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vr实训室心得体会总结 煤矿实景教学实训体会(8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煤矿vr实训室心得体会总结一
乙方:栾川县群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甲方为拥有煤矿开采经营权的矿产企业,乙方为拥有三级资质矿山工程建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煤矿开采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开采经营权的部分煤矿,即3号洞的开采经营及收益权承包给乙方(注明地理位置及方园面积)。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承包金壹佰贰拾万元整(120xx00元)。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对所承包的3号洞享有独立的开采、经营及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采经营及收益权。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产和经营环境,协调好当地干群关系,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并保证乙方所需的水、电、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销售的原煤产量向甲方每吨交纳145元,剩余款项属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资由甲方负责审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所承包该煤矿的期间与甲方的采矿权证期间相同,即甲方的采矿权证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间持续存在,甲方如需转让乙方所承包的煤矿,乙方有优先受让权,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投资。
八、本协议生效前的民事、经济纠纷及所有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的民事、经济纠纷及所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协议履行,如有违约,责任方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总款额的20%的违约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煤矿vr实训室心得体会总结二
作为煤矿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煤矿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煤矿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煤炭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生产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威胁,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4、遵守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6、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积极参与矿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人:
日期:
推荐煤矿vr实训室心得体会总结三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同志们:
上午好!九月的北京,秋高气爽,花团锦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办的第32届国际矿山安全研讨会于今天隆重开幕了,我谨代表主办和承办单位向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各位代表、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每两年一届的“国际矿山安全研讨会”已经成为业内盛事,自1931年由英国矿山安全研究委员会发起第一届会议后,迄今为止已轮流在世界各采矿国家举办了31届。本次会议是继1987年在中国北京举办第22届之后,第二次由中国主办国际矿山安全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提高瓦斯防治水平,推动矿山安全科技进步”,主要任务是交流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技术,及矿山安全技术的研究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提高煤矿瓦斯防治技术和矿山安全技术水平。出席本届研讨会的代表既有来自世界各主要采矿国家矿山监察部门的政府官员,也有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及企业界的代表,可谓“群贤毕至、智者云集”,是一届国际矿山界同行交流切磋的盛会。相信通过本次会议的积极研讨,充分交流,将进一步推动提高瓦斯灾害的防治水平,和矿山安全技术进步, 促进采矿业安全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下面我围绕会议主题,先作一个发言。
一、中国在瓦斯防治利用方面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国务院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十二项治本之策,确定了煤矿瓦斯治理的七项措施。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标准和经济政策,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采取具体工作步骤,强化煤矿瓦斯治理。
一是建立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国家成立了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各产煤省(区、市)成立了以分管省级领导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了煤矿瓦斯治理措施和规划,建立了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瓦斯抽采利用目标考核体系。
二是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制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煤矿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等行业标准,以及加强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达标,从源头上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
三是推进煤矿井下瓦斯治理向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纵深发展。制定出台了鼓励煤层气抽采利用的政策,包括抽采发电上网电价、煤层气抽采利用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煤层气民用价格补贴等等。
四是推进煤矿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实现区域联网,规定低瓦斯矿井也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建设小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区域技术服务中心。
五是加大安全投入。国家制定专项政策,提高了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20xx年国有重点煤矿吨煤平均提取安全专项费用19.5元;为解决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欠账问题,20xx~20xx年,国家每年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扶持重点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
六是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技术研究。组建了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10个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和8个重大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启动了国家973计划项目“预防煤矿瓦斯动力灾害的基础研究”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七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研究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瓦斯防治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制定了矿井超能力生产处罚办法,规范煤矿企业劳动组织和定员管理;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推进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煤矿面钻探各类煤层气井780口,地面抽采煤层气1.3亿立方米。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39.2%。
二、中国煤矿安全生产仍面临严峻挑战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中国是世界产煤大国,煤矿安全生产一直是中国政府和煤矿企业的首要任务。近年来,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20xx年全国煤矿事故比上年分别下降10.9%和20.1%。今年1-8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又分别下降了17.1%和15.7%,但事故总量依然很大,发生事故1561起,死亡2532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原因:
