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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骗调研心得体会和感想 反诈骗调研心得体会和感想怎么写(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反诈骗调研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全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县处非办主任高丽敏同志兼任专项整治办主任,县金服中心、县民政局、县银监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网信办及其他有关单位为成员,在县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下发了《德安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德安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整治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处非领导小组组长周纬华同志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各单位增强责任感,积极做好金融放贷、电信网络诈骗、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防范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深挖细查摸线索。县处非办一方面加强与市金融办的联系汇报,接受业务指导,一方面组织各处非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各辖区、各行业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并及时公布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举报电话。县公安局对重点机构、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存量案件和线索进行深挖排查,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民政局对全县民政备案的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网信办安排专人7__24小时值守网络舆情系统,对网络关键词进行动态监测,5月份突击检查9家互联网企业及重点场所,未发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非问题;县市监局对全县24家相关的经营户摸排,未发现商家有吸收老年人资金行为;县住建局对全县30个项目工地、23个房产楼盘及56家物业小区下发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企业自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5月初,对各企业开展了养老诈骗自查情况的抽查,抽查比例20%,未发现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与能力。在今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教工作基础上,县处非办又制定下发养老领域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和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高频度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网络宣传。在县政府网发布“养老”风险预警提示,在德安县政务公众号推送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制作的“防诈宝典”短视频,组织各乡镇观看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金信网银公司举办的“关爱养老防诈骗”公益宣传直播,多方引导干群识骗防骗,增强“防诈免疫力”。

2、开展集中宣传。5月13日在义峰山公园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月15日,在义峰山公园组织20余家单位举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派发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视频播放防范知识30余次,赠送环保袋、扇子等宣传品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9人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分别获学习强国、新华网总网、凤凰网、江西卫视2套报道。

3、开展流动宣传。5月22至24日,在九江市处非办的指导下,县处非办联合辖内7个乡镇开展了9场次“投教防骗进社区”蓝马甲公益宣传活动,该活动主要通过“五个一”宣传模式(一台大篷车、一个微型展览、一个防非反诈集市、一个“小课堂”、一支“蓝马甲”志愿宣传队)向群众宣讲防骗防诈知识。6月20日,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栏目,7分钟介绍我县蓝马甲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足,适合老年人的,喜闻乐见的宣传不多,提升老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部门间协调配合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利于快速识别风险和预警。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机构、重点行为的`排查。依托“赣金鹰眼”“金融机构大额资金异动平台”、各处非单位的排查以及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制定工作台账,进行销号整治。

二是加强协同处置。强化与公安、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把老年人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要对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

推荐反诈骗调研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今年以来,我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开展时间自2019年8月15日至9月30日。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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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根据省、市集中宣传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发案的情况,针对夏季案件高发期,在全市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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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集中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翁朝晖任组长,市联席会召集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世民任副组长,市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马贤平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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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全覆盖宣传。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诈骗标语、微视频,张贴海报,柜台、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台卡。

2、自助区、自助终端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语。

3、通过客服号向各自用户发送“防骗短信”。

4、柜面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三问一确认”制度,即询问客户汇款用途、对象以及是否认识对方,询问之后再确认签字,及时对可疑转账行为进行提醒、劝阻。

5、银行安保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疑似被骗客户及时劝阻、制止。

6、对管理不规范、涉案银行卡较多的开户行进行约谈和曝光。

(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分局,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聚焦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账户实名制宣传。

1、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宣传,全面掌握我市实际运营的第三方支付手段,召集运营方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在推广时和登录、交易、支付界面增加风险防范提醒。

2、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曝光力度。

3、通报一批违规移机使用的实体特约商户和买卖账户信息的单位、个人。

4、对管理不规范、涉案支付账户较多的支付机构进行约谈和曝光。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

(三)聚焦通信行业,开展移动端宣传。

1、各通信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形式开展风险宣传和防范提醒。

2、各通信企业按照《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至少发送一次公益短信的“防骗提醒”。

3、各通信企业营业网点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诈骗标语、微视频,张贴海报,柜台摆放宣传材料。

4、各通信企业对网点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六部委关于电话卡实名制的要求,对管理不规范、涉案手机卡较多的网点严肃查处并曝光。

(责任单位: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四)聚焦公司企业,开展针对性宣传。

1、各级公安部门会同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一次针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反诈宣传。

2、针对公司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发放《防范宣传确认书》,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签名后存档,防止大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3、针对小微企业,公安机关牵头,会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冒充军警、冒充熟人领导、贷款、办理信用卡及信用卡提升额度等诈骗防范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聚焦学生群体,开展集中宣传。

1、市教体部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反诈讲座,发放《xx市反电诈中心致家长一封信》,通过校讯通发送反诈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识骗能力。

2、针对大学生,市教体部门负责联系在学校官方网站开设防范宣传专栏,在学校宣传栏发布反诈通告,通过微信群、qq群发送宣传材料。

3、团市委牵头,市公安局主办全市“红盾”反诈讲师团视频培训会,分别组织志愿者、公安民警参加。

4、辖区公安机关负责督促驻高校警务室通过开学第一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防范网络兼职、虚假消费、网络贷款等诈骗手段。

5、针对出国留学生和其他人员,市外办借助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定期发布安全提醒。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市政府办外事科,市公安局)

(六)聚焦城乡社区,开展特色宣传。

1、各级公安机关协调全市社区办事大厅、村委会,利用电子屏幕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布微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社区防范宣传。

2、辖区公安机关指导小区物业以防范单身人群的网络交友、全职妈妈的网络兼职、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开展反诈宣传,在小区醒目位置发布宣传内容。

3、辖区公安机关编写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手册、宣传单等,由社区民警把防范要领、识骗口诀送至每家每户。

4、辖区公安机关指导宾旅馆行业通过摆放台卡等开展针对性防范宣传。

5、市卫健委组织全市医院、保健院、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和各大药店开展针对性反诈宣传。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诈骗防范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七)聚焦传统媒介,开展公益宣传。

1、市委宣传部组织全市各级新闻部门网站、市委网信办组织本地各大论坛置顶发布反诈宣传内容和相关活动报道,平面媒体及时跟进。

2、市广电新闻局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收视率较高的栏目及黄金时间段播放公益广告。

3、市交通局组织全市车站、公交车(包括站台)、出租车显示屏投放公益广告,发布反诈内容。出租车内副驾驶显著位置张贴反诈内容。

4、市城管执法局协调企事业单位等户外显示屏、大型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子屏投放公益广告,发布反诈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广电新闻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

(八)聚焦新兴媒介,开展网上宣传。

1、策划、制作一个h5防骗反诈主题融媒体作品。

2、策划、制作一个防骗反诈短视频。

3、策划、制作一个防骗反诈图解。

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抖音等各类平台,积极开展移动化、可视化、社交化、定制化传播。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九)创新宣传手段,做本地反诈宣传亮点。

1、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统筹,各成员单位联合举办2019年xx市反诈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各成员单位)

2、市公安局牵头,与深圳市公安局携手开展“老区·特区”系列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皋城反诈先锋”与深圳市公安局合作反诈微信公众号“终结诈骗”共同开展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各成员单位组织本系统通过电子屏显示、摆放台卡,在工作群和服务对象群中推广发送等方式,开展防骗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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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8月19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宣传阶段(8月20日-9月20日)。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区分不同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9月30日)。领导小组成员分组赴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对措施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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