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专题培训心得体会 消防知识培训总结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城市消防专题培训心得体会一
在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总理明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以基层为主战场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狠抓食品安全是企业立根之本、发展之基、兴盛之前提,而积极引导企业构建“良心厨房、放心食品、开心美食、安心消费”的和谐消费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是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构建“舌尖上的云南”,也为更好的提升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协会正式启动“20__年云南省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我们向社会各界做出庄严承诺并谨向全省餐饮企业及从业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作为一名厨师坚持做到“以十不用构建两厨房”一不用过期变质食材,二不用以次充好原料;三不用病死畜水禽品,四不用地沟回收脏油;五不用违规色素添加,六不用无标超标调料;七不用垃圾有害食品,八不用剩菜剩饭回销;
九不用来源不明物料,十不用脏破残损器具。
构建清洁厨房、放心厨房!
二、作为一名餐饮从业人员倡导做到“以十到位达标两道德”选材到位重品质,洗捡到位重清洁;切配到位重卫生,储存到位重新鲜;操作到位重规范,规理到位重分类;清洁到位重环保,细节到位重安全;
责任到位重良心,奖惩到位重执行。
职业道德达标、社会道德达标!
良心是做人之本,道德是立身之本,诚信是兴业 之本,保障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树立诚信形象迫 在眉睫。让我们携起手来,本着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用道德良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美食赢得顾客,以美德赢得信誉,以诚信赢得未来。齐心协力推动全省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为百姓筑起健康安全的坚固长城,为加快我省建设“食品最安全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倡议!
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
有关城市消防专题培训心得体会二
52. 交通文明两相连,大众安全一线牵
53. 道路畅通让城市提速,出行文明使广州增辉
54. 你争我抢道路窄,互谦互让心路宽
55. 前微微笑,放慢脚步等几秒
56. 红绿灯下见文明,黄白线间现公德
57. 路好,车好,文明最好;快行,慢行,安全才行
58. 红灯很短暂,人生却漫长,绿灯还会亮,生命不重来
59. 红绿灯下讲文明,斑马线上知荣辱
60. 红灯亮了不要急,歇歇脚后慢慢骑
61. 带文明上路,携平安回家
62. 人人文明,路路畅通
63. 我礼让,我遵章,我平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刚才听到几位同行朋友的讲述,我的内心也是特别有感触。的确是这样,我们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为城市做贡献。 可能有人会说,你们80、90后啊,是掉在糖罐里的一代,体会不了老一辈人所受过的苦,也不懂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何谈奉献?是的,每一代人身上都烙有他们那个时代特殊的印迹,生于和平年代,长于改革开放,我们没有经历过革命战争年代血雨腥风的洗礼,没有经受过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艰苦环境的考验,没有上过山,也没下过乡,伴随成长道路的是品种繁多的洋快餐和信息飞速的互联网。但是,对于城市的发展,我们却也有着自己的感悟…… 我出生在90年代初,顺理成章的走完了自己的学生旅途后,于去年踏上工作岗位,成为了萍乡博物馆的一名普通讲解员。或许是因为从未品尝过生活的艰辛,我和许多同龄人一样,也曾经认为周围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直到我来到博物馆,看到展览大厅的大型油画《一道江流曲抱城——萍乡记忆》。那是一幅以民国时期萍乡城旧貌为蓝本的创作画,画中的简陋与如今的繁华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让我开始重新打量起身边这座城市来,从简易房到2层砖混房再到如今的高层、群楼,已经全然没有了那破烂,简陋的痕迹。周围的一切都在发生着变化:城市越来越大、生活越来越好、交通与资讯越来越发达。 而当别人把我们称作是掉在糖罐里的一代时,我不禁这样问自己:过去,我们享受着先辈们用青春和奉献换取的幸福生活,那么今天,我们又该为养育我们的城市做些什么呢? 现今,萍乡博物馆已成为萍乡一个重要的文化窗口。每天,我都面对着来自不同地方的朋友,成为他们与这座城市之间沟通的枢纽,而他们也希望通过我来了解这片红土地。还有那些回乡的老人,在结束游览后对我说:“小姑娘,谢谢你的讲解。让我们了解了萍乡悠久的历史,也让我们更加热爱并希望保护好自己的家乡。”看着他们赞许的笑容,我发现,这看似简单的工作却能折射出不平凡的光彩。我要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让每一次微笑都是真诚的,每一次交流都是温馨的。当然,要想成为新时代优秀的讲解员,还必须具备多元化的素质。我将继续发挥创新服务意识,组织策划更多形式多样的群众活动,最大限度的发挥博物馆的宣传教育职能。通过进一步完善博物馆宣教工作搭建起一座桥梁,引导观众探索历史的足迹,激发观众热爱家乡的情怀,让萍乡博物馆成为萍水河畔一道亮丽的景观。 近日,党中央第xx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面对全国、全省各地竞相发展的逼人态势,萍乡以彰显城市文化特色为抓手,以“坚持科学发展、推动城市转型、实现赶超跨越”为战略目标,为实现萍乡在江西率先崛起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如今,党旗更鲜艳,我们的萍乡日月清明、阳光灿烂、乾坤朗朗、和谐泰安;如今,党旗正飘扬,我们的萍乡天蓝水碧、花红树绿、风调雨顺、百姓梦圆。今天的萍乡大地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盛况,像是一列高速前进的火车,而你和我,就像这铁轨和道钉,看似不起眼,却是保障通行的根本。试想,如果铁轨弯曲了,道钉松动了,连前进都无法保证,更何谈去驶向我们久以期盼的新萍乡! 这里曾留下秋收暴动的传奇,这里曾留下对红色安源的景仰。传播在我们心中的那片燎原星火,让我们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奋发图强。请相信我们心中始终坚持着奉献,像先辈们一样用热血的青春去书写新萍乡崛起后的精彩纷呈。在这方红土地上,用我最饱满的热情,对每一位来到这儿的朋友说:您好!欢迎您来萍乡,这座古老而又年轻的城市……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具体以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为准)座落于______省_____县______路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房屋租赁情况 该房屋现在系出租的,卖方明确承诺上述承租人已经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放弃了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亿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每平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房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__日内,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月利息按______计算。逾期付款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_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月利息按____________计算。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期履行。若甲方在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5万元。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双方商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当日,甲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二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本保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数用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签章)___________ 甲方共有权人意见(签章)_______________ (或承租人或上级主管部门)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建筑方案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 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2. 规划设计规模。 3. 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4.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1. 规划用地电子图。 2. 规划设计要求 、容积率等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1. 可供报建的全套规划建筑设计图纸。 2. 规划图纸符合甲方要求之设计深度。 3. 乙方负责其设计成果到报建通过,甲方负责办理报建手续及承担报建所需各项费用。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拨款方式: 本合同之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下: 1. 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小写为)元(大写为 元)。 2. 规划设计费按约定分期支付。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支付40%即(小写 元)、(大写 元)。本规划方案通过报建后,甲方支付即(小写: 元) 、(大写: 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规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2)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归甲方所有。 (3)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2.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的成果。 (2)乙方对其提出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3)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负责参加规划设计审查到报建通过,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所有调整补充。 第六条 本合同实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时候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成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气人: 用气人: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 (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 。 (三)用气性质为 。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 立方米/年(吨/年); 立方米阴(吨/月); 立方米旧 (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 。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 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 时起至 时止;或者 。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l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3.供气人保证在 前气压大于等于 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 元/立方米;人工煤气 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 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 燃气计量表; ic卡燃气计量: 衡:或者 。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 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 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 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 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气人: 用气人: (盖章) (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出卖人:籍贯:性别: 住址:邮编: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共有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籍贯:性别: 住址:邮编: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情况 1.1买受人所购房屋为位于第栋 【座】单元层号房。 1.2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2.1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计算房屋价格,双方约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2.2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具体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签订生效且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 第二期:年月日前,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该房屋包括已付定金人民币; 第三期:待房屋产权过户办理完毕后,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剩余购房款元。 2.3出卖人出具相关收款的证明字据,买受人出具已签收出卖人购房全部相关文件原件的证明字据。 第三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确定房屋的实际面积。由于双方约定按套计算房屋总价款,故在出卖人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因产权登记面积与现有面积发生差异产生的面积差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条产权登记过户 4.1双方约定:由于目前房屋不具备过户条件,暂时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待过户条件具备后,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积极配合并协助买受人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事宜,将房屋的所有权变更至买受人名下。 4.2双方约定: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或其他非双方个人原因致使该房屋最终无法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时,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出卖人向买受人返还已付全部购房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向出卖人返还全部购房相关文件,其他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五条房屋交付 目前该房屋已由买受人实际承租使用,因此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交付房屋,但应当在年月日前将与房屋相关的文件原件等全部移交给买受人。 第六条产权过户、税费等费用负担 6.1在该房屋能够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出卖人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月内,将该房屋产权过户给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交易税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6.2在该房屋产权过户时,除了第6.1款约定税费外,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的土地收益款、土地出让金、补缴的房屋价差等全部由出卖人承担,其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房屋使用费用 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签订前有关房屋使用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缴纳,之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过户前出卖人具名、买受人缴纳,因使用产生的费用或纠纷由买受人负责,房屋过户后变更为买受人名称。房屋过户之前,如果买受人遇到缴费等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的事宜,出卖人应当积极协助买受人解决相关事宜。 第八条权利义务 8.1出卖人保证本合同所涉房屋产权清晰,出卖人拥有房屋完全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且不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利瑕疵事项。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出卖人原因引发的与标的房屋产权、使用权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出卖人承担并处理。由此导致房屋无法办理过户的,则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款项,同时按全部款项的%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出卖人装饰装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8.2出卖人及共有人、合法继承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和买卖交易完成之后,不再享有该房产的财产所有权,不得将该房屋转卖第三方或做抵押。若房屋共有人、继承人与其他第三方发生涉及此房屋的产权纠纷,致使买受人无法获取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则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应按第8.1款承担违约责任。 8.3出卖人承诺并保证其合法继承人知悉且同意出卖人将该房屋按本合同约定出售给买受人,不得反悔并阻挠,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对此,出卖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出具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关于其合法继承人就本合同内容作出承诺的公证书。 8.4若出卖人因意外身故或行动不便无法办理房屋过户事宜,出卖人共有人、合法继承人有义务配合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事宜。 8.5本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有权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出卖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受让人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8.6买受人取得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使用权后,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禁止从事的任何活动。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给出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负责承担及赔偿。 8.7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且获得房屋使用权后,在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房屋使用中的一切收益和风险均由买受人独立享有及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8.8出卖人及共有人、合法继承人承诺并保证不论房价涨跌,本合同确定的房屋单价及总价不作变更。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出卖人未按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房屋或者办理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房屋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双倍退还已付款项,并就由此造成的损失要求出卖人依法赔偿。 9.2若出卖人因意外身故或行动不便无法办理房屋过户事宜,出卖人共有人、合法继承人不配合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事宜或将房屋出售、抵押第三人的,应向买受人连带一次性退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及买受人主张权利时房屋市值与购房全款的差价、房屋装修款等。 9.3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期给出卖人支付房屋价款的,除继续支付应付价款外,还应当按应付房款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已付价款,并就由此造成的损失要求买受人依法赔偿。 9.4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房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依法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共有人: 年月日年月日有关城市消防专题培训心得体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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