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护长心得体会及感悟 代理护长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9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代理护长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在甲方年营业额____________万元以下,代理费为____________元/月。超过____________万元,每超过一个____________万元,每月另加____________元,年末一次结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每月会计及税务报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正版安易财务软件为乙方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期间按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4.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5.财务作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关代理护长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委托方(甲方)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
有关代理护长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 方:
机构负责人:
地 址:
乙 方:
单位负责人:
地 址:
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权限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就第三条约定的代理险种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一) 以甲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保险展业宣传及咨询服务,协助指导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根据甲方保险费收费通知单代收保险费;
(三) 协助甲方做好保险风险管理工作;
(四) 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书面授予乙方的其他代理权限。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代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上述代理事宜。
二、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在甲方的经营许可区域内行使上述代理权限。
三、代理险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险种:
(一) 车险 ;
(二) 甲方书面委托代理的其它保险险种。
四、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一方希望续约的,可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乙方《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有效期内续签本协议。
五、保险费管理
(一)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与投保人订立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代为收取保险费,并向投保人转交甲方开具的发票;
(二) 乙方设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该账户除代收本公司保险费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乙方需严格按《保险法》及《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业务台帐,台帐应逐笔列明保单流水号、代理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代理手续费等内容;
(四)乙方不得挪用代收的保险费,亦不得坐扣保险代理手续费;
(五)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1、乙方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种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保险项目时,应按照保监会关于“见费出单”的要求,指导投保人将保险费划转至甲方指定帐户。投保人未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不出具相关保险单证,且不承担保险责任。
2、非车险也严格执行“见费出单”管理规定,将保险费划转至甲方指定帐户。投保人未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不出具相关保险单证,且不承担保险责任。其中协会规定的特殊例外业务双方按规定约定从每月 / 日开始 / 天为一结算周期,在结算周期内,乙方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划缴到甲方设立的保险费收入帐户,如未按要求结算,甲方可暂停乙方代理业务的出单,至当期保费结算完毕。
3、双方约定的保险费收入账户如下:
(1)甲方保费划缴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 ;
账户号码 1。。
(2)乙方保费收缴开户行 ;
账户号码 。
六、代理手续费
(一)甲方在乙方每月划缴的保险费实际到帐后,根据实收到帐保费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的手续费:
1. 机动车辆保险 险 %;
2. 机动车交强险 险 %; 3. 险 %; 4. 险 %; 5. 险 %; 6. 险 %。
(二)甲方于每月 30 日前核定代理手续费,通知乙方当期代理费的金额。
(三)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与代理费等额的中介发票后,每月 30 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乙方整改;
3. 甲方有权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4.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宣传材料、投保单、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6. 甲方对乙方代理人员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合同规定的手续费;
3.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并向客户出示本合同所附客户告知书。客户告知书应当包括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代理权限、联系方式、法律责任,以及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投保提示等事项。乙方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应维护甲方信誉,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及有关管理规定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更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投保人就保险有关事项做出甲方提供标准保险产品以外的承诺;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7. 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知道的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尤其是保险条款的免除责任,应如实、详尽地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8. 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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