知书:号;甲方因资金不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兴建一栋七层半住宅楼,协议细则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以上地皮,乙方出资人民币880000元,分得建筑面积约200㎡的威尔士综合楼a座201五房二厅一橱三卫的跃层连排别墅一套,按建筑面积4400元/㎡。(面积以建筑面积测量为准)
二、乙方出资合作兴建的房产,甲方协助乙方统一办理房地产证,费用由各层各套各自支付。乙方拥有此房产的房地产所有权。房屋使用权限为70年。
三、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甲方经与规划局沟通,初步落实土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化率≥35%,商住比≤0。15。为此,建筑方案设定为沿南北向海达路55m建进深5m铺面三层(上二层外挑1。5m),计935㎡,占地275㎡;南北向分别建三幢一梯两户六层半加一连排别墅,底层技术层架空2。2m,建筑面积480㎡;一楼以上东西方向部分外挑1。5m,单层平均建筑面积584㎡,占地480㎡;共计十八户3801㎡(584*6 584/2=3801)。骏工验收后沿东西向建进深6m宽4m车库18间,计576㎡。
四、建筑及装修要求:1、建筑采用框剪结构(超建面积罚款由甲方负责)。2、装修:外墙采用青石等石材做墙基贴面和高档外墙涂料,入户为毛坯交房,外墙窗用电泳铝合金窗,入户门为防火钢门,水电设施由甲方预留入户,城市征地建设费及道路建设费由甲方负责,甲方须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如果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按原有布局乙方第二次装修及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协议签订生效后支付20万定金;第二期付款,土地证办理至甲方公司名下,支付30万元;第三期付款,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七日内支付35万建设费用;第四期付款,房屋验收合格交付日,支付尾款并交纳相关的购房税费。乙方如未能准时交款给甲方视为自动放弃产权,乙方合作建房收据作废,律师见证费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有权享有该楼的公共通道设施,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公共设施管理费(保安员工资,公共部分电费,保安办公室等相关住户共同费用按住房面积计算)。公共设施需维修时按双方所占的房产面积比例分摊支付。
六、房产交付使用后,如需改装,以不影响整体结构为原则,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经见证部门见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违约方应作相应经济赔偿。
八、本合作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互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该物业受损,甲乙双方共同获赔偿,获赔金额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比例划分,涉及相关费用亦依此比例交纳。
十、甲方不得在以后日子里,收取任何其他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签约日期:
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出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投资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位于 权属地按政府批准规划用地进行合作开发建房,现对拟开发合作建房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定立以下协议。
项目概况:
甲方依法获得位于居住用地建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该建设项目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 的土地,乙方负责建设 地块房屋建设。
利益的分配:
1、甲乙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永久的使用权,可以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
2、乙方建设本项目完工后,甲方分取房屋一套,面积不得少于 平方米,其余的均归乙方所有。
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拥有江西赣州大余金山街55#地块,并有大余资源局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项目建设完工,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证件。
3、甲方保证提供的 地块在合作期间不能和第三方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并保证其完全拥有金山街55#地块所有权益和保证地块未对外抵押、转让。
4、甲方对分的房产办理个人名下房产证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乙方保证在建设 地块在合作期间不能和第三方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并保证地块不对外抵押、转让。
6、乙方负责策划、设计、建设、办证等工作,并承担项目进行时相关产生费用和负责处理村民纠纷、相邻关系及一切不可预测的问题等。
7、乙方负责建设本项目为6层带普通装修(外墙粉刷、窗户和门安装、水电接通等),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壹年半内时间完工并交给甲方,甲方验收合格有效。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延误,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则: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相关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篇四
公司职工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合作建住宿楼叁个单元,甲方出资土地,由乙方出资金额承建的形式合作。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事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共有12户,甲方出资土地,乙方出资金额承建的形式合作。
2、乙方还建12户房屋给甲方,甲方每户分配新房屋一户,每户计面积约 m。
3、楼层由甲方自行分配,水电开户由甲方出资自理。
4、此房屋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一切证件由甲方出资办理,乙方只负责收续资料。
5、储藏室及车库甲方另行出资找乙方购买,价格甲乙双方面议。
6、余下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对外出售,甲方无权干涉。
二、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合作建房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叁个单元住宅楼 2
三、工程质量
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精心施工,各种建筑材料进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优质材料,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四、甲方义务
1、负责与本公司衔接;
2、负责周边环境的解调,确保此工程顺利完工。
五、工程要求
1、相关工程内容包括:上水管进每户厨房,下水管安装完好。电进户到楼梯口,主线按国标6m铜芯护套线,闭路线、网线进户接入门口。
2、楼梯口安装门一块,楼梯扶手装不锈钢至楼顶层。每户安装防盗门一块(600.00元以内)、铝合金窗户。
3、装饰工程:室内顶、墙面粉水泥混合砂浆、外墙粉水泥压光,室内地面不用水泥砂浆找平,只进黄砂,楼梯间做仿瓷涂料见白,屋顶层盖水泥瓦;只做一面外墙涂料。
4、配套工程:住宿楼底部要埋排水涵管,做散水坡,落水管要落入尘垫池,粪便要直接进入化粪池。
六、建筑工期及进度
1、自20 年 月 日开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竣工( 个太阳日),在此期间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抓紧施工,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因特殊情况须延期,时间顺延。
七、乙方安全职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领导和专人管理,在工程施工中,要定期向工人讲解有关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如乙方所属施工人员的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所有费用开支由乙方自付,甲方概不负责任何经济的赔偿和刑事责任。
八、保修规定
1、保修范围:乙方所承建的工程均在保修之列。
2、保修期限:屋面及其它均为一年。
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备作他用,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违约方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代理方):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电话:
住址:
为了平抑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甲、乙双方的深入研究及友好协商,就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特此郑重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购房能力并愿意在淮安市居住的多个自然人(乙方)以签订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等)的形式共同出资,通过委托咨询机构全权代理运作、银行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机构进行开发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
第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合作、公开、公平、公共利益优先等原则。
第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已完全了解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同时,对存在的风险也有足够的认识。
第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属于自愿行为。
第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以出资人(乙方)自己居住为初始目的。
