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社论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安心得体会范文(二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公安社论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公安队伍是一个大集体,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只有每一名警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公安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二、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充分。当前在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大的战略目标下,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而作为执法者的我却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适应不了当前形式发展的要求,势必造成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更好开展。如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必须紧张起来,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以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纪律意识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我在以前头脑中总认为自己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对小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句古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有大问题的产生都是有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够重视小问题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侥幸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必须加以克服。
四、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和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们打交道,社会上不可否认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对于我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安工作具有易腐蚀性,这就要求我们要时刻防腐拒变,我已经认识到这种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会继续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自我要求不严,开拓精神、创新意识不够,满足现状,未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要求不高,甚至有些时候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片面认为只要平平安安就万事大吉,存在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没有扎根基层,开拓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作风还不够,由于这种麻痹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精神面貌,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突出亮点。
今后工作中我应该注意和加以改进的问题:
一、要多学习、勤动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始终不放松学习,争取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入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勇于在工作中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的来提高完善自身的工作和服务水平,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加强《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铁的纪律作为保障,工作也无从谈起。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不忘自己警察的身份,用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加以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杜绝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开车等严重违反问题的出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四、善于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来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用过硬的业务水平来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
感谢组织,我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上。剖析自己还不够全面和细致,请同志们监督我,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便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主题公安社论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2016年我局在xx市委、政府、林业、公安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已任,更加自觉服从服务于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和公安四项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打防工作,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严治警水平,为维护全市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做法
(一)充分履职,
1. 抓主业,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打击有力。我局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以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己任,以开展“滇绿”严打专项行动、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2号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坚守生态红线为底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生态资源安全。
据统计,截止 2016 年 11 月 5 日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40起,其中,刑事案件42起,林业行政案件196起、公安行政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处罚违法行为人196人,依法销毁了一批野生动物死体及其制品,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成功侦破了郭xx、余xx走私国家珍贵保护动物及其制品案、查获2起运输毒品案件,收缴熊掌、穿山甲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红豆杉、榧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得到了市委政府的肯定和认可,森林公安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森林公安执法权威有效树立。
2. 拓职能,积极行使自然保护区及湿地违法行为林业行政处罚权。以省政府批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林业行政处罚权交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明确17项自然保护区和湿地林业行政处罚权和1项行政强制权,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湿地管理机构不再承担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统一交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为契机,深入分析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北海湿地林业行政执法的形势任务和热点难点,积极拓展案源,积极履职,迅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联合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xx分局加大对破坏保护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获19起在自然保护区进行采药、采野菜、放牧及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的案件。二是与农业、林业稽查等多部门联动,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执法活动,对北海湿地内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捕捞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整治,查处1起湿地违法案件。
3. 管源头,森林防火成效显著。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查处作为防火期内森林公安的一项中心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开展“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三号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周密部署,合理利用有限警力,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据统计,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54起,处罚违法行为人54人。通过野外违规用火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了森林火灾案件发生,确保了全市去冬今春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创新管控模式,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
1. 有效整合林业执法力量。在全市全面推广森林生态资源保护以森林公安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猴桥模式”,采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条块结合,整体联动,源头介入、相互弥补,点线深入、全面管控”的林区治安管理模式,强化对涉林行业、场所及野外火源的动态管控,并深入寻求森林公安与林政稽查、乡镇林业站、野保、保护区等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契合点,加强三情四网建设,大大延伸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林区治安管控触角,林区治安防控能力得到了切实加强,我市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较大数量以上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森林覆盖率及林木活立木蓄积储量逐年提升。
2. 进一步深化警务协作交流机制。密切与毗邻市、县森林公安的联系和合作,同毗邻的盈江、梁河、龙陵、泸水等地森林公安召开治安联席会,签订联防协议,建立协查和联防机制,进一步加强林区治安管控,深化警务协作,通过建立警务协作机制,形成沟通顺畅、信息灵敏、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维护林区治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工作平台,有效消除行政区域形成的壁垒,共同打击跨区域、流窜作案等种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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