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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自我鉴定(优质11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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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急科教片心得体会精选一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及《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由我市处置的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具体包括:(1)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锅炉及压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2)煤炭采购困难或运力紧张而影响正常供热;(3)因锅炉、换热设备故障或供热主管线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积停供或低温运行。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各供暖企业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市主城区供热突发事件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县(市)区供热突发事件以所在地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抢修、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修队伍、材料、车辆、工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县(前)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2.1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器压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单机(台)故障等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全部中断或部分机器设备低温运行;

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一定范围内供热中断;

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低温运行;

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缺乏备用热源等因素导致供热中断或供热能力不足造成低温运行。

2.2事件分级

本预案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供热突发事件、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县(市)区政府能够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内;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2万户以下,12小时内恢复供热;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县(市)区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下,完全停热超过24小时;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影响供热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造成低温运行,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过分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热,影响供热面积200万㎡以上,完全停止供热72小时以上。

(3)供热设施设备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供热面积200万平㎡以上,96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4)出现供热煤炭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5)供热企业擅自停供,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6)因热源单位热源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200万㎡以上。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3.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必要时调度市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3.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长担任。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中的各自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3.3专家组

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由供热、应急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1.为本市城市集中供热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指导和参与供热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评估等工作;

2.参与现场处置,对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方案;

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4.参加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

3.4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向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的供热预警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抢修作业,为抢修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恢复等。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煤炭、天然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

4.市国资委: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国有资产抢救和保护,并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处置。

5.市卫健委:负责供热突发事件伤亡人员以及抢救人员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受伤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筹措、供应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人员伤亡的供热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8.市公安局:负责维持好抢修现场秩序及煤炭运输通道顺畅、依法制止各类影响供热抢修、维修的行为。

9.司法局:负责研究处置供热突发事件的涉法事务,并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及时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

11.市民政局:认真做好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的供暖解决方案,及给予家庭一定的帮扶。

1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专家提出控制事态和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安全处置,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生态修复方案;参与涉环保事件的调查评估。

13.市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调查供热事件单位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并在事故善后工作中依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15.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16.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运输企业的抢险救援物资、人员及煤炭等应急运输保障。

17.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18.市总工会: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19.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辖区人民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影响供热能力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21.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影响供热用水的故障抢修工作。

22.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4.1监测预测

(一)预防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供热企业要制定本单位供热区域的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

(二)监测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各级值班室和举报投诉电话,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气象、地震(应急)、国土(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传播,提出防范应对要求。

(三)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历年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2预警

(一)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

3、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三)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及时做出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3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是受理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当地、上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政府报告信息,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也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电话:

5.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第一受理人必须在1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副组长或组长。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场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和市政府调派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2响应分级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5.3指挥协调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先期处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协调先期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涉及我市两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5.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营口供电公司、热源单位、供热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牵头,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及煤炭等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营口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牵头,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总工会、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参加,负责对供暖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属国务院、省政府调查处理的,由国务院、省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市卫健委、市民政局、供热事件企业等部门参加。负责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安抚受灾群众,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5.5应急处置措施

1.基本处置措施

(1)供热企业等专业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事件处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规定程序请求支援;

(2)因工程设施损毁或管网泄漏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必要时通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4)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热;

(6)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2.分级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或调集处置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提高供热质量;

(4)紧急调运政府应急储备煤炭;

(5)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

(6)启动备用热源;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2)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接管供热的工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备;

(2)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供热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上级请求支援。

5.7应急联动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周边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5.8社会动员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寒保暖工作,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6.1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通过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6.2舆情引导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7.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低温运行造成群众室内温度不达标的要予以低温补偿。

7.2社会救助

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7.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7.4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进管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和应急煤炭。加强对储备物资和煤炭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给予支援。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临时征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或相关企业的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8.2通信保障

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局等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含卫星通信)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卫生保障

市卫健委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等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8.6技术保障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别选调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态势研判,提出抢险救援方案和建议,为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9.1应急预案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9.2应急预案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自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9.3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批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4预案修订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9.5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应急科教片心得体会精选二

