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断创新心得体会范本 企业创新员工心得体会(七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企业不断创新心得体会范本一
你们好!
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我的另一个家》
“家”这个字在我们的心中都不陌生甚至是非常的熟悉,因为有了家,生活才变得有趣;有了家,工作才能顺心;有了家,才懂得什么叫关爱,什么叫珍惜。家是我们拥有的第一个属于自己空间的地方,也是我们无论身在何处甚至异国他乡,却经常能想起甚至在心里永远也放不下的一个地方。“家”让我们多了一份情感,多了一份思念。
刚才所说的,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小家,但是在浩瀚的社会里,在这繁杂的环境当中,我们还拥有另外一个属于自己的家,那就是我们在一天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为之奋斗、为之努力的企业。这样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另一个家。
在这个大家庭里,有很多的成员,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因为这个家,为了一个共同的梦想,我们在这里相遇、相识甚至相知。小家里我们拥有了亲情和爱情,而在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却拥有了最广泛的友情。
因为我们来自五湖四海,很多人离家乡很远,一年也回不了几趟家,世人常说,“每逢佳节倍思亲”,特别是在中秋节这个团圆的日子里,很多的员工因为路太远而不能回家和亲人相聚,因此,公司便安排了一些列的活动来丰富大家的过节气氛,不仅仅举办了中秋晚会,而且还邀亲了员工家属来到参观并和自己的亲人相聚,这一点一滴,都无不在感动着我们。
在我们生病、受伤的时候,公司也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们的健康情况,当我们受伤无法工作的时候,公司不仅让领导去慰问,还送去营养品,让我们好好养伤,争取早日康复。
当我们在为企业努力工作的时候,公司也在不断的关注着我们,举办的各种技能比赛,为的就是让我们能在比赛这种氛围当中不断的充实自己的技术,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让自己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和发展。公司给了我们发展的平台,我们更应该抓住这种机遇努力向上,奋斗不仅仅是为了公司,更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梦想。
每当我们情绪低落、思绪不宁的时候,领导们总会及时找时间和我们进行沟通并了解情况,在公司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让我们能及时安下心来工作,这也让我们心里自发的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在日复一日的工作当中,会让大家觉得过的比较平凡,为了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公司还举办了各种活动,篮球比赛,歌唱比赛、乒乓比赛、拔河比赛包括演讲比赛等等。每年的活动内容都不尽相同,让大家有一种熟悉感之外,还带给大家一种未知的神秘感,这也让我们都有很高涨的情趣去参与活动。不仅如此,还积极组织我们参与到街道的各项活动中去。通过这些活动不仅让我们展示了自己的才华,同时也让我们懂得了团结的力量,把这种团结的精神和在比赛当中勇于拼搏的精神用到工作中去,便是将自己的事业又往前迈出一大步。这便是“家”带给我们的,用一件事情,用一种方式让我们自己体会到它内部真正的涵义,然后把它衍生出去,应用到合适的地方,这便是公司这个家长给我们的启发,它让我们学会了在工作中如何奋斗、如何成长。
谢谢大家!
主题企业不断创新心得体会范本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一般规定
一、公司经营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各项现行管理规定,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不得无故拒绝;
三、凡员工行为违反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可视该行为情节轻重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本《员工手册》载明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四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聘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需求情况编制定岗定编报告和人员聘用方案,呈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执行内部调配工作或实施公开招聘。
第五条 员工的聘用分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和续聘等情形。
第六条 公司采取逐层聘用的方式聘用员工,即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决定聘用;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决定聘用。
第七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录用或续聘: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雇佣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工作,后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审查认定学历和工作履历有故意欺骗行为者;
五、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者。
第八条 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时公司须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等考核录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时,相关择录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实行叁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间,公司将指定人员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体内容主要以本《员工手册》为准。
第十条 员工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将与试用部门负责人一起对员工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考核),经有关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员工的续聘工作按本《员工手册》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岗位、岗位等级、考核、奖惩、解雇等事项,公司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逐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 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为壹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第十七条 连续服务期的要求
对经公司出资培训后的员工,除经公司同意其离职外,必须遵守经培训后连续为公司服务的期限要求:
一、参加境内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1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
二、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在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约定。
三、公司为其出资攻读大学本科的,连续服务期为4年;攻读研究生的,连续服务期为5年。
四、如双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连续服务期。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公司内的岗位等级,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签定劳动合同后,可办理劳动合同鉴定手续。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三、经仲裁和判决而终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五、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一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第二十条二、三、四、五款所列条件之一出现时;
二、员工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条件出现。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按本《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及时协商是否续订的有关事宜;
二、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在此之前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不间断地达到十年,或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担任某项重点工作的员工,公司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与其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同意续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如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可将其调离原岗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离任审计。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手续。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是否同意续订。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后,员工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员工未能按期予以书面答复,即视其为不同意续订,公司可按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公司从事信托或固有业务、计算机、财务、机要保密、劳动工资等项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
2、担任某项重点工作,工作未结束的;
3、与公司另有约定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1)经常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0次的;
(2)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
(3)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4)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领导,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虚假病假证明欺骗公司,经查证属实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为他人或本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获取经济收入的;
3、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弄虚作假,为个人或小集团骗取经济利益和荣誉,情节恶劣并查证属实的;
(3)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够刑事处分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等,不够刑事处分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内部资料为他人做证,造成公司经营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除第1项外,均属于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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