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航空公司的申请书汇总 航空公司申请机票(九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向航空公司的申请书汇总一
地址: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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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国际、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 委托代理
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国际、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人,代理乙方货物的空运业务及其他乙方委托的相关业务。
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现行有效的国际公约。
三、费用及结算办法
1.本协议中费用包括空运费、运杂费及甲方利润,此费用以甲方报价为准,由乙方在货物托运单证上予以书面确认,乙方若未提书面异议也视为接受。
2. 费用实行每
3. 甲方于每月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上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乙方必须于确认期内即每月前以书面形式回传。乙方如对甲方提供的费用结算清单有异议,应当在确认期限内提出,否则视同确认甲方提出的费用结算清单。乙方应当于第三个月 5 日前支付第一个月的费用,并将银行回单传真给甲方财务。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4.乙方保证支付所有费用,不论货物是否灭失、损坏、延误或未按协议运至目的地。乙方的权益应按航空运输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形式另行提出,不应以此为由拒付或延迟支付费用。
5.费用以人民币制结算。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填报的货物托运单证办理订舱、制单、报关、发运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将准确的提单号、件数、重量、航班等情况告知乙方。
2.若因乙方提供的单证不全或单货不符导致货物无法及时出运,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或货物无人领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因特殊原因变更已确认的航班,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妥善的解决办法协助乙方尽快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填写甲方提供的货物运输委托书、订舱单等货物托运单证,注明有关的业务需求,并加盖公章。乙方应对货物托运单证上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的正确性负责,由于托运单证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所引发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按时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资料给甲方,并按甲方的通知及时完成交货手续。
3.甲乙方应遵守航空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禁止托运易燃易爆、易渗漏、毒品等违禁物品。如乙方违反此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若对甲方所传真的提单有任何异议,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甲方传真的提单未提出异议的,视
五、运输事故处理及违约责任
1.乙方的收货人在领取货物时,若发现货物有损坏、短少、丢失等情况的,必须在提货前向航空公司或有关运输部门领取运输事故证明,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
2.在货物出现损坏的情况下,乙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应当在收到货物后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异议并要求索赔,即在收到货物的十四天内向航空公司正式提出索赔并递交所有相关文件;若发生货物延误,乙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如果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放弃索赔权利。乙方若放弃索赔权利,则不得以货物损坏或延误为由拒付或延迟支付应当向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前述事故,属于航空公司责任的,甲、乙双方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属于甲方责任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损害赔偿,属于乙方自身责任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损害赔偿。
4.甲方在办理托运时,若遭遇航班出现延误或大雾、暴雨、台风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应在当日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办法。
5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按时支付费用,否则,甲方将向乙方按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六、协议终止
若非违约原因,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得到对方许可后,协议终止;若由于违约原因,非违约方可单方终止协议,若造成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直接损失。
七、仲裁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它
1.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日始执行。
2. 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可自动延长一年,否则应在协议期满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终止的影响。
5. 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向航空公司的申请书汇总二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 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 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民用航空货运代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
2.本合同所称托运人是指为运输货物与承运人订立合同,并在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记录上署名的人;代理人是指在航空货物运输中,经授权代表承运人的任何人;承运人是指包括接受托运人填开的航空货运单或者保存货物记录的航空承运人和运送或者从事承运货物或者提供货运其他服务的所有航空承运人;航空货运单是指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线上承运货物所订立合同的证据。
3.航空货运单应当作为本合同文本的附件。
4.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5.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须载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
最新向航空公司的申请书汇总三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托运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代理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 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 美元($)(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
向航空公司的申请书汇总 航空公司申请机票(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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