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改造心得体会总结 对住房变化的感想(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住房改造心得体会总结一
这次会议是继全县“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动员誓师暨20xx年度表彰大会后召开的又一次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城镇化建设成果,分析新形势,借鉴新经验,明确新目标,动员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实干,努力开创全县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新局面。上午,我们赴惠民县、滨城区就城中村改造进行了观摩学习,并到我县劳家小庄、西关等5个城中村进行了实地查看,两地谋划发展视野之宽、城中村改造变化之大,令人震撼、催人奋进,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发展课。阳信镇、河流镇、温店镇和劳家小庄、东南新村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的发言有思路、有措施,信心很足,决心很大,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审视过去,展望未来,更需要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用智慧与汗水合力谱写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崭新篇章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经济转变为城镇经济的过程,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新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的xx大把城镇化作为国家发展的根本性战略与工业化并列提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城镇化的内容,不论从篇幅还是从政策力度上都是空前的,进一步明确将通过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制度等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去年11月份,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姜异康对城镇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长姜大明对城镇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2月3日,市委、市政府利用一天的时间高规格召开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邓向阳做了重要讲话,为全市的城镇化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对我县来说,城镇化工作基础比较差,欠帐也比较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破解这一发展瓶颈,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加快城镇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速度推进,城镇功能日趋完善,特色日益彰显,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抓城市建设就是抓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干多大事筹多少钱”的工作理念,解放思想、只争朝夕、攻坚克难,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城乡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既把一个碧水绿荫、生态园林型的现代化城市框架展现在世人面前,更为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构建和谐社会描绘出了灿烂画卷,有许多做法值得总结。一是解放思想、发奋图强、开拓创新是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动力源泉。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着眼于改变阳信的面貌,始终致力于提升阳信的形象、搭建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高位平台,始终倾心于阳信发展、忠诚于阳信人民,提出了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的宏伟目标,相继完成了新城区环城水系、经济开发区休闲公园、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幸福广场、幸福河沿河绿化及县城相关重点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老城区“三位一体”的空间布局已经拉开,城市规模迅速膨胀。二是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是城镇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坚强保障。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没有向困难低头、向压力屈服,而是开动脑筋、科学安排、市场运作、筹措资金、说服群众,战高温、斗酷暑、顶风雨、抗严寒,昼夜奋战、只争朝夕,确保了每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日趋完善,达到“七通一平”;新城区投资1.3亿元的“两纵两横”道路及配套设施、总长4.2公里的鲁北大运河阳信城区段衬砌工程已全部竣工,商务中心、第一实验学校、客运中心站、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老城区升级改造顺利推进,高标准完成了幸福广场一期建设和阳城四路、幸福三路、四路、鸭梨碑公园、荷花湾公园、园亭商场等改造工程。滨德高速公路、德龙烟铁路全面开工建设。三是城镇化建设激活了阳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从一定意义上说,城镇建设找准了撬动我县经济超常规发展的支点。随着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城市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综合吸引力、承载力、影响力大幅提升,为吸纳人口、招引项目、聚集产业、膨胀优势提供了强力支撑。20xx年,全县在建、签约、在谈项目81个,总投资63亿元。经济开发区不断做大做强,滨阳燃化公司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电子信息产业园加快推进。房地产持续升温,阳光嘉苑、恒泰家园、水邑龙居滨阳家园等一批项目顺利进展。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鲁北大街开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均取得了可喜成效。先后投资2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391公里,全县85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小城镇建设、城市绿化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均取得可喜成绩。20xx年以来我县城镇化水平年均递增1.7个百分点,20xx年达到35.8%,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梯次明显的城镇建设体系。
回首过去,我们有理由自豪,但没有任何理由自满。要深刻认识到,我县城镇化建设仅仅是迈出了一小步,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历史欠帐较多,城市功能还不完善,产业结构还不配套,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还比较弱;一些地方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还是绿化美化亮化程度,仍存在很大差距;城镇化组织体系还不健全,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制约城镇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等瓶颈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突破,特别是我县城中村改造和农村社区建设至今仍未能破题,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与我县“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的强劲发展态势极不相称。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新一轮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推动力,是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城乡结构的迫切需要,更是一项“组织要求我们干,老百姓期盼我们干,发展需要我们干”的全民工程、惠民工程,大家一定要认真算好经济帐、社会帐和民生帐,以只争朝夕的干劲、锲而不舍的韧劲、比强攀高的拼劲、大胆探索的闯劲,坚决打好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这场总体战、攻坚战,努力推动全县城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二、狠抓重点,顺势而为,更需要我们选准路径,以强势突破迅速掀起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蓬勃热潮
城镇化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着眼于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科学规划、集约建设、精心管理,不断扩大城镇规模,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一)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促进城镇化全面发展。古今中外城镇发展的历史证明,规划编制水平的高低和执行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城镇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必须舍得投入精力,舍得投入人力、财力,不断提高编制和实施水平。一要创新规划理念。要紧紧抓住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重大机遇,树立“大规划”理念,对每一项工程,都要放在全县大规划中去考虑,着眼于超前,着眼于特色,着眼于协调,严格按照科学规划、生态规划、集约规划的要求,确保建成的每一项工程都能成为城市的亮点。要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城镇与农村、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对城乡建设定位、发展目标和总体框架进行系统谋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要提高规划标准。没有高起点的规划,就没有高水平的建设,更不会有高品位的城市形象。要牢固树立“处处造精品、件件要精品”的意识,对每一个规划都要高标准设计,力争设计一个,成功一个,着力把每个规划都打造成富有特色、个性鲜明的精品工程。县城中心区要着眼于提升发展内涵和品质,按照“开放的梨乡水城”总体设计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逐步做到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各乡镇要根据城镇体系发展规划,全部完成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农村要根据《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的要求,顺应人口、村落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布局、中心村、合村并点规划以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不断加快新型社区建设。三要严格规划实施。规划贵在坚持,重在执行。要建立和完善规划审批程序,严格依法审批各类城乡规划,规划一经批准,就确保其法律效力和严肃性、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变动。要坚持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对城乡建设项目审批要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对容积率等重要指标的设置和调整,要严格集体审核把关,并形成档案记录。要加大“在建工程”批后跟踪管理力度,确保规划与建设不走样。
