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投标学党史心得体会实用(九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招投标学党史心得体会实用一
1.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谋取中标。
2.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完成该项目。在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不转让、出租、出借投标单位资格,不挂靠任何单位,不借用别人的资格证书;除非资质降低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标人不再满足资格文件、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
3.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不再作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其他项目投标。若我单位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投标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无涉及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6.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投标;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投标;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贿赂以谋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
8.中标单位应立即按《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令第151号)要求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工制度,规范劳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9.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签订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工程质量安全,不留安全隐患。
若以上信用承诺,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关,对本企业承诺的失信行为形成的失信记录,以及失信等级的划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计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传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愿接受贵州省各级按关作出的联合。属于省外企业的,还接受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相关对本单位作出的失信行为。
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20xx年11月06日
关于招投标学党史心得体会实用二
摘要:廉洁是我国开展各项工作所共同面临的话题,在社会主义进程不断加快,各种工程项目不断增多的形势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廉洁风险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大量的研究调查中发现,我国招投标的过程中,几乎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不廉洁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的威胁着集体以及国家的利益,因此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针对这个问题进行几点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
我国工程施工项目的不断增多,招投标领域也更加繁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投标领域的额竞争也更加激烈,为了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一部分的招投标企业在招标过程中才用了很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不但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发展,也破坏了行业发展的规律,不利于社会和谐,因此针对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方面的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一)提高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强度
在构建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是重点内容,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是能够是招投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在招投标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针对招投标随意降低成本的行为并没有威慑力度,为了完善这个部分,我国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一旦出现串标或者是低价竞标的行为,应该立刻给予惩罚,并相应的提高罚金比例,实施双倍甚至是三倍的损失赔付制度,从而违法的行为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足。
(二)增补明确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
从目前所有的违法行为来看,必须要保障所有的行为都具有相应的惩罚标准和要求,将现有《招标投标法》中没有涉及条文和规定,要及时进行补充和修订。比如违反第三十七条关于评标委员会组成的规定、违反第二十四条关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之间最短时限的规定等。
(三)健全实施宽免制度
在招投标过程中,串标行为十分恶劣,同时也存在极大的隐蔽性,很多行为都很难被发现,在这个方面我国同样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完全的宽免制度,增加串标行为人摒弃这种行为的几率,根据他们实际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一定宽大处理,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发现串标行为的几率。
(一)加重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资格处罚
资格处罚就是针对那些利用某种合法的职业进行违法犯罪的特点,具体来说,就是针对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剥夺其一定时期的从业资格,进而达到约束其行为,避免其犯罪的目的。
(二)实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
构建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强化招投标诚信体系,从而实现对违法不廉政行为的打击,最近几年我国很多地区都相继建立了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这项制度的出台,极大的控制串标行为,促进了投标过程中的诚信行为。
(三)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
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具有较高串标风险抵御能力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推广用,防范恶意中标后不按合同履约的不良行为。同时,通过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用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制约关系,使真正有信用、有实力、有能力的队伍脱颖而出,夯实招投标市场的诚信建设基础。
(四)建立统一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建立健全全行业甚至全国性的统一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并实时对全社会公布,为招标方提供信用参考。建议由国家层面出台各行业诚信标准并立法强制执行,并设立一个归口部门负责诚信档案的基础管理和诚信单位的评定,改变目前诚信评级机构多而缺乏统一标准的混乱现状。
实行岗位交流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违法不廉洁的行为,由于岗位是在一定时期内进行交换,很多想要犯罪的人员,没有做好准备,或者是已经被监督控制,从而阻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在投标资格核准,银行窗口等重点岗位施行这项制度,并实现岗位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工作人员之间彼此监督,互相管理,大大提升了岗位信誉与工作质量。
招投标过程中,针对窗口办理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是提高业务可靠性与廉洁性的有效手段。保障没想操作的透明度与公开性,比如在大厅设置10左右的办事窗口,每个窗口所办理的业务都相同,人们可以随意选择窗口,建立一条龙服务体系,将招投标相关信息及时披露,做到公正,公平公正。建立网络平台,在方便人们分享信息的同时也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在信息技术不断普及的形势下,电子平台也将愈发完善,因此提高窗口办理工作的效率以及质量,实现办公自动化与公开化,已经成为了招投标领域建立廉洁机制的重要内容。
为激发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营造崇尚先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办一中心”通过完善学习先进制度,把原来以学习外部先进典型为主的制度,完善为通过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把学习外部的先进典型与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相结合的制度,树立内外标杆。与此同时,还经常组织工作人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向外地先进典型学习,以弘扬
关于招投标学党史心得体会实用(九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