1、幼儿园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2、职能小组

(1)灭火行动组

组长:略

组员:略

(2)通讯联络组

组长:略

(3)疏散引导组组

长:略

(4)安全救护组

组长:略

3、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指导全园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和灾害现场逃生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种物资保障,严格按灭火要求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和器材,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定。

1、演练地点:幼儿园内

2、演练过程:

(1)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下令指挥。

(2)灭火行动组迅速关闭输电、燃气系统及各种明火,以防止滋生其他灾害,同时利用幼儿园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备,全力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迅速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

(4)疏散引导组引导火灾现场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园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安全防护救护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到附近救护站进行抢救。同时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1、向“119”报警时,内容必须完整。即必须报告发生火灾的单位的详细地址,起火物,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火灾疏散逃生的组织指挥,以在火灾现场的最高级别领导为扑救现场的总指挥。

3、在撤离时,幼儿要服从指挥,以防相互践踏,幼儿可否携带物品,按现场最高指挥的命令执行。

通道被烟火封锁时,用湿毛巾或衣物罩住头部,用半蹲姿势向外撤离。

关于应急科教片心得体会精选三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x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x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x信息畅通。

关于应急科教片心得体会精选四

1 总 则

1.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由于恶劣天气(如浓雾、冰冻、大风、龙卷风、暴雨、雷暴、冰雹、洪水等)引发突发生产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故)的危害,及时组织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1.2 公司成立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公司恶劣天气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1.2.1 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其他公司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行政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工会、调度通信中心、输配电工作部、变电工作部、市场营销部、农电发展部、启元公司、各供电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设在五楼应急指挥中心。

1.2.2 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恶劣天气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1.3 接到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应急处理办公室宣布启动本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1.4 遇到恶劣天气,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同时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在应急办的统一领导下处理突发事故。

1.5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2.1.1公司成立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2.1.2 公司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接受市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就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当地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6)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7)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8)发布相关信息;

2.2 恶劣天气应急办公室

2.2.1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恶劣天气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工作。

2.2.2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监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3恶劣天气应急专业工作组

恶劣天气应急办公室下设电网调度(设在调度通信中心)、设备检修(设在输配电工作部和变电工作部)、事故调查(设在安全监察部)、营销服务(设在市场营销部)、物资保障(设在物流分中心)、保卫(设在保卫部)、后勤保障(设在生活服务中心)、新闻发布(设在政治工作部)等突发事件应急专业工作组,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指挥专业应急工作。

3 信息收集发布和报告

3.1 信息系统

3.1.1 公司建立恶劣天气及恶劣天气引发突发事故信息的收集、发布和报告系统。恶劣天气信息的收集及构成灾害等级的确定、信息发布和报告的责任部门为调度通信中心。调度通信中心根据地调通知或xx市气象台发布的恶劣天气预报通知后,及时通知发布恶劣天气信息。

3.1.2 突发事故等级确定的责任部门为调度通信中心。

3.1.3 突发事故情况向上级(市公司、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的报告由责任部门按照统一协调的原则向各自归口部门汇报

3.1.3.1 向市公司、市委、市政府报告的责任部门为行政工作部。

3.1.3.2 向市公司各专业部门(安监、生技、调度、营销、农电等)报告的责任部门为各专业对口部门。

3.1.3.3 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监察部。

3.1.4 可能对用户造成影响或已经造成影响的,向用户传送信息及解释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客服中心。

3.2 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3.2.1调度通信中心应与地调和气象部门保持联系,随时取得恶劣天气信息。

3.2.2 其他部门在取得恶劣天气信息时,应及时向调度通信中心及应急办公室报告。

3.2.3 当调度通信中心收集到恶劣天气信息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发布预警信号。

3.3 信息报告

3.3.1 当恶劣天气引发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故时,调度部门(或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报告。

3.3.1.1 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3.3.1.2 电网一类障碍及以上电网事故。

3.3.1.3 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

3.3.1.4 10千伏及以上线路倒杆(塔)、断线。

3.3.1.5 10千伏及以上主要电气设备损坏。

3.3.1.6 调度通讯中断、干线通信中断。

3.3.1.7 对重要用户造成停电。

3.3.1.8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故。

3.3.2 当恶劣天气引发下列情景之一的突发事故达到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等级时,启动相应的预警信息。

