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教育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 自然森林教育培训心得(八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森林教育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防火意识人人拥有,绿色家园天长地久。
火苗背后就是荒漠。
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之烟蒂。
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于星火。
栽树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
造林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
一杯美酒是一次车祸的序曲,一个烟头是一场大火的前奏。
小小烟头不算大,森林景观它吞下。
万绿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
火能带来光明,也能卷走文明。
一棵树木十年才成材 一根火柴瞬间可毁树。
片片绿叶汇成万顷绿洲,星星之火可毁涛涛林海。
退耕还林好国策,锦绣中华添绿色;若是大意着了火,毁掉千秋万代业。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
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疏忽一时,火光四起,警惕一时,绿树常青。
十年树木,百年成林;一场大火,化为乌有。
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
森林防火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森林,生命的起源;火灾,森林的终结。
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
绿树成荫,景美;好木为灰,心痛。
勤于防火,国兴民安;疏于防火,必酿后果。
一时疏忽火星飘,一日火势千里遥。
森林如同万宝藏,资源财富里面藏;若是防火不为重,定是富土变穷壤。
植树种草不防火,年复一年白忙活。
给树木一点关爱,还大地一片绿荫。
火是森林的大敌,让火源远离森林。
小小烟蒂危害大,树木见了都害怕,防火意识记心中,保护森林靠大家。
从小养成爱林风,长大必成栋梁材。
用火小心,造福子孙;用火不慎,遗憾终生。
森林是美化大自然的天使,山火是毁灭大森林的恶魔。
参天大树几十年,一缕青烟上西天。
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对于森林教育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2017年来我分局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地区森林公安局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分局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确保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分局2017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2017]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2017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字〔2017〕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7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2017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
森林教育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 自然森林教育培训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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