(二)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着力增强城镇聚集效应。城镇化不只是简单的城市人口增长,而是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全面向城镇集聚。产业发展水平决定生产要素聚集程度,决定城镇人口规模,没有产业发展就不会有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就必然失去造血功能,失去发展动力和后劲。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壮大产业实力,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城镇化发展的良性互动。要不断壮大县域工业经济规模,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合理配置产业用地,以县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加快结构和布局调整。要大力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挖掘梨乡文化旅游资源,提升鼎龙民俗文化产业园、梨园生态风景旅游区的文化品位和内涵,加快推进盘古文化、意象工贸等项目建设,实现文化旅游业的新突破。要积极推进城区“退二进三”,突出发展物流、信息、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使服务业成为城区发展的支柱产业,逐步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为主、经济开发区以第二产业为主、城市外围以城郊农业为主的“三二一”产业分布格局。
(三)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着力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城中村改造潜力巨大,综合效益十分可观,既是一项改善城市形象、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一条发展和壮大村级经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水平的科学发展之路,对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县县城规划范围内城中村共有36个,其中隶属阳信镇30个,隶属河流镇6个,户数约4550户,人口约15400人,现状村庄总占地约4670亩。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对城中村进行了分片划区,并制定了详实的城区规划和实施方案,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随着经济的强劲发展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加快推进,城中村已成为阻碍城市建设、提升形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拦路虎、绊脚石。如果城中村无法健康地城市化,更大范围的城市化就会难上加难。对我县来说今年城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城中村改造。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破除唯条件论、形象工程论、负债风险论等思想障碍,切实以一种“等不得”、“慢不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打不开局面不停步,抓不出成绩不罢休,细化责任,列出时间表、任务表,具体到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环环相扣,步步落实,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县级指导、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和“一村一策”的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要根据《阳信县城市总体规划》、《阳信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配套、有序推进”的原则,编制各城中村的整体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城中村科学改造奠定基础。要处理好规划编制和改造建设的关系,坚持用规划引领改造,用规划控制建设。要把先进的理念、外地的经验、当地的特点融入规划之中,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做实各项规划。要吃透情况,充分论证,认真扎实地做好前期工作,决不能大而化之,搪塞应付。要处理好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村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兼顾各方利益,合理安排村民居住、产业发展、社区服务和配套公共设施等项目,将城中村建设成现代化城市社区。要处理好住宅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既要把房子建起来,又要规划好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如:强电、弱电、供水、排水等。要切实严格把关,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真正做到符合规划的快办快批,违背规划的不予批办。二要完善政策,富民优先。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拆迁改造,如果群众得不到好处,再发动、再推动,也是一厢情愿,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在拆迁过程中应遵循“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确保拆迁稳定和谐。要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村居的规划方案、户型设计和回迁补偿政策、选择的开发商,力求做到民主公开、大会票决,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让广大居民居住有改善,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确保失地居民“不失居、不失收、不失保”,成为城中村改造的最大受益者。要切实做好配套保障服务,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审批和收费项目要能快则快、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水务、供电、通讯、广电等部门要随时掌握拆迁进度,及时跟进,确保群众在最短时间内搬进新居,享受城市生活。三要因村制宜,善于创造。要按照政府策划,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不同村居实际,因村制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多元化开发模式。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阳信镇、河流镇和各城中村要多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只要模式选准了,路子也就选准了。四要抓好典型,示范带动。要优先选择那些要求特别迫切、基层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群众接受程度高,并通过改造能尽快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及城市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村进行试点性改造建设。要注重把试点做成示范,按照《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启动恒泰片区、西关片区和纸坊片区等10个城中村的整体搬迁与改造,在试点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在操作程序、开发模式、规划、用地、群众安置等方面,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积极推进,为全部城中村改造树立典型、做出示范。要切实抓好私搭乱建的专项治理,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纵容,切实维护城中村改造的正常秩序。
(四)以县城建设为引擎,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县城中心区建设的好坏,事关我县城镇化的进程,事关阳信的城市形象。县城中心区要围绕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目标,按照做大做强经济开发区、做优做靓新城区、做活做美老城区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现有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把精品、精细、精心的理念渗透到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不建则已,建则求精,建则成景,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的档次和品位。新城区要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及“一湖二桥四路”工程进度,积极推进第一实验学校、阳光嘉苑、水邑龙居滨阳家园、恒泰家园、荣域阳城等在建项目步伐。经济开发区要以引进落户项目为重点,着力打造油气化工产业园和电子信息产业园,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加速培植产业集群。老城区要按照“循序渐进、成片开发、综合配套”的原则,切实抓好客运中心站、幸福河沿河绿化、安置小区等改造项目建设。要抢抓国家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大好机遇,加快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推动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牢固树立城市发展“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好城市建设的良好秩序。
