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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设方面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党建能力提升心得体会(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能力建设方面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1、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

按照党中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转变学风。要紧紧围绕审判为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实际问题,以司法公正为重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党组成员除坚持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外,还要不定期地集中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力求多学一些、学深一些、学透一些,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2、坚持和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组成员必须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

中制。党组会议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院重大问题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党组成员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中领导,维护党组的集中统一,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要敢于负责,善于动脑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组会议防止“一言堂”和极端民主化的两种倾向,讨论问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也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的集体决议,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不一致的表示。决定问题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要时可采取表决方式。如对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3、健全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缺席时,由主持院党组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组会议的议题和时间,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副书记、成员提出由书记确定,书记缺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党组会议的议题和时间,一般应当在会议前一天通知各成员。凡提交党组讨论的重大问题,事先都要做好充分准备,并经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会议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作变动;无特殊情况,不搞临时动议。要提倡开短会。提交党组讨论的问题,分管领导要事先提出具体意见,认真把关。有些需要党组会议审定的文件和材料,经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同意,也可以书面形式印发各成员征求意见。

党组会对会议讨论的问题作出决定之后,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逐项明确给有关成员负责落实,如因故不能落实,分管成员要向党组会议作出说明。党组会议内容要严格保密,除经会议同意传达或对外公开的外,不得随意向外传播和泄露。

4、规范干部任免和进入程序

党组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审判干部和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党组会研究选拔任用干部的一般程序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征得县委主管政法的副书记、县委政法委同意后,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批,审判干部组织部门审批后,遂报请县人大会办理法律手续,监察干部的任免需事先征得上级监察部门的意见后再作任用决定。党组成员在干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5、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模范地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管好子女,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凡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凡禁止干警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坚决执行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对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当追究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

6、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党组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认真细致地调查研究工作,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的方针,着力解决审判工作的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调查研究要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情况及其问题原因,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措施和建议。党组成员要确定基层联系点,每季度至少要深入基层联系点调研和指导一次。

7、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

督促检查落实是推动法院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重要环节,党组会要在督促检查落实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以公正司法为重心,切实加大督促检查落实的力度,确保令行禁止。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及时反馈党组决策落实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要敢于督查、善于督查,一查到底。必要时党组主要领导要亲督实查,造成不好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要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的时效性。

对于能力建设方面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按照《重庆市人大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大会开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潼南区人大会配合市人大会,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潼南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 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潼南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20xx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20xx年,共审查《潼南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潼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重庆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20xx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20xx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20xx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20xx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潼南区被评为“重庆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几何倍数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20xx年,区政府及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长5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四)法制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近年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强,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门和镇街层面,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职法制机构的职责,并无一明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部门和镇街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恰恰停留在一个真空半真空地带。

三、对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反馈区县通用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对照调整,保证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责任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20xx年1月21日启动,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并经审核后发布在网审平台配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查找网审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录入事项的纠错工作,为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单轨运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做好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实时调整,动态监管。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保证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要启动撤县设区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重庆市人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潼南人发[20xx]53号),在往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里和区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五)

能力建设方面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党建能力提升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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