一是矿井煤层地质条件复杂,瓦斯灾害严重。我国煤矿绝大多数是井工开采,煤炭总产量中井工矿井产量约占94%。矿井自然灾害特别是瓦斯灾害十分严重。目前我国煤矿高瓦斯矿井4462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11座;重点煤矿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占49.8%,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占87.4%。存在冲击地压灾害的矿井占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占25.04%。
二是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煤矿生产力水平低,抵御矿井灾害的能力低。特别是一些小煤矿设施简陋,开采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低,现场管理水平低,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完善,措施不落实。今年上半年小煤矿产量占煤矿总产量的32.0%,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71.1%和74.8%。
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复杂性,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安全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考核、企业主体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参与、安全监管、应急体制建设等方面,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二是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加强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加快培养煤矿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培训,提高矿井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三是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落实小煤矿“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坚决关闭破坏资源和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加快煤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通过技术进步提升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抵御矿井灾害的能力。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
三、加强矿山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近几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积极和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下面,我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合作项目:
一是中日煤矿安全技术培训项目。为期5年的中日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从20xx年开始执行,已先后有19期483名中国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赴日本培训,同时日本在中国13个省举办了41期培训班,共有4190人次参加培训。该项目为中国煤矿安全监察与管理培训了大量人才,为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与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鉴于该项目的积极作用和良好影响,经友好协商,中日两国政府于今年3月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项目延续合作协议。
二是中美矿山安全合作项目。20xx年10月,中美两国政府开始了为期4年的矿山安全领域的合作,主要包括完善中国矿山救护体系,提高政府安全执法和监察人员的能力,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矿长和矿工的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及技能,建设样板矿井等5 方面内容。该项目通过举办研讨会、组织人员培训等方式,共培训了110名救护队员和45名教员,250 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并对阳泉煤业集团330名矿级管理人员以及1000余名矿工进行了专项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开展“加强中国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今年1月,项目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批准,项目为期四年,通过课题研究、现场实施和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学习和借鉴国外煤矿安全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引进国外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推动我国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此外,我们还和德国开展了中国新疆煤田灭火合作;和亚洲开发银行开展了“改善中国煤矿安全”技术援助项目等。这些项目均进展顺利,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以及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学习和借鉴矿山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引进先进装备仪器和设施,加快我国矿山,特别是煤矿的技术进步。我们愿与国外同行们加强信息交流,共同研究矿山安全技术与管理相关课题,共同分享研究成果,共同推进世界矿山安全事业蓬勃发展。
安全生产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课题和任务,国际矿山安全研讨会为业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此次会议为我们在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希望各位专家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充分交流,共同为改善矿山安全做出新的努力。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代表和来宾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推荐煤矿vr实训室心得体会总结四
甲 方:
乙 方:姓名:
电话:
家庭联系人姓名: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结合矿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一旦签字,即成为本矿安全生产责任人。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当事人任选其一)
1、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可以另附文本)
二、生产岗位及任务内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生产和工作需要,从事(以下岗位中打√)采煤工、掘进工、运输工、其他工种( ),并完成甲方按照相应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技术等责任制要求而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和生产岗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告知危险危害因素
我矿是井工开采煤矿,主要生产、工作场所在地下,而且又有老空区的影响,危险因素众多,主要自然灾害有老空水、顶板水、底板透水;煤层具有自然发火特性,可形成内因火灾;井下充满木支架等易燃物,可造成外因火灾;煤层本身含有瓦斯,揭穿空区,可能有瓦斯库,易引发瓦斯爆炸、燃烧、窒息;煤尘具有爆炸性,可造成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尘中含有二氧化硅,有煤肺、矽肺病威胁;煤层伪顶、直接顶具有随采随落、易于断裂的特点,易造成冒顶事故;除这五大自然灾害,还有机电机械、运输车辆、空气环境、工作环境、照明环境、行走环境、火药放炮及其他一些危险因素,这些因素都可能对人员生命安全造成伤亡、职业病等不同程度的伤害。
(二)甲方保障乙方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1、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劳动者应当进行专门培训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4、甲方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注:采煤工(师傅)保额40万,医疗限额10万;运输工保额20万,医疗限额10万);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职工有权要求矿方提供:1、安全的生产系统;2、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3、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4、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①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②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③发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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