(五)以小城镇建设为动力,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小城镇是农村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处在城乡过渡带,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很强的吸引、辐射、带动能力,是经济发展和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龙头和引擎。要按照“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的综合实力。要统筹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科学确定小城镇的功能、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从规划上凸显小城镇特色和个性。各乡镇要对驻地村和试点村采取整村新建或迁村并点等形式规划建设农房。要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抓好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增强中心镇、重点镇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抢抓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机遇,按照“七个一批”的建设要求,以“路水电气医学”建设为重点,扎实推动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力争5年内农村社区全覆盖,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发展空间。
三、责任重大,不辱使命,更需要我们开拓进取,以履职尽责的显著成效为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城镇化建设与城中村改造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重要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一)要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城镇化已成为拉动消费,增加税收的重要工作,事不宜迟。各级各部门要把城镇化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具体负责,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县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等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每年干什么、每月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都要列出时间表、任务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要科学务实,分类指导。各村镇基础不同、条件不同,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也不可能同步进行,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决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在把握城镇化正确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特点,大胆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发展模式,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切实搞好宏观指导,帮助各村镇搞好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做到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搞短期行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绩。
(三)要创新机制,破解瓶颈。围绕土地、融资、城市运行管理三个方面加强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增创发展优势。要在用足用好省里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住房建设用地等土地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加大土地收储运营力度,切实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城镇建设涉及到土地征迁,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等众多敏感问题,既要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又要避免因怕出事而放不开手脚,既要大胆工作,又要严格执行政策,多用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矛盾,做到保稳定促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投融资力度,有效整合政府资产,努力搭建投融资平台,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要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要采取现场观摩、定期通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把城镇化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树优结合起来,与干部考核奖惩结合起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评办、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整体效果和进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我们现在及今后一个时期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新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积极作为、拼搏进取,为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早日实现“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对于住房改造心得体会总结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业务代理人:_________代办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所购住房业已具备上市出售条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省市区(市)路幢单元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屋结构为:,于年月竣工,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购房定金,定金的性质和罚则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
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由双方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于接收到第期购房款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该房屋应由个人缴付的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向原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结算。
第六条 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
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取得合同标的房屋登记过户前,甲方不得以该房屋另行转让或设定财产抵押,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
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本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承担。
第十条 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买方取得该房产后,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2、买方使用该产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公共利益。
3、买方取得该房产后,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设结构,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设备、公共电视天线、通信和煤气等管线;不得更改建筑物外观艺术造型,严禁在房顶、阳台及公共地上搭建。
买方若有违反本条规定,卖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在双方各自持有的协议存在不一致时,以房屋产权部门保留的协议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附件1:不得拆除的装修和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附件2:房屋平面图。
对于住房改造心得体会总结三
1.本合同文本为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专用合同文本。签约以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
2.本合同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微利商品住宅。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之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证书、证明文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
