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脱口而出心得体会和方法 演讲与口才体会(八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演讲脱口而出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其实从古至今,演说就被作为西方历史的一部分而载入史册,早在古希腊时期,演讲家们纷纷活跃在各城邦之中,他们是人民的领袖,凭着一条舌头闯荡江湖……
在死人面前也要慷慨陈词
较之人们比较熟悉的成千上万人簇拥在一起,被讲台上那个手舞足蹈、妙语连珠的演说家“忽悠”得热血沸腾的壮观场面,你可能不知道葬礼演说在当时也颇为盛行,而这种在特定场合下的特定习俗在西方一直延续至今。
葬礼演说可不单单是把死人夸奖一番,然后“阿门”一声,入土了事。很多葬礼演说不仅对死者的生平和贡献作出了恰如其分的评价,更挖掘出了对生者有益的启示,在漫长的时期里,它一直是欧洲政治文明的一部分。比如伯利克里著名的《墓地演说》,从这篇演说,我们能看到作者对爱国、正义、民主的呼吁。又如雨果的《在巴尔扎克葬礼上的演说》、福煦的《拿破仑墓前的演说》、斯大林的《悼列宁》等。
如果说上面这些你都不熟悉的话,那有一篇你应该知道,这篇演说已经被收入了我国中学教材,那就是恩格斯的著名演讲《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这篇短短的演说词用最凝练的语言阐释了马克思一生的贡献,尤其是演讲结束的那句话:“我敢大胆地说,他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
很多演说都是改变历史的时刻
杰出人物常常作为演说家在人类历史转折时刻或光荣瞬间留下声音。20世纪30年代,当罗斯福就任总统时,美国正面临经济危机的困境。面对几乎绝望的人民,罗斯福在就职演说中鼓励人民忍耐并支持他的领导:“首先请让我表明我的坚定信念:我们唯一不得不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一种莫名其妙、丧失理智的、毫无根据的恐惧,它把人转退为进所需的种种努力化为泡影。”
回溯1940年,在野10多年的丘吉尔临危受命,以战时首相的身份领导反德国纳粹侵略的战争。在不列颠战役进入高潮阶段时,他发表了名为《少数人》的著名演讲,这片演讲不仅让士兵军心大振,老百姓也备受鼓舞;而美国传奇四星上将巴顿将军那些充塞大量粗鲁放肆的俚语秽词而又神奇有效的战争动员演说,也以其独特的价值为人津津乐道。
为何张口困难重重?
当今社会,演说和演说家的重要性早已经被人们所认识。所谓地球在缩小,舌头在延长。舌头就是一把利剑,夸张一点,演说甚至比战争更具威力。但演说的地位在中国历史中的起伏不定本身也证明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的曲折。
我们现在说的演讲一般是指更靠近西方历史遗留的演说形式,也在用西方演说的标准来对中国的演讲历史做注脚,从中西演讲文化的现代性来看,也许互有高下,但就其两种演讲文化的历史价值来看,要分高下,未必成立。
先说说硬件吧。演说所需要的宽阔的空间在中国很少见,中国演讲家的平台多是很狭小的,大部分都是在书院、小廷室里发表言论,很少能拥有西方那样广场式的大演说平台。科举制度诞生以来,多以文字定江山,少有口头的答辩考试形式,那些口才极佳但文笔稍逊的人则较难出头。
软件上,首先要看你是不是个“人物”。在古老的中国,有无权力在某个场合发表演说,更多是身份地位的延伸,是“上”对“下”的恩准的结果。古代中国,权力和集体的价值被捧上了顶峰,普通个人的价值变得微不足道。你一个平头百姓,想在集体场合发表什么言论,那可不是一件小事,必须层层审批。再加上骨子里对中庸之道的奉若神明,普通人更倾向一种含蓄的表达方式,大声疾呼变得困难重重,那些有可能成为演讲家的人们,也在张开嘴之前,把话都烂在了肚子里。但个人,即使普通个人,在欧洲城邦政治文化中并非简单作为演说听众的身份,他们的民主参与权要远远大于中国王朝的“子民”,杰出的个人,在西方国家可是大众的偶像,拥有无数的粉丝。
最新演讲脱口而出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下午好。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同时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1周年。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xx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我主要讲三点:
1、法律重要性。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动乱之中。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1982年,我国制定了建国以来的第四部宪法,俗称1982年宪法,也称为现行宪法,1982年到现在,这部法律已用了整整31年。以82宪法为核心,我国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开始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截止现在,我国已制定法律240多部,行处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了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的权利。在日常生活的方面,我们的行为还与各种法律打交道。比如,走在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靠右走。在红绿灯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红灯停,绿灯行。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的网吧、舞厅等。对经营者将处以200元左右的治安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处罚外,还吊销营业执照。对未成年人将由学校、家长处以批评教育,责令悔过等等。
2、守法光荣,违法可耻。法律很重要,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权威性,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中学生应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对自己而言,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而且违法犯罪的经历会给他一生带来污点,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所以,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中学生,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那种认为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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