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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 修车总结心得体会(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3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一

62、生命可贵,超速可畏。

63、树立企业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64、常走斑马线,生命多保险。

65、生命不能重来,行车切忌逆向。

66、安全不能指望事后诸葛,为了安全须三思而后行。

67、珍爱生命、留住幸福,抵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68、爸爸,你开这么快,我怕。

69、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70、手握方向盘,时刻想安全!

71、心中有个家自觉不醉驾。

72、驾乘二轮摩托车,别忘了戴好安全头盔。

73、方向在手中安全记心中。

74、油门踩脚下,亲人常牵挂。

75、遵章守法,各行其道。

76、交通齐遵守,平安天天有。

77、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78、开车一心一意,做人仁心仁意。

79、开车掉以轻心,只让亲人伤心。

80、爱我,追我,千万别吻我。

2022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单位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xx〕24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xx〕20号)等有关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推行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发动校内各条线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区部署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一)区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单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各单位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进博会安保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定期检查汇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12月28日前发送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邮箱(xxx@),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20xx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单位全称)。

2022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三

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给单位造成损失,本人自愿向单位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侧;

2、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3、精心维护所驾驶的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4、因下列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单位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驶、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掉头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单位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驾驶员:

2022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四

最近一段时间我参加了沁源驾校驾驶员培训班通过理论知识和安全教育、驾驶员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对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等基础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对安全驾驶有了更深的体会,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

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如何尊守交通法规,做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楷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尽一份自己的力量,我的体会是一句话“一慢解百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坐车出行时,经常会看到公路两旁树立着高大醒目的交通安全牌:“十次出事十次快”、“酒后严禁驾车”、“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注意交通安全”等等。这些语重心长的话语,也许当时的人们对此理解并不深刻,但对于参加学习培训和即将从事车辆驾驶的我来说,理解更透了,感触更深了。回想以前交通事故,哪一起不是车速太快引发的,哪一次不是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真是“车祸猛于虎”啊!

安全行车看起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里面确有一定的`道理。就像老师傅开车一样,一个简简单单的操作,一个小小的眼神,一两秒钟的时间,就把这些道理全部包括在内了。

因此,当我们驾驶车辆时,应时时刻刻牢固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危险事故在我们身上重演,把车速放慢一点,礼让先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做交通安全、文明行车的模范。驾车出行时刻提醒牢记自己:

第一、今天安全意识很强。

第二、今天会稍许慢一点。

第三、今天开车特别认真负责。

第四、今天开车会小心谨慎,注意预防万一。

第五、今天开车前不会喝酒,开车时也不会争道抢行。

所以,安全行车有时看起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里面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有时老师傅一个简简单单的操作,一个小小的眼神,一两秒钟的时间,就把这些道理全部包括在内。就像一个人简简单单的往那里一站,就令人觉得威仪万千,或者是一个漂亮的女孩狐媚地一笑,就让人感觉风情万种。

安全驾驶就是要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开文明车,行文明路,以实际行动争做交通安全,文明行车的模范,做一个懂法守法的驾驶员。

2022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五

为切实加强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限制地下、鼓励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源头建设、综合治理、数字治理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一)规范充停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鼓励在地上独立设置充停场所,或附设在建筑一层内。当独立设置时,充停场所要与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敞开式架空层内,充停场所不得正对安全出口、楼梯间;当附设在建筑内部,应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术措施,且应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二)强化消防设施配备。集中充停场所要按照消防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安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地下充停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电;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在集中充停场所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场景建设,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镇(街道)和村(居)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摸起底阶段(5月10日前)。根据区消安委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加强对基层力量开展一轮排查业务的培训,掌握排查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在各小区、单位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声势;要组织机关干部、村(居)、网格对各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单位、分区域整理花名册,并按时上报排摸起底数据。

(二)攻坚清零阶段(6月15日前)。各镇(街道)对照整治方案,组织机关干部、村(居)、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断电措施,并对管理单位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区委政法委、教育、公安、卫健、应急管理、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或推动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三)深化整治阶段(7月10日前)。各镇(街道)、各部门结合整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区消安委将组织明察暗访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开展;下一步,经信、自规、建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救援、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消防救援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技术指南,并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落实指南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项整治工作,区政府专门成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庞鑫培为组长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此项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每月12日、27日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报表》报区消安委办(联系人:吴俏英,联系电话:xxx,邮箱xxxx)。

