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讲解心得体会总结 安全生产法讲解心得体会总结范文(四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安全生产法讲解心得体会总结一
徐景龙等31位代表提出,目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道路、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同时,各地在执行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法》的部分条款已经暴露出诸多缺陷,如内容滞后、可操作性不强、主体对象概念不清、法律保障缺乏等,已经影响到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监督水平的提高。
因此,代表们建议尽快修改《安全生产法》,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制度。另外,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监管网络,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这一议案将送至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一号议案”、“一号提案”总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安徽代表团一位代表说,这份议案应该是名副其实的“一号”,因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头等大事。
在《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议案》中,徐景龙等31位代表提出了七大修改方案:
1.明确安监部门消防隐患查处权。
2.明确事故处理机关。
避免当某一行业发生安全事故时,行业主管部门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
3.对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定性、定量应准确。
目前情况是,对民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对经济处罚额度没有细化不利于科学、合理地处理事故。
4.刑事处罚与经济处罚应并行不悖。
目前情况是,当主要负责人符合刑事处罚时,就没有规定同时给以经济处罚,有违立法宗旨,对事故处理非常不利。
5.应明确“停产停业”行政处罚主体和手段。
对企业而言,停产停业是一种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但是真正让企业停产停业并不简单,因为《安全生产法》没有授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强制企业停产停业的权力和手段。
6.对生产经营单位聘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实行备案制。
凡是不备案的,由安监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未培训而造成当事人发生事故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7.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
有关安全生产法讲解心得体会总结二
我十分珍惜和每一个企业负责人在一齐的这点时间,也十分珍惜召集大家到一齐来开这个会,这天这个会是我到保税区两年多来召集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企业家的聚会。
刚才xx和其他几位同事对去年的安全工作做了总结,对今年的安全工作也做了布置,同时,还有几位企业家做了经验介绍,他们的讲话我都同意。对企业家的介绍,我感到十分新颖,十分有创意,也能起到一个榜样的作用。在此让我代表保税区党工委、管委会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安全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在日常生活中,也许感觉不到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存在,但是,一旦出了问题,这个“安全”就显现出它存在的好处和对你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借这个机会和大家谈一谈有关安全生产的几点意见:
第一对安全工作必须要提高认识。安全工作涉及到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家庭幸福、人格的尊严和区域的发展。如果安全工作出了问题,我们的社会就不会稳定。我们国家这些年来陆陆续续发生的这么多事故,都造成了很多不稳定。我们政府每一天接待的群众上访事件中,有一大批是由安全事故引起的。它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社会不稳定。这种例子举不胜举。它影响了整个区域的安居乐业,我有一种感觉,不明白大家是不是这么看,韩国...年前发生了汉江大桥倒塌的事故,一个江上的大桥倒塌,它的设计、建造肯定是有问题的,按理说,像韩国这种比较发达的国家,是不就应发生这样的事的,但再往前追述一下,六十年代初,韩国进行着“汉江奇迹式的经济快速发展”,那个时候,有点像我们国家的八十年代初,像长江决堤那样的大事故在我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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