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富裕教师心得体会和方法(5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共同富裕教师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上述三方共同参与购置位于 的房产,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共出资 元作为购置上述房产的首付费用。此费用含首付款 元、地下室 元、维修基金 元、契税 元、房产过户手续费 元、其他费用 元。
上述房产的购置以乙方的名义进行,并以乙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购房按揭贷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房产证的办理。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下放后,由乙方、丙方负责按月偿还贷款,两人贷款偿还份额均等。因贷款手续由乙方办理,每月乙方偿还完贷款后,丙方把当月相应还款额度的一半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房产交付后,由甲方居住,乙方、丙方应当保障甲方的居住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侵害。
上述房产贷款还完且甲方不再居住时,如果出售,乙方、丙方平分房产的实际销售款,如果房产归乙方或者丙方单独所有,单独所有者需要向对方支付房产市价一半的补偿款。
在贷款偿还周期内,假若乙方、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履行相关的出资义务,在实际房产分割中,扣除其未履行相关出资义务所对应的份额。
上述房产中甲方的出资份额,在条件成就时,由乙方、丙方均分,视为甲方对乙方、丙方的赠与。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此协议具体履行中,协议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达成新的补充协议。
协议三方应当切实履行协议义务,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上述房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丙方(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关于共同富裕教师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相关事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所购房产的基本情况:座落位置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有无附属设施(车库、停车位等等)
二、所购房屋的总价款:
三、甲乙双方各自出资的数额(是否需要按揭,若需要的话,需写明各自贷款的数额)以及出资期限、方式:___________
四、产权证的办理:所购房产的产权属于甲乙方共同共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甲乙为共有人。办证所需税费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产权证由方负责保管。
五、在房产的使用方面:
1、如甲、乙双方自用(或者一方使用),
2、如对外租赁,(是否需经双方对租期、用途、租金等协商一致),所得租金的分配:__________
六、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共有房产进行转让、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等。
七、一方对外转让房产份额的,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八、因本房产的市场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享有。
九、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风险有双方共担,所得补偿有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
十、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关于共同富裕教师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1.本遗嘱一式 份,一份交 ,一份交 。
2.我二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我二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我二人自愿作出,系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我二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我二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范本二:
夫妻共同遗嘱
立遗嘱人: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立遗嘱人: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及死后事宜作以下安排:
1.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位于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房产证号: ;下称该房产)在夫妻均去世时,由 (身份证号: )继承;若夫妻一方先去世,则该房产属于先去世一方的份额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都去世时,再由 (身份证号: )继承该房产(或剩余份额)。
2.夫妻共有存款 元,其中 元由 (身份证号: )继承, 元由 继承(身份证号: );
若夫妻一方先去世,则先去世一方的存款份额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都去世时,按上款执行。
3.夫妻双方生前可协商或以实际行为变更或解除本遗嘱;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在本人财产份额范围内进行处分,另一方无权干涉:若一方死后,后去世一方可在其财产份额范围内变更、解除本遗嘱,超出其财产份额的为无权处分。
4.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继承及受赠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可另立遗嘱处分。
5.继承人应尽到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并妥善处理被继承人的死后事宜。
6.上述财产属于我们二人的合法共同财产,上述分配主张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遗嘱是在我们神志清醒时自愿所立,其他人不得有异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夫妻双方协商增补。
7.本遗嘱一式 份,一份交 ,一份交 。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共同富裕教师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和深圳xx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_____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xx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指
关于共同富裕教师心得体会和方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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