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 新冠宣传工作总结(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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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对照,落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保障养老服务领域平稳有序运行。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持续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等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和网格化防控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数据动态管理和按需调配工作机制,强化疫情分类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实现养老服务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1 2 2”应急处置机制
1. 建立1套应急处置预案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应根据属地(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和需求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培训学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民电〔2020〕18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第二版”)以及省民政厅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制定并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区、镇(街道)、机构三级联动的预警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属地民政部门、卫健和疾控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属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迅速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于10月30日前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急处置预案和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联系表(附件1)反馈市局养老服务处。
2. 建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
建立1支应急支援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负责对处置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要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操培训(包括机构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机构管控措施、防护下的服务操作规范、跨区域救援等)。同时,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紧急动员机制,原则按照不少于属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储备应急支援后备力量,在应急支援队伍无法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时,迅速启动后备力量参与保障到位,必要时,应报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请求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应急支援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建设1支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由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与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组,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医学排查和处置工作。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2支队伍建设,并建立联络机制。
3. 建设2处应急处置场所
建设1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市级依托常州市福利院建立市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摸清属地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底数、类型,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原则上按照可满足辖区内养老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数量,备足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杀用品、卫生用品等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等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并加强应急物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各养老机构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人员、住养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建立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应急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须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属地各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统筹调度机制,确保突发疫情出现防控物资不足时科学调配。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8号),各地可适当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阶段性提高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标准,争取提前下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针对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的防控物资采购、服务人员补贴等经费支出争取财政支持,同时也可通过慈善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给予综合保障。
建设1处隔离观察场所。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属地卫健部门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设置至少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备选1-2处可供备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清空并投入使用,解决刚需老人入(返)院隔离观察需求。各地要科学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床位数,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入院返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6号)建设隔离观察场所。,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观察(室)区,按照单人单间标准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不具备设立隔离观察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民政部门统筹调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于10月30日完成2个场所的设置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点信息统计表(附件2)、隔离观察点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市局养老服务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建立重点人群和物资管理机制
各辖市(区)疫情监测主要关注4类重点人群和食品管理。
1. 机构住养老年人监测
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尽量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并做好定期消毒,使用接触式体温计需个人专用),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每日健康记录。新入院、返院老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近期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方可入院。
2. 机构工作人员监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减少与老年人接触。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宿舍应与老年人住养区域保持一定距离。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立即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完善后续处置措施,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 探视人员监测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苏康码”或所在地区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监测、实名登记(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养老机构要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探视可参照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13号)附件“江苏省养老机构探视管理工作指南”执行。
4. 上门服务人员监测
对于面向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老年人群体的刚性居家上门服务,承担服务任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在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和信息登记后,方可允许员工进入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员工开展服务前需出示健康码并进行手部消毒,服务全程需佩戴口罩,所有随身携带的用具设备均须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其间应对老年人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迅速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5. 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各环节每日记录,形成可溯源、可控制的全过程链式管理。对相关部门通报食品食材,特别是冷冻类食材及其销售场所、进口渠道发现新冠病毒时,养老机构要迅速对照核实链式管理信息。如经比对,采购食品食材与通报的销售场所、渠道有所重合,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相关食品食材及场所进行医学杀灭处置。同时,排查相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病毒检测。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
(三)加强疫情处置能力,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各辖市(区)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精准调整防控措施,分类、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1. 常规疾病处置
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本地、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具体要求参照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附件3“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
2. 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 不同疫情风险响应级别处置
低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等,下同),在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养老服务。
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提升疫情防控管理等级,严格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升消杀力度、频次、范围,控制探视人数、频次和时间,拒绝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探视,控制低风险人员探视活动范围。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当所在地区由中低风险升级至高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应停止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各项防控工作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防教育机制
1. 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2. 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防疫知识,普及科学常识,指导老年人远离封建迷信,正确面对新冠肺炎病毒危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关注机构工作人员和住养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与家属的线上联系,及时疏解不良情绪,做好正向舆论引导,避免错误思想、恐慌情绪蔓延。
