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心得体会和感想 培育党心心得体会(六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培育壮大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三推”发力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三推”是指,推行“六种模式”、推广农安县巴吉垒镇资产清查经验、推动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
——推行“六种模式”,即深入推行资源利用型、资产活化型、村企合作型、合作社带动型、资本运营型、“三农”服务型六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根据经济基础、产业状况、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因素,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六种模式”进行再研究再对照,找准与本地推行的契合点,研究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盘活村级现有资产,鼓励进行合作化经营,增加经营性收入比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村集体 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集体经济、农民收入“双增强”。
——推广农安县巴吉垒镇资产清查经验。参考借鉴农安县巴吉垒镇在资产清查工作中成立专班、宣传先进、阳光操作等经验做法,积极开展违规发包和乱占集体资源清查工作,挽回集体收益损失。同时,建立村集体资产定期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实现资产规范化管理,杜绝村集体资产流失现象再度发生。
——推动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把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村拔尖人才选拔到村班子中,提升村班子抓集体经济发展能力。采取乡镇领导督促、县乡教育培训、年底重点述职等方式,消除村班子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消极思想和畏难情绪。同时,加大政策、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全方位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两帮”助力
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新活力
“两帮”是指,支部联建帮助建强集体经济、党员结对帮扶增强集体经济活力,即从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两个层面,助力集体经济更好发展。
——支部联建帮助建强集体经济。积极推进组织联建,坚持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中心村带周边村,放大组织、产业、资金等要素效应。发挥强村、弱村的独特产业优势,充分整合两村的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找准最佳利益链接点,激发单元效能,壮大优势产业,实现强弱互补、产需平衡,促进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产业经济共同体。
——党员结对帮扶增强集体经济活力。推行“1 2 1”模式,即1名致富党员联系2名群众和1名困难党员。组织有带富能力的党员与创业农户对接帮扶,帮助抓服务、送技术、打品牌、提效益,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公开承诺、党员志愿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最大帮扶效果。
扶持聚力
培育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扶持”是指,中央和省集体经济扶持项目。通过做大做强扶持项目,发挥项目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建好集体经济扶持项目。通过压实责任、落实包保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做大做强扶持项目,发挥扶持资金最大效用。通过加强对工作落实和扶持项目的监督检查,实现扶持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全程跟踪问效。对好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着力产生“立起一个,带动一片”的效应,发挥项目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切实用中央和省扶持资金“撬动”长春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局。
主题培育壮大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到目前为止,肇庆市共有认定农业龙头企业259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7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62家。
1、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其中主要目标:“(三)新增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提出了十大惠农扶持政策,四大实施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2、认真落实及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认真学习落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制定《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09号)下文《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的通知》(肇农农函〔2020〕93号)督促所属县(市)区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已有的办法认定和监测管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规划和指导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
3、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发展多元化助农服务主体,鼓励建立集农技服务、信用评价、保险信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成立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结合广东省科技特派员系统,组织省、市、县农技及农业政策专家强化技术及农业政策指导工作,主动经常与企业或种植大户、经营合作社沟通联系,指导生产宣传政策,促进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合作共赢。
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摸底调查我市农业企业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宣讲宣传,积极扶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不设门槛、积极服务、落实举措积极发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培育工作深入发展。
5、引导农业生产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特点成立农业企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611”工程行动方案》专门制定了扶持政策:“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奖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品牌战略实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综合实力。打造一批上市农业企业、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龙头企业。
1、2020年我市以完成《“611”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5%的好成绩完成了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任务。“611”工程要求我市2020年度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7家,市级13家。我市实际于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3家其中省级13家,市级20家。
2、肇庆市高要区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组建研发中心,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产品更新换代,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恒兴、振业等企业开发研制功能食品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方便式盒装酸菜鱼等健康食品已进入多省市场。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各县市也针对当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措施,现简单列举如下:1、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2、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3、奖励农业科技创新,对当年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3、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4、奖励农业招商引资。奖励引荐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对引荐到我市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且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3‰奖励项目引荐人。每个项目的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5、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基金。6、加大的农业企业的融资扶持。6、加大农业政策保险保障力度。
1、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广东省名牌(农业类)产品48个和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数量6个,分别排全省第15和16位,尚无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特殊农产品未能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产业链条短。我市农业目前仍以传统种养业为主,农业生产以初级农产品为主,精深加工和流通企业不多,加工深度不足,缺乏辐射范围广、交易规模高的批发市场。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融资难,制约瓶颈多。地方财政资金扶持有限,省、市、县项目资金有限、扶持资金不多,门槛高,申报难。加上贷款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农业生产贷款难、担保难,资金短缺成为大多数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不彻底。农村土地、林地等产权还不够明晰,加之涉及农户多,农民产权流转意愿不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难以流转,加上我市是传统农业市,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部份农民诚信意识不强,随意毁约现象时有发生,租期不稳定;流转期限普遍偏短,形成经营主体对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灌溉修建、地力培肥改造等不敢过多投入,土地优化使用程度不高,集中连片规模生产经营难。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也使生产经营管理建设用地难落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未能像省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进行财政资金奖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4、规划引导不够。多数农业产业化行业的发展存在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问题,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前瞻性,中长期发展空间不足。部分农业企业对于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不强,资金支出和营收情况未能在公帐上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品牌创建和龙头企业的认定的进度。