第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拟为中型社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地点为淮安市市区范围以内。预计可供居住的户数为800户左右,户型面积约为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准确的户数和户型面积将根据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在综合考虑地价、房价的同时兼顾交通和环境因素,尽量做到紧凑、经济、舒适、宜居。
第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由多方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它包括出资人(乙方)、咨询机构(甲方)、出资人委员会、资金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机构五方。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出资人(乙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是由多个自然人组成,其准确人数将由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的户数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所有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2.咨询机构(甲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咨询机构(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及相关事务进行全权代理运作。其运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筹划、组织、协调、执行、监督及签订相关法律文本。(以下可将甲方称为"代理方")
3.出资人委员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通过共同选举的方式产生出资人委员会。该出资人委员会由五名出资人(乙方)义务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及监督代理方(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
4.资金监管银行: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淮安市境内的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其资金监管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确定。
5.房地产开发机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机构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其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房地产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开发方")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确定。
第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在代理方(甲方)全权代理运作的过程中,仍享有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监督及核查的权利。
第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均有权以支付建房成本的方式获取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一套。
第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将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开发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等支出为依据进行计算。
第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由专业机构或国家相关单位决算、审计后最终确定。
第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房屋面积均以建筑面积为准。
第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物业管理由出资人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
第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将分预先出资、追加出资、出资清算三步完成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具体内容如下:
1.预先出资: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同意预先出资人民币元(大写)用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此资金在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后,由乙方存入监管银行并接受监管。
2.追加出资: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如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阶段出现资金不足或缺口,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追加出资。追加出资的额度为乙方应支付的建房成本减去乙方预先出资后的剩余部分资金。(本条所称"资金不足或缺口"指乙方预先出资的资金已使用完,同时,又没有银行贷款等其他资金作为补充)
3.出资清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完成,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有权以实际获取住房应支付的建房成本为依据与代理方(甲方)、监管银行、开发方进行出资清算并解除合作关系。
第三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监管银行必须是淮安市境内的银行机构。
第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以现金形式进行支取及使用,更不得用于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无关的事项。
第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由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用途。
第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在正当使用过程中,乙方作为出资人必须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不支持、不配合的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乙方预先出资资金的20%。
第二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的相关约定及详细内容以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购地
第二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土地将通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方式取得。
第二十三条:甲方负责搜集土地的拍卖信息及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向全部出资人(乙方)征询竞拍意见,若51%以上的出资人(乙方)同意竞拍,甲方将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代表全部出资人(乙方)参加竞拍并努力取得该宗土地,反之,甲方将不参加竞拍。
第二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第二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通过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即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或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当以上两种情况发生时,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处理决定:
1.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乙方只需负责承担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及相应的公摊面积的费用。剩余的土地面积由甲方负责召集数量与可容纳户数相等并符合要求的自然人参与并成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以下称为"购地后出资人")。
2.购地后出资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必须无条件给予协助和支持,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该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3.购地后出资人不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因此,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必须承担因土地使用权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甲方将通过预算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的分配原则进行所建住房的分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分配结果。未分配到住房的乙方可以选择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或等待下一次购得土地后享受优先分配权。
第五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建设
第二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第二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及经相关单位核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开发方必须保证所开发、建设的工程质量合格,同时,还应保证路、水、电、气、绿化、公共活动场地及社区服务设施等配套齐全。
第二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工作由开发方具体办理及
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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