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供电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范本(八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供电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范本一
xx年3月,本人经过公开竞聘后,被公司任命为叶坪供电所副所长一职,根据所内实际情况,主要分管创一流、营销稽核、营业厅及所务日常管理等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充分把握三个结合,分管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基本情况如下:
1、创一流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提高了基础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向员工灌输创建就是发展,就是效益的观念,不厌其烦的对员工宣传,开展创建活动是与我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能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实现创建目标能享受到的相关优惠政策,公司对状元的优惠政策是员工终身受益的好事,教育他们要树立长远的发展目标,有政策就要争,引导他们积极争优创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员工思想得到转变,营造了浓厚创建氛围,形成了全员参与的创建态势(以前员工对评优争先认识是不够的,总认为全公司上千号人,比自己干的好的大有人在,后来通过所内的各项激励机制及正确引导,现在大部分员工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想这是为本所迈上新台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开端)。二是把创建精神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抓好了政令督查,加强了日常工作考核力度,要求各班组将本班昨日工作完成情况及当天工作安排进行公示,执行班长每周履行一天所务管理制,对当天所内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执行副班长以上及内业人员每天上下班签到制,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好转;完善了基础台帐,实现了基础台帐于原来的数量到质量的转变,各类数据基本与公司形成了化;修改完善了《环境卫生考核办法》,推行了“6s”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员工素养及日常行为习惯有了进一步提高。通过全所努力,我们保持了省示范窗口、赣州三星级供电所和市双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顺利申报了创四星级供电所。
2、营销稽核工作与用电普查相结合,提升了营销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舒范了营抄环节审核流程。针对以前由营业员统揽电量上机,复核环节把关不严,差错率高的现象,我及时向计算机信息中心为每位班长申请了“用电管理系统”id,由班长对本班抄表复核负全责,并根据营销专职、营业员及班长的工作职责在各自的权限做了明确介定,形成了班长复核营销专职审核营业员票据打印为一条龙的管理模式,差错率大幅度减少,全年未发生营抄事故。二是加大了用电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稽核班力量,对抗旱排灌抽水等临时用电及违章违规用电的进行了严厉查处打击。今年,临时用电收入共计:23649元,而往年的临时用电收入几乎为“零”;查处违章、窃电行为共计:4起,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200 元;售电均价在售电量增长30%的情况下,仍提升了2.27%。三是协助做好了营销普查等专项工作。根据所内安排,我协助程灵同志做好营销用电普查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俩分工明确,由我负责外业部分。我带领稽核班同志,亲历亲为,严格按照所内制订的“两上两下”原则,将工作做实做细,在第一轮抽查中,共抽查了60%个台区,每个台区抽查了30%的用户,对有差错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组织了全所交叉检查和所内审查,对仍不符合规定的,向所内提交了考核意见。确保本项工作取得了实效,打牢了营销管理基础,得到公司各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3、营业厅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提升了企业形象
一是倡导换位服务的理念,要求营业员定位于“服务”这个基本准则,按照“我到其他单位希望得到什么样的服务,那么你就用你想要的服务方式去服务你的客户”的标准,履行自己的服务行为,使微笑服务和真诚服务在本所得到了充分体现。二是推行文明服务,要求营业员必须按照“一证、两说、三声、四要、五一、六不让” “十项服务诚诺”的服务要求,做到仪表端庄、用语文明,上班时严禁浓妆粉面,做到淡妆素雅,以最好的精神面貌展示给客户,提升了企业窗口形象。三是加大了考核力度,将营业员的工资、奖金与班组电费回收捆绑到一起,提高了责任感及服务质量,能按规定收取滞纳金,促进了客户自觉交费意识。四是继续执行了首问责任制和无周、午休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了全年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主题供电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范本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
项目地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地:
证书编号: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崇左供电局花山生活区集资楼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14103.1万平方米。
第二条 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为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2、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章 管理范围及管理事项
第三条 生活区集资楼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 生活区集资楼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通风系统、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备设施、电梯系统、通讯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五条 生活区集资楼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泵房、路灯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 生活区集资楼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休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楼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物业管理范围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条 物业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物业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 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4、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各项服务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乙方做好户主更改记录,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相关费用;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9、出租房屋应当将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在乙方物业管理部备案,相关租赁手续由业主办理。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4、根据《崇左市城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共同创建绿色生活环保生态环境,践行低碳节约,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垃圾分类,自觉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并准确投放至生活垃圾投放点。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崇左市的物业服务收费规定,提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楼宇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接受当地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客户便民服务工作;
9、单个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甲方。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取标准及办法:
1、物业服务费为0.60元/平方米/月;按取得的房产证上所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乘以单价计算。
2、专项维修资金按崇左市收费标准0.10元/平方米/月;
3、电梯费:三楼以下(含三楼)15元/月,四楼以上(含四楼)30元/月;(按原来的房号计算电梯费)
4、代收生活垃圾费7元/月/户(根据崇左市环卫部门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5、集资楼公共用水用电根据每月用量据实按户分摊;
6、集资楼其它公共收益归甲方所有,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经费不足及小区公共水电耗材用料等,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等费用从小区公共维修基金中开支。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十六条 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和安全隐患。
3、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状态良好。
4、公共环境:清扫及时、保洁全面、垃圾日产日清。
5、绿化: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6、交通秩序:行驶有序、保持畅通、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7、电力巡防员:实行24小时封闭式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无重大的治安责任事故发生。
8、公共部分维修急修不超过30分钟到场;小修不超过3小时处理到位。
9、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0、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三级)执行(见附件)。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重大且无法修补的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
主题供电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范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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