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督查心得体会如何写 督导评估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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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督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持续深化“五美”新温州建设,精准绘好生态环境最优、生活品质最好、幸福程度最高的“生态宜居幸福城市”蓝图,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奠定坚实的生态文明基础。
(一)压实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能落实,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对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注重举一反三。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标本兼治、正本清源,全方位深化生态环境治理,让温州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空气更清新、城市更有序、全域更美丽。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眼常态长效,认真排摸梳理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及垃圾处置设施、废弃矿山、毁林垦地、区域性行业性污染等面上问题,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巩固形成制度规范加以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四)强化统筹兼顾。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与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等工作结合起来,把督察整改落实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
(一)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督察反馈的14个问题,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20-年底前完成整改问题4个,2022年底前新增完成整改问题5个,2023年底前新增完成整改问题1个,需长期努力的4个整改问题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坚持真改实改改到位,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交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高分答卷。
(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全省前列,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实现“双控双减”;“污水零直排”全面建成,市控以上地表水v类及以下水质断面力争全部消除,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河湖水生态健康初步恢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域“无废城市”全面建成;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湾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排海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海洋生态系统逐步健康;森林覆盖率维持在6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湿地面积总量维持在20.6万公顷以上,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得以严守,提质扩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步伐。高质量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拓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推行。
(三)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开展污染物总量管理与排污权交易改革,严格规范项目准入,推动生态环境管理的科学一体管理。实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标准”治理模式,建立精准化治理新格局。实行“属地责任+执法监管+管家服务”监管服务模式,建立优质化服务新格局。到2023年,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
(四)提升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水平。结合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深挖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深化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建成全市环境污染问题风险预警图,推动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研判+处置”体系,实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精准、科学、有效管控。通过补齐基础设施处理能力缺口,打造适度超前、适度竞争的环保基础设施基本格局。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1.一以贯之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始终做到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坚定扛起“重要窗口”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的使命担当,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标准、“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举措和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民生工程,高标准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全景展示山清水秀、岸绿景美、诗画风光、整体智美的“五美”新温州。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制定《温州市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党委常委会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至少每季度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环保责任清晰明了地落实到单位、岗位和个人,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3.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考核机制。不断完善生态环保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红线。结合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加大生态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提升生态环保实绩在领导干部晋升提拔中的考察比重,凸显绿色政绩观与用人导向。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约谈制度,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轮岗、提拔或者退休,都严格追责、终身追责。
4.切实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配齐配足相关监测设备、执法装备和应急物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大气、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置等环保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投入、项目拉动,加快补齐生态环保短板,助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二)减污降碳,全力打好环境质量提升持久战
1.着力打好碧水澄清战。坚持“控源”和“扩容”两手发力,推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四水一体”,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的科学治水、精准保护,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健全应急预警和安全保障体系,到2022年,力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完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以美丽河湖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试点建设,构建健康“水下森林”,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到2023年,力争地表水交接断面功能区达标率达100%,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3%,逐步实现水体由“净”到“清”,由“清”到“美”的提升。
2.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综合治理和重点突破,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以“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紧盯pm2.5、aqi优良天数比率、pm10等监测指标,制定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深入推进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用地等四大领域结构性调整,协同推进pm2.5与臭氧(o3)控制,力争pm2.5浓度基本保持稳定,遏制o3污染势头。深化巩固新修订的《温州市扬尘防治管理办法》,落实“1+4”扬尘防治工作体系,严控扬尘污染。强化工业源污染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包装印刷、制鞋、工业涂装等涉vocs行业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探索开展低vocs涂料绿色替代,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回收利用。到2023年,力争基本实现颗粒物与臭氧“双控双减”,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着力打好净土开拓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全市土壤环境安全,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2023年,力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92%以上和95%以上。加快构建场地调查,形成污染地块“一张图”,加强详查数据应用和共享,推动涉土源头精准防治。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地块污染修复和管控。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镉、铬、砷、铅、汞减排工作。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因地制宜完善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执行分区管控措施。
4.着力打好清废规范战。以“1+5+12”建设体系为框架,围绕38项指标,对照101项任务,聚焦472个无废细胞,全力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打好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废弃物等5大治理硬战,完成龙港新城围垦区垃圾临时堆放点清理整治、苍南炎亭镇崇家岙垃圾临时堆放点封场工程及瑞安阁巷固废堆放点整治,推进塑料等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构建固体废物多元处置体系,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力争2022年温州市及所有县(市、区)创成省级无废城市。加快推进小微产废企业及实验室等固体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努力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清运难题。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强化综合利用,到2022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70个以上、示范村100个以上。
5.着力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构建美丽健康海洋为目标,按照“贯通陆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总体要求,坚持陆海统筹,重点推进入海河流氮磷减排、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沿岸生态修复扩容等行动,改善河口、湾区等重要自然空间水质生态,全面实施“湾(滩)长制”,打造湾(滩)系统管理综合治理平台,加快推进“一湾(滩)一策”精准治理,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沿海生态系统持续恢复。优先实施瓯江、飞云江、鳌江3条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浓度控制,2022年前全面实施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到2023年,在龙湾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霓屿、沿浦湾、鳌江口等区域扩(补)种红树林面积200公顷以上,形成3个以上成林成规模的红树林生长区,打造全国最北红树林生长基地。
6.提前启动碳达峰行动。高质量编制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提前启动《温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完成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清洁高效使用化石能源,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和完善能源“双控”制度,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强化建筑低碳管理,加大绿色低碳建筑推广力度。构建低碳交通体系,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增加林业碳汇,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增强国土绿化系统碳汇能力。
(三)补齐短板,着力筑牢环境设施建设基础桩
1.推进市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完善顶层设计,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更好效果开展新一轮排水管网提质增效行动,重点解决雨污合流、混接和污水“应收未收”问题,对排水管网“源头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切实提高污水厂cod、bod浓度,20-年,全面排查市区污水管网72个网格污水浓度情况,建立网格污水浓度梯度清单,分批整治,完成22个网格片区整治;2022年,有序推进37个网格片区整治,优先解决日常维养中发现的管网问题,保障已建管网处于良好运行状态;2023年,完成13个网格片区整治,全面完成排水管网提质增效整治工作,确保各片区污水cod、bod浓度显著提高。
2.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温州市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到2022年,全市新建(含迁建)投运污水处理厂7座,新增处理能力10.98万吨/日;完成扩容9座,扩容规模14.4万吨/日;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1座、清洁排放技术改造9座,提标改造规模35.2万吨/日;到2025年,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改造提升,定期开展处理设施排查,实施提标改造,推行标准化运维,到2023年底,新建改造500个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切实推进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到2022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2%,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养殖尾水零直排率达80%,渔业健康养殖比例达70%以上。
3.推进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2021年底前,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利用处置能力缺口,推进瓯海西向填埋场非可燃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区技改项目和平阳一般工业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解决无利用价值工业固废处置问题;推进文成县珊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和瑞安市曹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站建设。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到2022年,形成“技术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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