1、2022年我市计划完成2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增培育认定任务,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
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关系。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经营。加强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通过企业带动,在“一村一品”生产、村企合作经营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活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
4、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监控,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档案追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把好产品准出关,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
5、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鼓励科研院所或者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6、落实扶持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7、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名牌发展战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树品牌创名牌,实施品牌战略和外向型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主题培育壮大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全面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经济基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
每个村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
1.坚持思路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发展理念,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村级主体,突出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防止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3.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重点抓好集体经济收入为“空白”的村经济发展工作。
4.坚持资源整合,实现整体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和模式。
1.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壮大特色农业经济。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2.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壮大物业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零星自然村迁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的有效耕地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
3.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发展服务型集体经济。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新趋势,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 公司(合作社、协会) 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4.增强村办企业活力,发展异地发展型集体经济。引导村级组织依托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兴办各种小型加工、服务等企业,构建企业带动、产业互动格局。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和产品运销型等各种经济实体。同时,盘活存量优质资产,通过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组建联合投资公司等方式,“走出去”创业增收。
5.挖掘自然资源潜力,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型集体经济。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村域内的水、林、风景等自然资源特别是荒水、荒地、荒滩资源潜力和乡土文化浓郁的优势,创办集体经济实体,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6.创新多种经营方式,发展自主经营型集体经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集体经济经营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搞活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直接从事产、供、销活动获取经营收益。同时,结合实际,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和委托、租赁、拍卖、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资本运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集体资产行为,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加强对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管理,逐村建立“三资”台帐。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村集体经营性物业资产不允许随意变更,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村帐“双代管”制度,规范代管手续。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办公费用包干制度,规范村干部办公经费开支。
3.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预审报备制度》,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监督机制,以村民为主成立监委会,对村级集体资产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办和宣传表彰等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服务,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农民负担、扶贫开发、惠农政策、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等具体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财政所要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和财政支农资金落实工作。同时,全镇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帮扶工作任务,重点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支持等方面对结对村进行帮扶,共同推进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3.严格考核奖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镇上下必须高度统一认识,严格标准抓好每一环节工作,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专人定期督办检查,并把发展集体经济纳入村级年度工作实绩底线考核一并奖惩。
主题培育壮大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全面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经济基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
每个村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
1.坚持思路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发展理念,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村级主体,突出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防止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3.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重点抓好集体经济收入为“空白”的村经济发展工作。
4.坚持资源整合,实现整体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和模式。
1.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壮大特色农业经济。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2.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壮大物业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零星自然村迁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的有效耕地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
3.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发展服务型集体经济。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新趋势,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 公司(合作社、协会) 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4.增强村办企业活力,发展异地发展型集体经济。引导村级组织依托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兴办各种小型加工、服务等企业,构建企业带动、产业互动格局。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和产品运销型等各种经济实体。同时,盘活存量优质资产,通过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组建联合投资公司等方式,“走出去”创业增收。