(三)严格督导问责。区消安委办将定期“晾晒”各镇(街道)、各部门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区镇两级主要领导。对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22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六

131. 油门踩一踩,事故随时来

132. 油门松一松,安全有保证

133. 有远见,不越线

134. 雨天路滑,当心汽车溜冰

135. 丈夫非无泪,不洒方向盘

136. 肇事多因粗率,和谐在于谦诚

137. 争抢一瞬间,侥幸添祸端

138. 醉酒开快车,生命必打折

139. 醉眼看红灯,耽误您一生

140. 遵守交规,秩序井然

141. 车辆不超载,安全自然来

142. 要对生命善待,请系好安全带

143. 手握方向盘,绷紧安全弦

144. 时时鸣警钟,处处不放松

145. 行车安全是大事,请您做好“三检制”

146. 人斗气易伤身,车斗气易丧命

147. 车速慢点无所谓,家人盼你平安归

148. 车不在好刹车要灵,路不在宽安全则行

149. 交通法规要牢记,路过街市别大意;

150. 心平气和莫着急,行车安全没问题

151. 交通法规记心间,安全行车每一天

2022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七

为切实做好本单位20xx年度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单位交通安全形 势稳定,本单位驾驶人应做到:

一、认真遵守国家的法津法规和相关规定,服从单位以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二、全面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使本单位驾驶人教育覆盖面务必达到100%,客货运输企业驾驶 人拒绝“三超一疲劳”承诺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三、高度重视本单位安全行车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微好各类合帐工作,强化内部安全 管理责任制,加强检查和监督机制。

四、对单位驾驶人进行认真排查,凡不具备从事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安排从事客运 或危险品运输工作,并对每位驾驶人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重点人头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五、做好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冰、雪、雨、雾)安全行车的后勤保障工作。严禁车辆超速行驶、客车超 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客运车辆严禁夹带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坚决落实车辆曰常维护保养制度,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实行一车一档制。确保 单位车辆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如发生事故,应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公安交巡警部门,决不隐瞒不报。

七、所有客运、营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和gps系统,并督促驾驶员使 用。按规定参加临时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一律停驶,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八、装运危险品车辆必须持有效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必须持有资格证书。凡一年内有2次超 载20%以上、一次超速50%以上以及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的或记满12分不得驾驶车辆。

九、严格执行车辆报废规定。经批准延期报废使用的客运车辆,不安排跨省线路和跨省行驶。

十、接送学生的车辆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车专用,凡交通违法记分12分或三年以内发 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以及未满三年以上准驾车型安全驾驶经历的不得驾驶接送学生客车。

车号:

驾驶证号:

驾驶员签名:

手机号码: 二 0 —五年 月 曰 车辆单位(盖章) 二 0—五年 月 曰

2022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八

1、路遇拥挤交替行,车遇行人让三分。

2、一起车祸几家愁,一人平安合家欢。

3、人生没有后悔药,出行安全最重要。

4、勿以快慢论英雄,安全行车最光荣。

5、做文明驶者,当和谐卫士!

6、驾车头盔要戴好,流汗总比流血好。

7、严禁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疲劳开车!

8、抢让一念间,悲喜两重天。安全行车,从我做起!

9、酒逢知己千杯少,酒后开车事故多。

10、带一分小心上路,携一团温馨回家。

11、这次的侥幸,可能就是人生的终点。

12、车辆不超载,安全自然来。

13、纠正您一次违章,送给您一片关爱。

14、多走几步莫跨栏,不让生命留遗憾。

15、维护交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2022行车维修心得体会简短九

近年来,全区虽对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加强治理,但火灾多发势头尚未有效遏制。为认真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各地电动自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到20xx年12月底,全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基本遏制,数量显著下降,构建常态化电动行车管控长效机制,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

(一)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

(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企业和线上平台。

(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

(三)居民楼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场所。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学校、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公共停车场、汽车库。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拆卸蓄电池违规充电。

(三)物业服务企业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

(四)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安全充电意识不高。

(五)各街道、部门、社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完善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全区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流通、使用、维修基础情况信息。

1.街道负责,以社区为单元,对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充电停放场地建设情况和已建充电设施种类、地址、数量、可供充电或停放电动自行车数量进行摸排,建立信息台账。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区住建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实施指导配合。