7.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本人]姓名:[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地址: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_________,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该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层。该经济适用住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该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经济适用住房价款: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该经济适用住房金额合计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经济适用住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时,以产权登记为准,按每平方米原价格不变多退少补。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误差大于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误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按原价款退还买受人。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2.分期付款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首付款付清后,持有关材料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_________银行办妥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日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经济适用住房经验收合格。2.该经济适用住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经济适用住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经济适用住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1.逾期不超过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经济适用住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经济适用住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达到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_________日内达到本合同的装饰、装修和设备标准。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3.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代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煤制气金额为:_________元,供气时间为: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经济适用住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1.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2.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3.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4.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5.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和其他权利人共同有享用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下打√: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或鉴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电话:邮政编码:签约地点:
买受人: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电话:邮政编码:签约时间:
年月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机关年月日注:本合同鉴证须提供下列材料:
1.出卖人土地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3.出卖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签订本合同所有的正、副本;
5.本合同鉴证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收取。附件一:房屋平面图附件
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附件
三:装饰、设备标准1.外墙:2.内墙:3.顶棚:4.地面:5.门窗:6.厨房:7.卫生间:8.阳台:9.电梯;10.其他:
对于住房改造心得体会总结四
今天半天的会议,紧凑高效。我们观摩了红梧山集中建房点,听取 了 中 宁、西 吉 两 个 县 的 经 验 汇 报,与 各 任 务 县 (市、区)签订了责任书,对先进县 (区)进行了表彰奖励,马廷礼同志总结了20xx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会后请同志们抓好落实。
20xx年,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各有关部门和任务县 (市、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紧密配合、齐心协力,超额完成了危窑危房改造任务,为自治区50大庆献上了一份民生厚礼,社会反响良好,人民群众满意。20xx年的危窑危房改造呈现出鲜明的特点是: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由推着干向争着干转变,由分散向集中连片转变,农村困难群众建房积极性和追求舒适美观住房的热情空前高涨。工作经验越来越丰富,总结和探索出了 “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整村推进,集中建房”、“四统一,严把四关”、“项目捆绑,突出特色”、“统筹生产,方便生活”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体制机制越来越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领导推动、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督查验收等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实施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深受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赞许,是一项得民心的德政工程。在这项工程中,大家付出了心血和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区)及辛勤工作在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危窑危房改造是符合中央要求的民心德政工程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可能是我区乃至全国经济形势最为复杂、最为困难的一年。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我们的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进一步加深,我区经济发展将会遇到难以预见的困难,今年第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有所下降,这对实施危窑危房改造工作带来一定压力。但同时也要看到,我们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去年四季度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 《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把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作为第一项举措,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将给予支持。这为我们加快危窑危房改造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国务院和民政部两个《意见》,无论从政策保障还是资金支持上,都为做好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注入了动力。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危窑危房改造这项符合中央要求,顺应农民期盼的德政工程的重要性。
第一,加快危窑危房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需要。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把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构建和谐宁夏的重要举措,列为每年为民承办的10项民生计划和30件实事之一,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4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办民需的工程,是全区关注的亮点、媒体关注的焦点、领导关注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是科学发展宁夏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加快危窑危房改造是扩大内需的需要。扩大内需,最大的潜力在农村。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必须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对一般农村居民来说,住房是最重要的财产,建房是最大的消费支出。目前,我区农村特困家庭危窑危房还有5?57万户。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用今明两年时间全部完成农村特困家庭危窑危房改造任务。有关部门估算了一下,如果按照户均土 建 施 工、装 饰 装 修 和 家 电 家 具 等 投 入 以 5 万 元 计 算,5?57万户就可拉动投资近28亿元,从而产生对钢材、水泥、建筑劳务等市场的巨大需求,带动装饰装修、家电、家具、纺织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拉动内需的一个有力引擎。同时,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农村住房,还能够腾出大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第三,加快危窑危房改造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实施危窑危房改造过程,实际上是对农村的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诸多要素优化整合与调整利用的过程,也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过程。通过整村新建迁建或者滚动整治改造,加快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大社会公共服务覆盖面,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能加速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居住方式的改变会深刻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农村的现代化进程,有利于从整体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二、以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危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的职能部门调整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政府结合我区几年来的实践,决定我区农村特困群众的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继续由民政部门牵头实施。为加快推进今年的危窑危房改造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建设部门的密切协作,同心协力的抓好。坚持 “完善规划、保证质量,突出特色、加快进度”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完成改造2?5万户,力争3万户;在 “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要在推进集中建房上狠下功夫。这是我们一直在强调的问题,危窑危房改造也形成了几个大的集中点。但从整体上看,集中建房比例仍然较低,去年还不到20%。今年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有突破。建房点的选址,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坚持 “四个结合”,即危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村推进、产业开发相结合,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中部干旱带生态移民和地质灾害区移民搬迁等项目实施相结合,高起点高标准,努力建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富有特色的 “百年住宅”。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审定规划和验收时要严格把关,对集中度不高的坚决不批方案,不予验收。防止 “年年建新房、不见新农村”和只为建房没有后续发展以及重复建设、造成新的浪费的现象。