5.挖掘自然资源潜力,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型集体经济。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村域内的水、林、风景等自然资源特别是荒水、荒地、荒滩资源潜力和乡土文化浓郁的优势,创办集体经济实体,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6.创新多种经营方式,发展自主经营型集体经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集体经济经营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搞活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直接从事产、供、销活动获取经营收益。同时,结合实际,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和委托、租赁、拍卖、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资本运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集体资产行为,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加强对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管理,逐村建立“三资”台帐。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村集体经营性物业资产不允许随意变更,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村帐“双代管”制度,规范代管手续。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办公费用包干制度,规范村干部办公经费开支。
3.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预审报备制度》,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监督机制,以村民为主成立监委会,对村级集体资产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办和宣传表彰等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服务,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农民负担、扶贫开发、惠农政策、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等具体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财政所要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和财政支农资金落实工作。同时,全镇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帮扶工作任务,重点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支持等方面对结对村进行帮扶,共同推进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3.严格考核奖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镇上下必须高度统一认识,严格标准抓好每一环节工作,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专人定期督办检查,并把发展集体经济纳入村级年度工作实绩底线考核一并奖惩。
主题培育壮大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按照“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四上”企业入库标准和发展历程
1.“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发展历程
“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从2011年开始,已历时8年多,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不断变化。2011年8月国家统计局完成季度调查单位审核,建立了全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单位库。从2012年年报开始,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一套表”范围,由此“四上”企业申报开始初步确立。而自2013年4月份起,“四上”企业申报正式由季度审核改为月度审核,自此“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流程固定下来。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系统运行日趋完善,“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步入正轨、不断优化。
20zz年,浦北县“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成绩显著,作为当年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上经验交流发言县、区统计局之一。贵港市统计局曾组织该市各县(区)统计局、柳州市三江县政府分管县领导率县统计局班子领导及业务人员到浦北县交流学习。
2.“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具体指:入库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二)我县“四上”企业发展现状
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改革逐步深入,我县“四上”企业入库数取得突破,单位总量稳步增长。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在库“四上”企业206家,比2018年减少了33家,同比下降11.58%(主要因统计口径提高,服务业退库19家,工业退库12家,餐饮退库1家,房地产退库1家)。2019年共有新增“四上”企业30家,同比增长7.14%,其中:新增工业法人单位15家,同比增长200%;新增建筑业法人单位5家,同比下降16.67%;新增批发零售业单位3家,同比增长50%;新增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1家,同比增长100%;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4家,同比下降33.33%;新增服务业单位2家,同比下降77.78%。
(一)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认识不足。“四上”企业培育入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作,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目前,我县虽出台了县“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方案,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实现业务协同。
(二)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行业主管部门普遍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开展申报工作较为积极主动,但企业申报成功以后,就较少进行跟踪服务,特别是对仍然心存顾虑的企业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填报数据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甚至后期拒绝报送数据。新入库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如不加强扶持培育,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年底将面临强制退库风险。
(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虽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的改革,提高了“四上”企业新增入统效率。但是税务部门的税源库、市场监督部门的企业登记库、统计部门的企业名录库等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能有效发挥沟通效用,导致一些达到“四上”统计标准的企业未能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导致没能及时跟踪培育、申报、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四)企业配合程度不够。不管是前期申报入库还是后续填报报表,企业的配合都至关重要,如果企业不理解、不配合,很难组织申报,即使申报成功也会有很多后遗症。当前企业配合程度不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入库后会增加一定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成本。从本次普查结果来看,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占全县法人总数的八成以上,大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是聘用的零时工,有些还身兼数职,对申报工作业务技能掌握不够,有的甚至临时抓差;二是入库所需要的申报材料比较详实,部分企业由于产品(商品)销售不开税务发票,造成实际可能达到入库标准,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远达不到入库标准;三是部分达到“四上”标准的个体户因为税费方面考虑,不愿转为企业法人,还有部分企业担心入库后,会暴露收入,缴纳税金会有所增加,企业负担会加重。
近年来,虽然我县新增“四上”企业和在库“四上”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一些规模大、发展好的龙头企业不多,为了确保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以“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四上”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摸底、培育、入库等相关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归口管理、各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配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入库目标计划。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的发展现状,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统计部门要积极做好达标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核评估,提高入库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已入库“四上”企业要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据有出处、有依据、真实可信。
(三)政策扶持,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四上”企业激励机制,在制定、落实政策上要优先扶持“四上”企业。同时要加大企业培育发展和申报入库工作的扶持力度,对临规企业要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荣誉评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根据“四上”企业发展实际以及我县产业发展情况,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加大贷款担保等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强化督导,狠抓实效。县督考办要采取专项督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强化对“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的督导。对符合统计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除了不得享受政府资金、项目扶持各项优惠政策外,由统计、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入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四上”企业单位应统尽统。同时,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宣传引导,解除思想顾虑,提高入库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推进机制和氛围,确保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主题培育壮大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为改革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实现强村富民、同步小康的目标,结合西秀区实际提出如下指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黔党发〔2018〕1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计划,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与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实现扶持一村、脱贫一村、致富一村,壮大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实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按照精准扶贫“七个到村到户”要求,认真制定到村到户帮扶规划和措施,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产业引领,突出重点。立足贫困村资源特色,重点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