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3.广东电网公司端州供电局应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储存场所加强检查,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用户派发用电检查整改通知书,并报告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区工信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分别组织摸排底数,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二)强化源头治理。

1.加强生产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要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列入重点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结合质量信用计分等手段,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对认定属于缺陷产品的,要指导督促生产者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并加强对生产者召回实施情况的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发现生产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出厂时不按照ccc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

2.强化销售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监管力度,督促指导认证机构持续开展对线上线下销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质量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或者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经营主体身份进行核验、登记。

(三)实施关键治理。

1.严治拆改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质量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或者生产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现生产企业存在不按照ccc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以及为拆改电动自行车提供零配件等行为的,要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在生产厂家完成整改前暂停其所生产产品的注册登记。

2.优化维修服务。区工信局要宣传贯彻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后维修服务标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生产销售企业规范提供维修服务。

3.规范换装和回收报废。区工信局要会同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管理局、区应急局等区直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促进快速换装新电池和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组织有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鼓励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等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或者置换。区工信局要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公布具有废旧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目录,强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管理力度,严禁不合规蓄电池流入市场销售使用。

(四)推进综合治理。

1.推进设施建设。分场所、分类别、分步骤下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明确建设完成时限、充电设施数量等任务内容,采用换装站和“充电桩 充电柜”方式,合理利用自行车存放处或已有设施,运行市场化运营服务,整体推进建设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全区各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有集中充电设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区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满足行业技术标准、保障业主共同权益的基础上,基本实现集中充电设施能建应建;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院(园)区内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提升示范效应。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外卖企业,配合建筑场地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集中充电等安全措施,并对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实施跟踪管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保障设施建设。区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和相关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管理职责。

广东电网公司端州供电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电气安全。

2.强化隐患整治。各街道牵头,发动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投放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区消防救援大队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信用监管,可结合本地实际委托街道实施查处。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要对外卖企业平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落实通报曝光、责令改正、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等措施。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行业部门应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纳入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强化行业监管力度。

3.提升科技赋能。区消安办会同区政数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托“粤治慧”“粤政图”等平台,整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基础信息台账,制定统一数据统计标准,建立全区电动自行车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实时掌握、实时共享、动态监管。

结合我区实际,广泛推广运用“电车专家”app和安装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实时跟踪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数据,鼓励发动群众开展车辆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事故风险。鼓励电动车商会、协会等自主管理组织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手段,开发应用电动车监测预警平台,探索实施产品赋码管理,推广电动自行车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术和卫星定位技术辅助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4.深化风险宣传。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联合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广泛发动各类媒体,集中开展“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火灾案例宣传全覆盖、火灾风险宣传全覆盖、规范使用宣传全覆盖、逃生处置宣传全覆盖、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

各街道负责开展社会面“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社区宣传栏、led屏幕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公交城市电视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商市场、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居民住户、出租屋入户宣传提示全覆盖,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区消防救援大队予以技术指导配合。

区消防救援大队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宣传为基础,联合街道、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集中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以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出租屋住户等为重点的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一)部署发动(20xx年6月30日前)。各街道、各部门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至11月)。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务分工,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街道、各部门按照市、县、镇三级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区消安委办公室提交自查自验报告。区消安委统筹组织抽查核实,检验各街道、各部门工作成效,抽查结果列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借鉴“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安委会、区消安委不定期对各街道、各相关行业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质态跟踪力度,凡发生亡人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将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全链条责任追查,对因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地区和行业,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各街道、各部门要分别制定本行业、本地区工作督导方案,督促下属行业部门、街道、社区落实治理责任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等部门要不定期对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回收企业,以及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组织督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处罚措施。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xx〕4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安委办〔20xx〕40号)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汝安委办〔20xx〕6号)文件要求,古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成立古塔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活动的安排与协调,成员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综治办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村镇中心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的执法力度。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居民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指导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社区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标人群,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巡查检查。6月底前,要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张贴,向全社会公告警示。

(二)依法严格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相关企业、店铺等,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db41/t1539-20xx),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督促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建立信息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工作台账,规范管理与日常监督。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8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根据我县安委会明确的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各社区之间要信息互通,步调一致,切实形成合力。

(三)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从6月份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24日前向街道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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