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瀑布沟事件心得体会及感悟 处置瀑布沟事件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9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处置瀑布沟事件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领导机构
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综合管理部主管任副组长,业务发展部、运营管理部主管为成员,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领导协调信访维稳管理工作;制定信访维稳管理制度;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开展信访应对工作;研究信访维稳处置中的重大问题等。
(一)预警预防
对上访隐患认真排查,不留死角,争取及时化解。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或使用威胁手段上访、危害人身安全或社会公共安全上访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市地税局并提前做好工作。
(二)信息报告
对可能引发的重大信访突发事件,迅速向莱芜银保监分局报告,重大信访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向莱芜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应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处置、后续工作、经验教训等。
(三)维稳处置
接访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制止和劝阻来访人采取过激行为,组织相关人员接访。根据来访人诉求内容,由信访维稳办通知相关部门安排相关负责人员,会同信访维稳办接访人员联合接访。信访维稳办接访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接访人员负责政策解释和诉求解答,并做好现场记录。
(四)维稳结束
对重大信访事件,信访维稳办及时收集、整理、保存监控录像、现场记录等,为善后处理提供依据。对信访突发事件及时进行交办,将处理结果按程序上报,对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时限办结。
各部门配备1名善于做疏导工作、有维稳处置经验和了解熟悉本部门业务情况的人员,担任信访工作联络员。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接访人员安全,防止来访人采取恐吓、人身伤害等过激行为威胁接访人员,必要时,可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接访工作人员配备录音、录像、监控等专业设备,保存必要的信访证据;信访维稳办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022处置瀑布沟事件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的易燃、易爆物品和电器设备较多,是火灾多发地,为了有效地防止火灾发生和一旦发生火灾要把损失降至最低,特制定本方案。
一、火灾的预防
1、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内禁止吸烟。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图书馆、阅览室、微机室;实验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的药品一定要按要求存放保管。
3、要做到人走电断,经常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用电设备是否超负荷,消除引起火灾的隐患。
4、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等,如有损坏要及时修理更换。
5、要定期检查灭火器,灭火器中的灭火剂如果失效要及时更换。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小组:校领导、教职工、消防队员。
2、报警程序
(1)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常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指挥中心(电话119)。
(3)学校领导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及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中毒事故
1、任课教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
2、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到安全的地方。
3、任课教师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4、如有学生中毒,及时派人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2022处置瀑布沟事件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华宁公路分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 舆情分类
第三条 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 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 舆情处置
第一节 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 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全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舆情监测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 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 舆情研判
第九条 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 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 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 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 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 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 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 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七条 一级舆情处置:1、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2、按一级舆情处置流程图进行处置(流程图附后)。二级舆情处置:涉事地部门可参照一级舆情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舆情发现后,涉事部门在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向玉溪公路局只管部门征求处置意见。
舆情形成《网上舆情》内参报送局领导,并被局领导签批的,根据市局批示意见迅速进行事件处置。对领导未签批的《网上舆情》,由分局党总支督促涉事部门持续监测舆情,若舆情进一步升级,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和市局有关部门,确保舆情不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分局党总支办要对二级舆情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三级舆情处置: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并向市局回告,同时将办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有关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舆情: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留言版内容对口市委督办室,省长、市长留言版内容对口市政府督办室。发现舆情后,报送给对应的市领导。
第十八条 各部门需要市局有关部门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协调落实。
第十九条 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 舆论引导
第二十条 网络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一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处置专班或局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二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三级舆情网上回复稿须经分管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或商请市局有关部门后回复。
第二十二条 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部门提出引导口径报市局,并动员本地本部门网评员在市局网管办指导下进行。发生一级舆情时,由市局网管办协调组织全局网管员、网评员,统一部署进行舆论引导。
第二十三条 需要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部门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局网管办同意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在成功处置一、二级网络舆情后,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对下阶段舆情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总结报告存入案例库,为应对未来的网络舆情提供指导和借鉴。
第二十七条 主动建立与上级主流媒体和重要网站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级媒体资源,进行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和引导等多个环
处置瀑布沟事件心得体会及感悟 处置瀑布沟事件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