3. 坚持治未病防治结合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针对秋冬季老年人常见病做好预防措施,帮助老年人加强自身营养补充和身体锻炼,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可能需要外出就医的情况提前做好路线规划等,具体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和省民政厅《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执行。
4.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等开展日常卫生工作,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日常、医疗废弃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对机构附近存在污染区域或存在防疫风险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使用中央空调的养老机构,在开启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
5. 重点场所秩序引导
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合理控制居住空间、食堂、浴室、活动室、办公区等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提倡错峰就餐和分餐制,有堂食的养老机构实行单人单桌,保持就餐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6.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和每周汇报机制,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需保证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困难问题及时上报,防疫数据及时更新,台帐资料及时整理,确保防疫资料各环节留痕可追溯。
对于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
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
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
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
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的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对于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吉林师范大学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xx、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1.以人为本,提高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与特殊意义,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形成相应防控工作预案,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3.统一领导,逐级落实。成立学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基层单位成立基层领导小组,由部门负责人及学院党政负责人负总责,层层明确各项防控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细化责任,科学有效、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逐项落实防控措施。
4.群防群控,协同应对。全校上下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指导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学校防控工作预案;协调解决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经费等保障;督促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上报,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
1.落实防控应急日常工作。及时传达部署上级部门下达的预防控制政策文件精神,实行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疾控部门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信息。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办校办
2.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开展全校范围消毒,特别是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留学生公寓、幼儿园、附中附小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消毒,提前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配足口罩、防护服、红外测温仪、体温计,完善隔离区第八学生宿舍基础设施。加强水电暖等重点值班岗位管理,定期进行检测检查,保障水电暖安全。
责任部门:招标采购中心、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5.做好开学返校预检及就诊病人分诊工作。第一时间完成隔离防护准备,做好隔离区内医务人员安排、相关培训、操作流程等工作。制定开学返校预检与就诊病人分诊工作方案,确保预检、分诊、隔离等工作万无一失。校医院开设独立的、与正常门诊隔离的发热门诊,严防交叉感染。及时与市疾控中心、中心医院等专家进行沟通,争取得到技术、人员和设备的最大支持。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6.完善防控机制。开展校内疫情“零报告”工作,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师生员工情况,面向离校师生员工,督促做好体温自测,并通过“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放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会
7.加强重点人员排查。重点关注疫情发生区域返校师生员工及近期有过旅行经历师生员工的具体情况,重点做好湖北籍师生员工,尤其是武汉市师生员工的实时动态跟踪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8.抓实师生员工体温测量和隔离工作。做好隔离空间预备(四平校区第八学生宿舍、长春校区培训中心七八九层)、师生员工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对于体温异常者,进行隔离观察。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长春校区办、研究生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9.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对于假期离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教师,劝导其延期返校。对于假期未离境外籍教师,引导其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外籍教师返校后,做好信息统计、体温检测、居处隔离工作。暂停涉外派出、团组出访、文化交流与学术会议等活动。推迟境外团组来访与国际会议举办。
责任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0.启动封校管理。除正门、南门外,关闭校区其他所有入口,正门和南门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及安保人员,全程值班值勤。校外所有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禁止通行。校内车辆、师生员工及离退休职工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离退休证通行。所有入校人员均需验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查登记,发现异常立即转交卫生部门处置。
责任部门:保卫处
11.加强流动人员管理。严控校外非工作人员进入校园。采取车巡人巡视巡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防止校外人员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校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责任部门:保卫处
12.密切关注教职工、外籍教师动态。全覆盖进行排查监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织填写《人员活动地点登记表》《在外人员统计表》。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出。严格落实“隔离监管”措施,对离开四平市区返回人员,特别是疫情发生区域返回人员严格实施隔离措施,签订《健康承诺书》,自行在家隔离14天。一旦发现疫情,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3.根据疫情情况做好教学调整工作。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允许师生员工提前返校,并实行分流返校。延误课程调串至每周周六完成。
责任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14.推迟寒假艺术类加试工作。原定于2月16日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的书法(师范)专业加试报名与考试工作延期进行。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部门:招生办
15.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学校官方微信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上级防控要求,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发放《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印制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手册,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注意饮食、交通等方面安全,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时总结应对疫情工作特色做法与有效方式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在征求同意后,进行社会推广。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16.做好舆情管控。关于疫情动态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关于疫情动态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视、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擅自转发来历不明的疫情信息。一旦发生负面舆情,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疑释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发出吉师好声音。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17.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提高网络安全设备防护等级,发现存在网络安全问题的电脑予以断网处理。严格网站访问控制。对学校主页发起网络攻击较多的地域限制访问,二级网站在此重要时段仅允许校内访问。严格网站更新策略以防止非法篡改。除党委宣传部指定电脑外,其他部门及电脑均不能更新学校网站及二级网站。建立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监督排查。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信息网络中心
1.各部门、单位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体系。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排查、汇总上报,对异常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要重视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成立督促检查组,主管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督查办公室。负责防控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防控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并督查相关职能部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督促检查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上报党委,严肃问责。
3.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告程序。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4.及时上报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疑似病例。
对于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确保师生生命健,学校将于在2021年4月30日前开目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集中接种(第一针)。现结合我校实际,对学校师生疫苗接种工作安排如下:
通过学校门户网站、钉钉群、微信群进行广泛宣传,转发疫苗接种指南、注意事项。组织人员自助在浙里办扫码建档(详见附件1、2、3)后严格按照各自排期有序前往接种地点。
(一)18周岁以上的健康成年人(不限户籍和居住地),包括学生、教职工、聘用人员、场地租赁人员、工地工人等登记填表(详见附件4),请校防控教职工工作组、校防控学生工作组分头对归口人员进行汇总,报校防控医疗保障组协调接种排期及物资准备。
(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现场程序:师生携带身份证,健康筛查→排队等候→扫码建档(可提前完成)→预检登记→实施接种→暂留观察→结束离场。
接种地点:河长大厦北一楼
新冠疫苗接种步骤
接种前
1.需要在支付宝搜索“浙里办”→“预防接种”→“成人建档”→归属门诊选择杭州市萧山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详细阅读“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确认无误后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好您的姓名、日期、联系方式。知情同意书及身份证在接种当天必须带到接种现场。