二要在保证质量上狠下功夫。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危窑危房改造的生命。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的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抗震设防标准,确保住房安全。要继续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图纸、统一材料、统一技术标准,坚持使用毛石做基础、上圈梁、三七墙、红砖红瓦、水泥沙浆砌筑等保质量的做法。要切实做到把好材料质量、施工质量、验收入住等关口,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设计不准实施,对不符合标准的建材不准进入工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准验收。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机制,逐户填写质量监督表,实行监督人员签字终身负责制。要继续坚持招募建筑院校大学生和教工志愿者监督建房质量这一好的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就地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建设部门作为危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理单位,要全过程加大对建房质量的现场监管。同时,要抓紧研究制定质量举报办法,对举报有功者酌情奖励。
三要在加快工程进度上狠下功夫。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较往年气温偏高,这对我们尽早施工是个有利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紧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制定确保工程进度的有效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对时间、进度、责任、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各任务县 (区)要增强进度意识,制定阶段目标,倒排时间表,做到早动手、早开工,确保4月份全面开工,9月底完成任务。鼓励争先创优,对速度快、质量好、积极性高的市、县 (区),经过批准,可以增加建房指标,使更多的特困群众早日迁住新居。
四要在整合资金上狠下功夫。筹措使用好资金是实施好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保障。今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市 (县区)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危窑危房改造既要有纵向资金配套,也要有横向资金捆绑的要求,整合捆绑项目和资金,保证资金跟着进度走,保证不误时机,切实发挥好各种投资的综合效益。纵向上,建房补助资金自治区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各市和县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区内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住房建设。横向上,要按照 “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原则,将危窑危房建设补助资金和农业、水利、交通、卫生、扶贫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捆绑使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同配合,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发展,在项目和资金上主动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倾斜。各任务市、县 (区)对建房资金要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按进度安排。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全过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建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以更扎实的作风确保危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今年的危窑危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调配合,突出 “四个加强”,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特困群众住房安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期待,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为民解困的实际作为,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的 “一把手”负总责,亲自解决难点棘手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靠前指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继续完善行之有效的县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要细化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狠抓落实到位。
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部门密切配合是搞好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其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做好危窑危房改造工作。国土资源、教育、监察、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审计、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服务,要使困难群众住上新房子的同时,为他们谋划好生产发展、增收致富的项目,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积蓄困难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后劲。同时,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为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出资出力,给危窑危房改造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一些实招来促使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按照 “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督查工作机制,跟踪督查,紧紧盯住所要求的各项具体事项逐一督促检查,有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
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运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危窑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好人好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
对于住房改造心得体会总结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青岛市已购、可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试行意见》的有关规定,甲方所购住房业已具备上市出售条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青岛市_________区(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计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 _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__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该房屋应由个人缴付的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向原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结算。
第六条该房屋转让时,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青岛市已购、可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试行意见》的规定承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的划除)
(1)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合同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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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造心得体会总结 对住房变化的感想(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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