3.3.3 有关单位在接到突发事故时,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进行即时报告。

3.3.4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漏报。

4、预警系统

4.1 预警系统的建立

4.1.1 设置标志牌。

在线路杆塔上设置报警联系方式等标志。由输配电工作部负责实施。

4.1.2 设立奖励基金。

公司设立奖励基金,由行政工作部制定奖励标准,对及时报告或协助抢修的人员提出奖励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1.3 发挥供电企业的巡线护线作用。

将经过农村、城区的市公司所辖线路纳入供电企业的考核内容,签定责任协议,明确维护内容和考核方法。

4.1.4 采取技术措施。

在变电站安装准确度高的线路故障测距装置等,提高故障测距的准确性。

4.1.5 建立通信系统。

对管理及抢修人员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如手机、手持(车载)对讲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4.2 预警发布及预案启动

4.2.1 在接到有可能造成突发事故的恶劣天气信息后,调度通信中心应立即发出预警信号。

根据恶劣天气影响程度,将预警信号从轻到重依次分为黄、橙、红三级:

4.2.1在灾害天气引起的突发事件造成大面积停电等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5 突发事故处理

5.1 接到信息及到达突发事故现场

5.1.1 在接到应急办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5.1.2 运行维护(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查明事故情况,及时向值班调度员进行汇报,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5.1.3 生技、安监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专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注意收集有关资料,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摄像),并妥善保管。

5.1.4 明确现场抢修指挥、后方总指挥,同时组织后续人员进行准备。

5.2 后备抢修人员

5.2.1各单位应建立在恶劣气候条件下集中大规模人员进行抢修的机制。

5.2.2 各单位应具备可调用的可以直接参加抢修的人员,有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5.2.3 各单位应掌握可以参加抢修的后备人员的情况,在本单位后备人员不足时由应急处理办公室协调解决。

5.3 抢修工器具

5.3.1 各单位应配备应急必备的抢修工器具及大型工器具,如照明灯具、交通车辆(包括可以在恶劣天气、恶劣路况使用的越野车辆)、吊车等。

5.3.2 各单位应掌握抢修工器具的.存放地点及数量、目前状况,并保证随时可以投入事故抢修。

5.3.3本单位抢修工器具不足时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

5.4 备品备件

5.4.1 各单位应有可调用的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常用备品备件。

5.4.2 各单位应随时掌握备品备件的数量、目前状况及存放地点并能随时调用。

5.4.3 本单位备品备件不足时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协调解决。

5.5 抢修现场的指挥

5.5.1 由单一单位参加的抢修现场的指挥,由本单位负责明确现场指挥人员。

5.5.2 由多单位参加的抢修,现场指挥由应急办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各单位抢修人员服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

5.6 事故设备的恢复

事故设备的恢复,由负责调度该设备的调度部门下令恢复,其他部门服从调度部门的命令。

5.7 公司本部有关人员赶赴突发事故现场的协调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根据应急办的要求到达现场。

5.8 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领导赶赴突发事故现场的协调

5.8.1 根据突发事故情况,由行政工作部负责协调公司领导到达现场事宜。

5.8.2 上级部门领导需要到达突发事故现场时,由行政工作部负责协调。

6 后勤保障

6.1 人身安全保障

6.1.1 事故抢修时所有参加人员要将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事故抢修。

6.1.2 到达突发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都要注意人身安全,必须服从现场指挥。突发事故处理现场的安全措施及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抢修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

6.1.3 到达突发事故现场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

6.2 交通保障

6.2.1应配备合适的(恶劣天气、恶劣路况可以使用)交通工具,满足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的需要。

6.2.2相关部门无车辆或车辆不够时,由生产技术部提供车辆。车辆状况应良好随时可以使用。

6.2.3 车辆驾驶员的日常培训及管理(包括安全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

6.3 后勤供应

突发事故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由生活服务中心负责,包括食品、饮料,取暖(降温)设施等生活必需品。必要时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事宜。

