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访谈心得体会精选 困境儿童访谈记录(九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困境儿童访谈心得体会精选一
在这绿色盎然、生机勃勃的美好时节,我们迎来了“六一”国际儿童节。值此,xx县教育局向全县广大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向关心我县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并为之付出辛勤汗水的广大教师、少儿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孩子们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是我们最大的心愿。xx县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事业,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改善软硬件条件,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全社会关心呵护少年儿童的氛围越来越浓。沐浴着伟大祖国的阳光雨露,全县少年儿童勤奋学习、茁壮成长、全面发展,充分展现了健康快乐、文明进步的良好形象。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文明则国文明。当前,xx县教育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全县教育系统上下正以打造川滇黔渝结合部优质教育基地为目标而努力奋斗。你们的成长历程与这一宏伟目标紧密相连,你们的德才素质与xx县的未来发展息息相关。希望你们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优良品德,锻造过硬本领,练就强健体魄,用心灵去感受生活,用眼睛去发现美丽,用行动去体验成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把xx县建设的更加美好,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富强。
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县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少儿事业的使命感,坚持把少儿事业与教育事业同步推进。当前尤其要大力开展以保护儿童权益为主题的各项专题活动,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要扎实开展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等为重点的社会文化环境治理,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新常态下孤残贫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儿童等特殊群体,大力组织实施助学、助困、助残等帮扶活动,积极解决困境儿童及家庭的实际困难。同时,希望广大教师和少儿工作者继续以科学的知识武装人,以正确的言行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陶冶人,以优美的环境塑造人,以先进的文化激励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默默奉献、辛勤耕耘。衷心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和支持少儿事业,积极为少年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形成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合力。
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谱写xx县少儿事业发展新篇章!
最后,祝全县少年儿童朋友们节日愉快,人格健全,学业优良!祝广大教师和少儿工作者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xx县教育局
20xx年5月31日
对于困境儿童访谈心得体会精选二
“在困境中成长!”这句话是我在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领悟到的。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这本书吧!
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海伦——凯勒写了自己出生时,就是一个咙哑人。后来在她两三个月时,因生了一场大病而导致了她的视力下降,最后成了盲人。又咙又哑又盲的海伦——凯勒,在另一个无声无息无光明的世界里寻找光明寻找声音。最后在她的随身老师——安妮的帮助下,上剑桥中学,又在自己的精心努力下考上哈佛大学。毕业后,海伦——凯勒又去拜见了爱迪生、马克——吐温等当代的名人。后来,安妮老师双眼失明去世了。坚强的海伦——凯勒,虽然没有哭,但心如针钻般的痛。海伦——凯勒在她人生中的第88个春秋中死去。她向大家表示的不是生命的脆弱,而是顽强与奇迹。
海伦——凯勒又在最后的几页里写出她最热切的愿望——有光明。她会用这三天光明的时间去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去看看美丽的大千世界。
我读完这篇长文,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想想这顽强的生命在困境中成长,在困境中挣扎,我的心就不由得痛了起来。多么顽强的生命呀!是生命的顽强才创造出我们世界的美丽奇迹!
让我们一起珍惜自己的生命,爱护她,好好地利用它爱惜它吧!
珍惜现在,创造美好未来!一起创造美好奇迹吧!
对于困境儿童访谈心得体会精选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确保困境儿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坚持社会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健全全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1、明确两类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要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3、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大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力度,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由村(居)委会委员、村级民政事务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有固定劳动报酬的基层工作人员中,选取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抽查制度,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工作。要从培训资金、培训对象、培训层级、培训地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3、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提升基层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以学校、家庭、村(社区)为支点,构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的基层儿童服务模式。在学校放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活动。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儿童开展排查,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或者履职不到位、失学辍学、残疾患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每次排查必须100%走访,走访排查情况要记录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重点巡查核实村(居)委会每季度走访排查情况、重点对象定期随访情况、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情况、儿童之家作用发挥情况、系统数据时效性情况等。
(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大力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通过政府委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培育和发展一批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成立孵化平台,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积极培育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要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食宿保障、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电话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条件。
2、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细化并做好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重点购买走访核查、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督导检查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购买具备心理健康辅导能力的社会组织力度,有
困境儿童访谈心得体会精选 困境儿童访谈记录(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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