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不作为心得体会 不设防的代价心得体会(8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防范不作为心得体会一
炎热的夏季又到了,很多学生 特别是男同学经受不住水的诱惑,又会三五成群的到河边游泳,从而形成了安全隐患,为做到防患于未燃,特召开本次以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的班会。
1.提高安全意识,学习溺水安全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
2.初步了解溺水安全的有关内容,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提高安全意识。
二、班会过程
女: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们学习溺水安全知识。我们是二年级的小学生了,从今天开始,我们要知道是21世纪的主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爱学习、爱劳动,是充满生机的新一代。我们在党的温暖的阳光下成长,在老师的悉心哺育下一天天长大。我们是肩负重任、跨世纪的新苗。可是,我们却经常听到一些溺水事故的发生,看到一些触目惊心、惨不忍睹的灾难在我们身边发生。那我们该怎么预防呢?
1.老师先向学生讲几点防溺水的知识要点
(1)教育学生周末、节假日、寒暑假严禁到江河、大海、青山头水门、池塘、无盖的水井边等处戏水、游泳。不能独自或结伴到海边、池塘边钓鱼、游泳、玩水。
(2)教育学生在来校、离校的途中千万勿去玩水,下江游泳。
(3)我们是小学生,很多同学都不会游泳,如果发现有学生不慎掉进江河、水库、池塘、水井里等,未成人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箭来相助或拨打“110”。
2.老师谈谈事例,并由学生扮演
本学期--学校在周末,几名学生到讲河边钓鱼玩,有两名学生不慎溺水死亡。这个悲惨的事实告诉我们了什么?这几个同学违反了哪些安全规则?我们应如何遵守安全规则。
(1)议一议:
这几个小朋友违反了哪些安全规则?
我们应如何遵守安全规则?
(2)把小朋友的错误纠正过来。
(3)由这个事实谈谈我们的心得体会。
3.一、中国儿童意外溺水调查报告
在中国,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当儿童溺水时,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便遭受不可逆反的伤害。
二、春暖花开,天气转热,为了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作出以下规定:
1. 严禁学生私在江边、河边、湖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洗手、洗脚,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孩子游泳家长一定要陪同:而且家长一定要会游泳。不去非游泳区游泳
3.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4.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5.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过饱、过饥和过于疲劳都不要下水游泳;
三、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四、发现有人溺水时的救护方法:
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帖同时利用救生器材施救。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五、同伴溺水后如何急救?
同伴出现溺水情况后怎么办呢?万一同伴发生溺水的情况后,切莫贸然下水救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搭救。将溺水者搭救上岸后,立刻撬开牙齿,清除口腔和鼻内的杂物,使呼吸道通畅;抢救者屈膝,将病人俯卧于大腿上,头朝下,按压腹部迫使呼吸道及胃内的水倒出,如溺水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应头向上做胸外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同时急速送医院抢救。
综上所述,溺水是非常危险的,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水、戏水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是可以防止的。
班主任总结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你的手里,希望同学们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学会珍惜生命,养成自觉遵守溺水安全原则的好习惯。
最新防范不作为心得体会二
为深入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文件和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出发点,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实现“摸清底子、分类处置、依法打击、维护稳定”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开展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康小平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定佳,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焦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主任)刘雄辉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办(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维稳办、区政府督查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常务副主任卜茂荣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涉案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查处工作,参与涉案资产处置的监督工作。
2、区委组织部: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政府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宣传系统(广电、报刊、网络等)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4、区人民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5、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6、区发改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等工作。
7、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等工作。
8、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9、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立案、侦查、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安排专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财政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落实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工作经费等有关工作。
1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等有关工作。
12、区国土分局:负责矿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3、区农业林业畜牧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4、区商务局:负责商务系统特别是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5、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对户外各类融资广告和虚假贷款广告的清除等有关工作。
16、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区政府涉及非法集资处置规范性文件,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17、区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的信访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并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18、区政府金融证券办:配合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认定、查处和善后等上下联络协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工作。
19、区工商分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的监管、查处工作,参与查处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等工作。
20、区地税局:负责征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纳税人情况及账务核算情况等查处工作。
21、区维稳办: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日常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等工作。
2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将督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总责、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一线把关、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总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组织和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处置善后与维护稳定工作。
(一)工作重点
1、整治已经立案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2、整治以房地产行业为主的建设领域非法集资活动;
3、整治矿产开发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
4、整治种养殖业、山林开发等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5、整治各类融资广告及虚假贷款广告。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1月25日—1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2、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11月30日—12月1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3、依法打击阶段(2012年12月15日—2012月1月30日):对已发现及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4、总结建制阶段(2012月1月30日—2月20日):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本着“属地负总责、行业部门把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原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自查、宣传和处置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认真排查,摸清底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将风险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对近年来社会融资现象较为普遍的领域,要抽调专门力量,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好集中风险排查,把清理整治落到实处。
(四)积极调度,加强督查。在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排查和处置情况。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结束时,要形成汇总表和总结材料,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最新防范不作为心得体会三
为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守好底线,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促
防范不作为心得体会 不设防的代价心得体会(8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