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承担协议书 税费承担协议书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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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承担协议书(精)一
将减税降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政治担当,对减税降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党委委员结合分管和联系工作,各负其责、盯紧抓实。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形成从党委到支部、支部到党员、党员到企业的一条线工作推进机制。为了积极落实复工复产和防汛救灾税收优惠政策,成立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服务团队,摸清受灾企业名册,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优服务、促发展”活动。筛选出2308户重点包保企业,具体责任到人,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摸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需求,建立问题清单和包保工作底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局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与财政、人社、医保、发改、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将减税降费纳入“四送一服”工作机制,主动参与“四送一服”各项活动。在开展政策宣讲、深入企业调研、解决困难问题、强化舆论宣传等方面,加强工作联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服务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利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契机,注重工作结合,积极切实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环保、房产等部门的协调对接,注重在信息共享、分析评价等方面形成合力,持续推进税收共治格局。认真落实与纪委监委建立的监督检查协作机制,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各类外部监督检查。非税部门积极与市人社局征缴中心联系,落实社保延长政策和数据核定。加强与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沟通协作,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合力缓解企业困难,助力相关产业发展,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b、m的纳税人名单传递给县金融办和各商业银行,与县农商行召开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座谈会,架起银企之间的“桥梁”,为企业申请“税融通”贷款1.91亿元。
运用电话、短信、微信群、在线解答等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宣传复工复产有关税收政策,并印制《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和《政策指引》宣传折页放在办税服务厅,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针对性辅导纳税人精准享受税收优惠;摸排对接辖内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纳税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政策享受辅导台账,指派专人进行服务。税务人社共同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为纳税人发放宣传手册,利用12366短信平台、办税服务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减税降费政策、摆放宣传展板、海报等渠道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
20xx年以来,我局重点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作。深入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行容缺办、豁免办、延期办,千方百计为企业纾困解难。落实推广新办纳税人“零见面”服务,实现设立登记、财务制度备案、税费种认定、三方协议签订、发票发放等业务一次性办结。及时发布省局更新的“全程网上办”清单,引导纳税人全程、全税种网上申报缴税。
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99%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95%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将正常退税的办理时限压缩至平均5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发票网上申请、邮寄配送服务,实现网上发票申领率90%以上。
上线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网上查询功能,保障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落地。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减税降费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知程序、会操作、能享受。贯彻落实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在县政务中心提供24小不打烊服务,满足受灾企业领用发票需求,目前网上申领发票率达到95%。线上推送电子资料18000份,线下发放宣传材料5500余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知程序、会操作、能享受。
20xx年度,xx县税务局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同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相结合,梳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宣传辅导,严格抓好落实,共落实各项税费优惠16589万元,其中20xx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1000万元,20xx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形成减税降费5589万元。
税费承担协议书(精)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协同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减税降费落实情况核实及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三江县切实增强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地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切切实实地拿出“实”办法、“硬”措施,确保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下设办公室及政策落实、征管核算、督察督办、服务宣传等五作组,并抽调4位同志专抓减税降费工作。大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分工,分清责任,整体联动,确保了减税降费工作有序推进。
2.提高大局意识,确保服务到位。一是组建专家团队,利用业务骨干的专业优势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利契机,深入园区、重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分层次举办10余场次业务培训、线下“一对一”精准辅导,累计共培训5600余人次,培训面达100%,并利用线上税企微信群、三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企业负担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3.提高纪律意识,确保责任到位。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和纠查问责、确保工作无遗漏、数据无差错。严查税务人员在减税降费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上打折扣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二)减税降费落实成效。
1.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自20xx年1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3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提高到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另一方面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全年共减免500万元。
2.增值税税率下调的政策实施。自20xx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税适用17%税率降为16%。从20xx年4月1日起,原增值税适用16%的税率降为13%;原增值税适用10%的税率降为9%以及起征点的提高等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因素,预计全年共减免3500万元。
3.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的实施。自20xx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除额从每人3500元/月提高到每人5000元/月;并且从20xx年1月1日起,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20xx年一季度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减收1213.51万元,预计全年同比减收1100万元。
4.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xx年上半年享受减半征收的180户,减免256万元,预计全年减免980万元。
(三)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1.制定了督察督办计划,督查督办组认真对减税降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积极协助上级减税降费专项工作督查组到我局开展督查工作。三江县税务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通知》(三江县税办发〔20xx〕3号)以及《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三江县税务局委员会纪检组提醒通知书》(三江税党纪提[20xx]3号)提醒党委成员及涉及减税降费工作人员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取消的收费项目停止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和税率的政策执行到位。督察督办组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对违反工作要求,落实政策不到位的行为严肃查处,通过自查,我县未发现有相关减税降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柳市税发〔20xx〕33号)通知要求,积极部署调查摸底工作,明确职责及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逐户核查,积极向市级反馈工作进度,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清理第三方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精神。组织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第一时间约谈服务单位,要求各服务单位开展自查,同时提供自查报告和关于电子发票收费项目清单等,相关服务单位均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并提供公司针对电子发票开发的升级服务项目和收费情况。做好数据清查和复核。完成全县80户电子发票使用情况清查,80户企业使用公司提供的单机版电子发票,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核查,未发现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有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的行为。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计50个部门壹佰多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涉及到收费单位63个,根据《20xx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收费项结合
(二)取消、停征、免征收费项目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本县涉企行政事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家近年来,尤其是20xx年以来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仍然按原标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情况。如按文件要求已免收中小学基础建设设施配套费等。
1.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情况。目前,我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共有国土、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法院等20个部门,自20xx年以来,全县执行取消或停征和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其中: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包括环境监测服务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包括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等。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包括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等。
2、政府性基金清理情况。取消或暂停和降低、调整的政府性基金7项,其中:取消和暂停的政府性基金3项,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降低3项,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调整1项,上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通过本次检查,我县各执收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落实国家、区、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没有不执行降低收费标准及其他应减免优惠政策情况。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未出现超标准、超范围征收、改变收费主体等乱收费行为;不存在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增加企业负担问题。
二是通过这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确保了国家和区级降费政策的坚决落实到位,规范了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优化了市场环境,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存在问题。通过税收管理系统提取数据排查,发现部分纳税人进行互联网报税时,未按规定享受
税费承担协议书 税费承担协议书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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