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产业园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调研产业园的心得体会及感悟范文(3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调研产业园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为进一步掌握全县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现状及需求,该县妇联深入张圩乡采取摸底调研、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该乡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促进该乡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本文留守妇女指的是年龄在20岁到60岁之间,丈夫外出后单独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在户籍地的妇女。张圩乡有留守妇女2175人,占全乡妇女总数的23%,其中,就业妇女957人,占留守妇女总人数的44%,自主创业就业的妇女174人,仅占留守妇女总人数的8%。
1、从年龄结构看:张圩乡留守妇女中,20—30岁妇女有102人;31—40岁727人;41—50岁926人;51—60岁420人。调研结果显示,留守妇女相对集中的年龄段是31至50岁。
2、从受教育情况看:留守妇女小学文化程度以下720人;初中文化程度1398人;中专以上文化程度57人。数据显示,留守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其中,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越低;年龄越轻,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
3、从从事的行业看:留守妇女中从事工厂和环卫的占总人数的63%,从事美容、酒店服务的占29%,经营个体或企业(自主创业就业)的仅占8 %。
4、从留守原因看:大多数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需要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具体而言,30岁以下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生育、照顾孩子;31—50岁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要照顾日益年迈的父母和抚育正在成长的孩子;50岁以上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丧失了外出务工的年龄及技能优势。
1、创业就业形势严峻,信息渠道不畅通。在农村很多工厂的工作负荷量较大,在招工时偏向于男性;而劳动强度较小的制衣厂 因工作需要,等更倾向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女性,导致年长妇女就业较难。相关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择业权利,但一些工厂在招聘时考虑到自己的本身利益,招聘对象侧重于男性,从而使妇女就业歧视依然存在,就业压力更加突出。于此同时,创业就业信息渠道不畅,错失良机。不少女性有着创业的愿望,但不知道该选择什么项目、怎么创业。有的虽有好的创业意图,但对市场需求不甚了解,不敢投资。
2、文化素质偏低束缚了妇女创业就业。在调研中发现,农村留守就业妇女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57人,仅占留守妇女总人数的2%。素质偏低,从而决定了妇女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大部分农村妇女文化程度较低和技能单一,被“致富无门路、增收无技术、生产经营无人助”的情况所困扰,只能从事劳动收入低,劳动强度大的简单体力劳动。一部分创业妇女,年龄大和文化水平低,影响了她们的创业热情,即使想创业,所投资的项目仍在传统项目上做文章,其投资项目规模小、缺乏科技含量,不具备高、新、大的特色,这些都决定了创业比例最终偏低,规模层次上不去。
3、创业资金不足。在部分妇女所发展的产业中,投资项目规模都偏小,有的更谈不上成规模,大部分是因缺乏扩建或扩大规模所需的资金。有些妇女虽有满腔创业的热情,但由于无法筹到所需资金,再加上对政府扶持政策了解不够,创业的那份热情也就不了了之。
1、优化服务,拓宽渠道。乡妇联积极参与并联合乡工贸中心、乡人社所和乡内企业,定期举办劳务洽谈会、招聘会等活动,及时向留守妇女提供就业创业信息咨询和指导,并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争取为农村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利用全民创业、三来一加等项目,将加工点延伸到留守妇女家中,为留守妇女搭建就业平台,增加她们就业渠道。同时组织乡、村两级干部观摩学习其它乡镇“村民车间”等经验做法,努力把未就业妇女人数控制在最低程度。
2、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自身素质。根据留守妇女需求,制订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开展留守妇女劳动力就业培训活动。根据妇女的文化层次、技能水平,搜集和筛选出一批适合妇女再就业的项目,帮助广大的失业待业妇女尽快撑握一技之长。借助“双学双比”活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文化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营销、学习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知识,使培训内容日益丰富,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层次逐步提高。
3、培育全民创业主体。设立创业基金,扶持下岗人员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在本乡兴办的经济实体,除享受原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一定数额的小额担保贷款。
4、搞好政策扶持,解决创业难题。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力量,着重帮助低保户、困难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问题,切实为她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根据妇女实际,推动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农村妇女在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进一步降低农村妇女小额贴息贷款准入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妇女小额贴息贷款额度,为广大农村妇女搭建一条通往成功创业的绿色通道。
描写调研产业园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及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河南省《实施意见》),探索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新的模式和途径,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资源林政管理处组织开展了我省林权流转情况调研,现报告如下:
林权流转既是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途径,我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央《决定》和河南省《实施意见》发布以后,围绕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林权流转势头迅猛,取得的成效明显。通过林权的合理流转,使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使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增量、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
我省林权流转的重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以及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同时流转。其中,以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为主,尤以宜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荒沙等宜林荒地和渠旁、路旁、沟旁、河旁等宜林四旁隙地的使用权为多。如洛宁县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加速“四荒”开发的决定》和《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的实施细则》。1995年以后,*、*、*、*、*等地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发治理“四荒”,拍卖、承包其使用权的意见或决定,*县、*县、*县等许多县(区)也出台了相关决定或具体的实施办法。
我省的林权流转行为,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农户承包自主经营,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和农林间作的树木,实行树随地走,作价转让给农户经营,林木所有权发生了流转;山区大面积的集体林、果园由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接手承包,林木连同林地使用权一起发生流转。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四荒”的开发治理,农民投资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从开始承包几米的路段、河段,发展到承包经营一条路、渠或一条河段;从承包经营几亩、几十亩林地发展为买断几百亩、几千亩的荒山经营权;从小片荒山荒坡开发利用发展到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随着林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方式的不断更新,林地使用权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涉及面不断拓宽。《森林法》的修订、《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中央《决定》的出台,使林权流转保持着持续发展的局面和良好的发展趋势。
1、拍卖
拍卖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对林地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底价后,举行拍卖会,由买方竞价,报价最高者中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出资买断一定时期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并在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自主经营管理,收益全部归中标人的流转形式。在拍卖过程中,允许各类投资主体跨地区、跨行业竞标购买,同等条件下本地人员优先。这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较受群众的欢迎。且这种形式转让,一般成交价都要高于底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或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
2、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用,取得林地使用权,自主进行植树造林、经营管理,收益完全归承包人所有的流转方式。承包经营中,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农户、法人单位或合伙组织。承包经营是起步最早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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