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手铐培训心得体会 检察长培训心得体会(5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检察官手铐培训心得体会一
根据省委、省级政府、州委、州政府的指示要求,按照xx县委、县政府《20xx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具体部署,xx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于2月上旬组织院班子成员及扶贫干部召开产业扶贫春季攻势专题研讨会,认真分析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构思20xx年扶贫工作的目标和规划,为发动春季攻势制定出路线图。
为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帮扶村村干、群众对帮扶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2月中旬,xx县检察院吴丹检察长率班子成员到挂帮的蕉溪镇茶园村开展扶贫工作座谈,并与村两委成员及20余名村干、组干就下步如何开展脱贫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县检察院和村支书和驻村干部分别就该村20xx年脱贫总体成效、20xx年的脱贫计划和该村脱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介绍,各村干、组干及群众代表也就下步脱贫工作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座谈会的顺利召开,为下步了解实施产业化扶贫意愿,为县委和政府出台扶贫决策提供了扎实的参考依据。
2月下旬,xx县41名检察干警分赴蕉溪镇茶园村、木溪村集中开展产业扶贫意愿调查,共走访贫困户136户,其中茶园村86户、木溪村50户。初步掌握贫困户对20xx年的产业发展意愿和新增困难,进一步核实前期扶贫资金到账情况。据调查统计,两个村产业发展意愿倾向于养殖业和种植业,如养殖猪、牛、鱼,种植玉米、蔬菜等等。
在收集整理前期了解和调查的情况后,检察院第一时间与蕉溪镇政府联系并反馈贫困户的意见建议和产业发展意愿,以“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为基本目标,因地制宜,协助蕉溪政府为贫困户精准选好有市场需求和有资源条件的产业扶贫项目,做到产业项目到村到户到人,共同提高扶贫脱贫精准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描写检察官手铐培训心得体会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院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对侦查监督工作、对公诉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刑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并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都谈得很深刻、很全面,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在此,我强调三点:
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检察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担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我们必须结合当前形势,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谋划刑事检察工作。“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在科学判断犯罪态势与社会发展关系的基础上所作的新思考、所提的新理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宽严相济”的严,就是指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必须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宽严相济”的宽,就是指要坚持区别对待,应当依法从宽的就要从宽处理。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重点完善以下五个方面的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因地制宜地确定打击犯罪的重点,增强打击的针对性;规范对重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侦查的机制,增强打击的时效性。二是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建议或同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化审理程序。三是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机制,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原则上实行分案处理。四是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办案工作流程。五是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科学确定考核各项业务工作的指标体系,改进考评办法,更好地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今后检查适用刑事和解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质量,重点是检查刑事和解是否合法、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和解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总的来说,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键是:既要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从严从重打击的思维方式,也要防止宽大无度、放纵犯罪问题的发生,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
二、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提高刑检工作质量和效果
质量和效果是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在批捕、起诉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既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又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要牢固树立和谐意识。衡量办案的效果,既要看是不是做到了严格执法、按程序办案,又要考虑办案的过程和办案的结果是不是化解了社会矛盾、是不是减少了社会的消极因素、是不是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在办理案件时,不能办完案子、走完程序就算完事,要关注案件当事人情绪是否理顺,对案件的处理决定服气不服气,进而加强释法析理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要强化“效果”意识。社会效果是检验案件质量的一把尺子。所以在查办案件时应该考虑被查办的案件在社会上将产生一种什么效果,是对社会安定或对经济建设有促进作用,还是有阻碍作用。当然我所强调的社会效果并不是不讲原则,而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努力提高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在审查逮捕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正确掌握逮捕条件,整体衡量,认真把关,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要努力提高证据审查能力和水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正确适用逮捕措施,确保批捕案件质量。既不能以捕代侦,也不能以起诉标准代替逮捕标准,既要防止“应捕不捕”,避免打击不力,又要克服“构罪皆捕”的传统观念,更要杜绝错捕滥捕,罪及无辜。要建立健全办案制度。坚持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拟作不捕决定的案件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案件质量检查和复查制度等,切实加强质量监控。
要大力加强诉讼监督。要始终坚持把诉讼监督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上,完善监督机制,讲求监督实效。一是加强以刑事抗诉为重点的刑事审判监督,完善抗诉工作的长效机制。在这一点上,我要着重讲一讲。刑事抗诉工作是一项特色工作,也是一项亮点工程。但是应当看到,基层院的抗诉工作离市院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各基层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要正确处理“抗诉率”与“抗诉有效率”的关系,把握敢抗与抗准的辩证关系。“抗诉有效率”是基础,抗诉要力争改判。要树立执法均衡的抗诉观念,量刑畸轻的应当抗诉,量刑畸重的也应当抗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抗诉力度必须树立质量与数量并重的观念,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一定的抗诉规模。要以“起诉变更率”为中心,分析原因,加强诉审协调,解决认识分歧。对已经抗诉的案件,要注意监督法院审理的全过程,密切掌握审判动向,加强跟踪督办力度。要列席审判委员会,陈述抗诉理由,保证抗诉收到实效。二是要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是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侦查监督部门的工作要从过去以审查批捕为主要职责转变为以侦查监督为主要职责,而且审查批捕也要以监督为主线。要加大立案监督的力度,把重点放在那些社会危害大、影响大和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上,并加强对立案后侦结情况和逮捕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切实提高侦结率、有罪判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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