(三)量力而行,合理开发。依托小城镇建设、园区开发、基地建设或落户本地的企业、项目,村级组织可以采取独资、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实现保值增值。
(四)资源整合,多元投入。按照资金使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五)强化管理,规范运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
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的基础上,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通过支持贫困村“两委”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推进资本运营、土地经营、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形成规模,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组织能力得到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努力培育一批人均年纯收入超万元、集体经济收入超百万元的示范村,带动全区各行政村(居)特别是其中的109个贫困村竞相发展,实现强村富民、同步小康目标。
(一)推进扶贫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三权分置”改革。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夏秋攻势行动令要求,强化扶贫资金的扶贫项目导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大力推行扶贫资金投入形式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经营管理权归经营者所有、收益权归村集体和经营者共有的“三权分置”改革,收益分配向村集体合理倾斜,贫困户参与村集体收益分红。通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让贫困户真正分享扶贫资金收益。
(二)创新扶贫资金使用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利益联结机制。将扶贫资金使用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探索项目资金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覆盖农户或以集体资本金形式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企业,保底分红,农户是受益主体,村集体经济同步推进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反租倒包、产业托管、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利益联结方式。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主要采取保底分红和股份分红两种方式,保底分红方式贫困户年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村集体也按一定比例参与分红;股份分红方式贫困户享受分红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60%,村集体也按一定比例参与分红。各乡镇办还可结合项目村实际探索资产租赁式收益,项目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或产业配套设施通过租赁或其他有偿使用的方式产生收益,村集体再将收益的70%分配给贫困户。各乡镇、村可根据脱贫计划安排和贫困户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参与分红的贫困户对象。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优先向贫困户提供用工,贫困户还可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扶贫小额信贷”入股、务工增收等获得收益。村集体分红部分可继续入股经营或作为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村级工作经费等。资金投入形成的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由受委托的经营主体负责管理使用。村集体与经营主体签订入股合作协议,明确具体权责利,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
(三)加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培育。立足贫困村资源特色,以市场为导向,按照“选准主导产业,整合各方资源,突出示范亮点,覆盖贫困群体,提高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收”的要求,依托各乡镇的农业(扶贫)产业园区,在贫困村因地制宜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大力培育中药材、蔬菜、茶叶、生态畜牧业、油茶、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鼓励、引导村级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结合扶贫开发,带头领办或实施扶贫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因地制宜加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突出“一村一策”特色,确保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贫困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基层组织等领域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饮水、道路、水利、文化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村以下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由村支两委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鼓励就地组建农民施工队承接建设。
(五)加大贫困群众培训力度。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主要开展就业技能人才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民族特色手工艺培训、技能教育长期培训、经营管理创业培训、扶贫扶志扫盲培训六大类技能培训。以“三女”(持家女、家政女、锦绣女)培训为重点,培养农村妇女创业骨干、能手,充分发挥妇女在脱贫攻坚中的“半边天”作用。以109个贫困村为重点,优先选择贫困村村级组织负责人、党员创业带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农民等,实施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
(六)大力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壮大村级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推行“村社合一”发展模式,确保每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特别是贫困村都要成立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全部加入合作社,力争覆盖所有农户。积极培育贫困村种养大户、专业户和专业村,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探索龙头企业与村级组织利益连接机制,采取“支部 公司(合作社) 农户”、“支部 协会 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七)统筹推进农村改革。以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成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村股份合作。推广“三权”促“三变”等成功经验,有关扶持资金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全面落实扶持农业农村的各项奖补政策向贫困村倾斜,消除“空壳村”,帮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因素法分配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到村到户生产经营性项目;用于村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民生项目;用于小额扶贫信贷贴息和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等。通过创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体制,推进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发展基础得到较大改善,带动当地群众实现共同发展致富。同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坚持走多元化投入的路子,按照资金使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基础,整合各类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好不同渠道资金的“集聚效应”。
(二)强化风险分担机制。由区金融办牵头、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两郊办及保险经办机构配合。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或扶贫带动力强且与贫困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分散风险。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乡(镇、办)要指导贫困村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乡村“三支队伍”能力,提高基层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组织保障。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办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指导、培训、监督、管理。各村居要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从村(居)民中选出工作主动积极、办事公平公正、敢说敢担当的人员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监督管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作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通过加强管理监督,确保村级集体经济能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五)加强典型示范。各乡镇办要及时总结推广在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壮大村集体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努力培育一批产业示范带,塑造一批脱贫致富典型,打造一批脱贫攻坚亮点,壮大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区面上工作。
培育壮大心得体会和感想 培育党心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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