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残奥会心得体会简短 北京奥运会心得(九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北京冬奥残奥会心得体会简短一
穿过天安门,进入午门,然后就进入了古老的故宫。导游告诉我们,故宫就是以前皇帝住的皇宫。里面看到最多的就是城墙,那里的房子都建得差不多,金黄色的瓦,赤红色的柱子,还有在门框上面画了很多古代的图案。我印象最深的是太和殿.当我走出故宫时,一直有一个问题让我困惑:为什么除了御花园,整个皇宫没有一棵树呢?导游告诉我们,原来这是皇帝害怕有人躲藏在树后突然袭击他。
俗话说得好,“不到长城,非好汉”。走完故宫,第二天我们又来到了八达岭长城。因为下起了朦朦细雨,路很滑,所以我们只好坐览车到达第七层,然后再爬了一段,登到八达岭的最高点。这时候,像云一样的雨雾越来越浓厚了。稍微远一点的长城和树木都隐隐约约看不清。虽然看不见雄伟、绵延的长城,但是我们仿佛在仙境中行走,抬头看到的是云雾,周围也还是云雾把我们包裹着。
北京古老的建筑太多了,我们又去了美丽的颐和园,神圣的天坛,还有北海公园。不过,北京不仅有历史悠久的古代建筑,还有闻名世界的现代建筑。
中华世纪坛有一颗神奇的火种,不管风雨一直不会熄灭;水立方、鸟巢两个巨大的建筑,也让我大开眼界;看完降旗仪式,我们又欣赏了夜晚的长安街灯火通明,真得像课本上描写的那样。我还觉得他像一条彩色的长龙。旅游车在长安街慢慢行驶时,我都情不自禁地背诵起课文《北京亮起来了》,我觉得我看到的比课文里写得还要精彩。
我们在全聚德吃了正宗的北京烤鸭,在繁华的西单商业街和王府井逛街时,还吃了酸酸甜甜的糖胡芦,还在迷宫一样的北京地铁站里坐地铁。。。。。。
北京四合院里拉三轮车的叔叔,告诉我们一句当地的俗语:爬长城,吃烤鸭,不坐三轮不回家。”最后一天,我们真得坐着三轮黄包车,在北京的老胡同里闲逛了一圈。那么多胡同名,其中有一个叫“口袋胡同”,原来就是指“死胡同”,真得很形象耶!
北京城的历史真丰富呀!我真得很舍不得离开,最主要的是,我看到了王老师说过的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妈妈告诉我,那是中国最有名的大学,我好向往,我也能来这里读书。
主题北京冬奥残奥会心得体会简短二
亲爱的游客朋友:
今日,由我带领大家来游览故宫。
故宫位于北京市中心,是明、清两代的皇宫,又称紫禁城。故宫始建于明永乐四年至十八年,也就是此刻说的1406年至1420年。北京故宫为世界五大宫殿之首,其它四殿分别是法国凡尔赛宫、英国白金汉宫、俄罗斯克里姆林宫和美国白宫。故宫南北长961米,东西宽753米,面积约为7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故宫够大吧!
相传故宫有9999间房,有人做过形象比喻:如果有人从刚出生就开始住,要住到27岁才能够住完。实际据1973专家现场测量故宫的房间有8704间。
故宫有四个门,正门名为午门。午门有五个洞。其平面为凹形,宏伟壮丽。午门后有五座精巧的汉白玉拱桥通往太和门。东门名东华门,西门名西华门,北门名神武门。故宫的四个城角都有精巧玲珑的角楼,角楼高27。5米,十字屋脊,三重檐迭出,四面亮山,多角交错,是结构奇丽的建筑。
后门“神武门”,明朝时为“玄武门”,玄武为古代四神兽之一,从方位上讲,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玄武主北方,所以帝王宫殿的北宫门多取名“玄武”。清康熙年间因避讳改称“神武门”。神武门也是一座城门楼形式,用的最高等级的重檐庑殿式屋顶,但它的大殿仅有五开间加围廊,没有左右向前伸展的两翼,所以在形制上要比午门低一个等级。神武门是宫内日常出入的门禁。现神武门为故宫博物院正门。
东华门与西华门遥相对应,门外设有下马碑石,门内金水河南北流向,上架石桥1座,桥北为三座门。东华门与西华门形制相同,平面矩形,红色城台,白玉须弥座,当中辟3座券门,券洞外方内圆。城台上建有城楼,黄琉璃瓦重檐庑殿顶,城楼面阔5间,进深3间,四周出廊。
前三殿是全宫最大的建筑群,占地面积有达8.5万平方米,是宫城的12%,后三供则为前三殿的25%,期于宫殿依次递减,主要突出前三殿、后三宫的主要地位。1961年定位中国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好了,大家能够自由活动了,游玩时注意安全,注意坚持景点卫生,祝大家玩得愉快。
主题北京冬奥残奥会心得体会简短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 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 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
北京冬奥残奥会心得体会简短 北京奥运会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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