3.接种当天请穿着便于穿脱及袖口宽松的衣物。
4.接种场地位于河长大厦北一楼。
接种流程
1.师生携带身份证、知情同意书(健康筛查)
地点:大厅测温区
2.排队等候,扫码建档(提醒:扫码建档请提前完成)
3.预检登记
地点:大厅登记区
4.疫苗接种
地点:大厅接种区
5.暂留观察
地点:大厅留观区
6.结束离场,从大厅北门离开
请大家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接种后
1.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2.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如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留观区医生,并到医院就诊;
3.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
4.接种后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对于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五
成立xx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 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一)隔离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对于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全面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我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专题部署,我院高度重视,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蔓延,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把全体院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现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总结如下:
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抓在手上,把人力物力精力聚焦到疫情防控上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按照“依法依规、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方案,强化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履职必严、失职必究;以对院民安全负责的态度,不抱有丝毫侥幸心理,不躲躲闪闪,直面问题、狠抓落实,不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工作落实,绝不搞形式主义。
我院严格实行门卫出入登记制度,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门卫测体温、消毒,其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院;早、中、晚给全体院民按时消毒测体温,值班人员24小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的人员,将其尽快带到医疗机构就诊;根据州县民政局疫情防控的要求,禁止陌生人入院,与所有院民家属沟通如无特殊情况尽量减少探视和接送。
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保障机制,按照疫情需求对储备物资进行整理登记,积极采购短缺物资,将各种物资分区、分类放置,随时处于备用状态,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标语和专业卫生人员现场培训等形式,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院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普及健康知识,引导院民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院民心理慰藉工作,帮助他们积极做好自身防护,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鼓励院民规律作息、充实自我,以阳光心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准备。
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继续细化院内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严格进出管理制度,持续做好院内管控,确保我院疫情防控“零感染、零疫情”。
对于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七
为指导高等学校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高等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学校的准备。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教育部门复学复课有关规定,学校做好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师生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
2.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3.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4.学校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6.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7.组织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8.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准备。
9.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
10.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11.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三)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一)学校管理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聚集性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3.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4.教室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5.食堂卫生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6.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7.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8.健康教育课堂。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二)学生管理要求。
1.学生到校时,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报到。入校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接送人员进入校区。
2.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3.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社区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三)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对于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八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掌握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数量和状况,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台帐,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突出抓好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
组 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 员:特设股全体人员及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特设股,办公室主任由xx副局长担任,负责单位、企业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监察、协调、推进等工作。
检查范围:全县范围内在用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内机动车、起重机械、电梯等)。
检查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县局监察检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
(一)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做好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对危险性较高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进行覆盖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出现特种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未检等现象。同时,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内的无证设备、无证人员进行查处;
坚决打击无资质许可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或将常压设备改造为承压设备的非法行为。
(二)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三进”活动结合对自动扶梯、电梯等设备的日常监管工作,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商场、住宅区等)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向群众发放电梯安全宣传资料、讲解电梯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在应对电梯突发情况时的应急自救能力。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察一是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行业在用的特种设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主体,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对相关企业作出责令整改要求,限期内未依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严肃依法查处;
二是做好辖区内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燃气公司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严禁出现充装非自有气瓶、过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违规现象,加快推动燃气企业建立健全溯源体系。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计划在2020年度,组织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别举行一次电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一次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五)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 2020年度,在原有设备建档的基础上,继续下大力气彻底摸清辖区内的底子,并对辖区内每台在用特种设备至少进行现场安全监察一次,督促企业依照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依靠法律法规、依靠技术手段,依靠群众和执法队伍,多措并举,全面掌握和排查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对已不构成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核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跟踪”,强化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要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取缔。
二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结合本次安全监察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向企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营造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对于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九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 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 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 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 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 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 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 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 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 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
宣传新冠的心得体会报告 新冠宣传工作总结(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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