6.4 统一掌握的抢修人员

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掌握全公司能够参加事故抢修的人员情况,包括各单位分布情况,人员数量、联系方式、交通保障情况等,并能够随时调用。

6.5 大型施工工器具

应急办公室应统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机具的分布情况及状况,并能够随时调用。如作业车辆、起吊设备、越野车辆等机具。

6.6 统一管理的备品备件

生产技术部应集中统一掌握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并能够随时调用。

7、附 则

7.1 本预案由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制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7.2 公司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恶劣天气引发突发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办。

7.3 恶劣天气未构成电网大面积停电时适用于本预案。

7.4 当恶劣天气引起的突发事件达到各类预案规定的等级标准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7.5 其他原因引发突发事故时,参照本预案执行。

7.6 本预案适用于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应急科教片心得体会精选五

为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及时消除环保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环境污染事故救援应急的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环境预警和应急机制,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稳定的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制定我公司《硝酸铵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及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公司和周边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及公司员工和周边社会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活秩序正常,建立和谐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演练目的

1、通过演习,使公司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公司《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和运作程序。

2、通过演习,增强各部门在紧急应变时的合作与沟通,以提高紧急应 变的管理效率。

3、通过演习,训练公司应急队伍的抢险救灾能力,提高干部员工的自救意识;

4、通过演习,查找并确认现行应急预案的不足及缺陷,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以便做出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三、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支书记)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副总经理)

成 员: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

(2)负责组织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和演练;

(3)负责组建应急抢险救护队伍及应急资金和器材的配置;

(4)组织对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和编制上报材料;

(5)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环境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

3应急指挥中心及职责

3.1、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指挥位置:应急指挥中心)

副总指挥:

(总指挥不在公司时,邵明海代行总指挥职权,若邵明海不在公司,则总指挥按a→e顺序代行总指挥职权):

a.b. c.d. e.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公司生产部(电话:)

3.2、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副总指挥职责:负责完成总指挥下达的各项救援任务。

(3)现场指挥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4)相关人员职责:

a. 安环部部长: 协助配合现场指挥进行事故现场应急救

援工作。

b. 供应部、财务部部长: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c. 保安部部长: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工作

的组织和指挥。

d.综合办主任: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护、伤员转送、应急通讯联络保障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e. 运输公司经理: 负责车辆运输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f.其他人员服从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完成担负的各项应急抢险任务。

4应急抢险队职责及分工

4.1、应急抢险队职责

(1)应急抢险队队长职责:事故发生时,服从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执行现场总指挥命令,完成担负的各项应急抢险任务。

(2)应急抢险队队员职责:事故发生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执行分队长下达的应急抢险命令。

4.2、应急救护队分工:

(1)一分队::担负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及转送医院任务;

(2)二分队:担负应急后勤保障及伤员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任务;

四、情景设置

一)、场景模拟

假设乳化油相溶解罐的原料油泄漏进入了保温夹层,由于保温夹层有蒸汽管线,热量连续积累,导致原料油着火,从引燃附近油相,导致火灾发生,致使原料油大量泄漏,从溶解罐中溢流至内地沟,有一名员工发现火灾后通知公司,抢险过程中被高温灼伤,公司相关人员参与抢救、抢险、抢修的演习过程。

二)、演习程序

1、巡检人员发现险情,通知现场负责人。自己随即用灭火器灭火,但是火势很大,自己被高温灼伤。

2、现场负责人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安排生产人员立即关闭水电汽;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警。

3、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公司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通知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的指挥决定报“119”或自救。

4、进行火灾控制,应急救援队穿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搜救伤员;同时联系哈密地区环境监测站,监测风向,看是否对本公司员工和周边的企业有影响,并让抢险抢修队控制泄漏源,确保在有效的时间内能够控制住泄漏源;保证因泄漏而造成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5、清点好疏散人员,集中到现场观摩演习。

6、演习记录,演习结束,演习讲评。

7、现场恢复。

三)演习准备:

1、做好演习方案,通过会议讨论确定最终方案。

2、工作分派,演习物资准备。

3、演习培训:消防器材、消防服、

五、演习计划

1、各部门召开第一次演习协调会议,讨论演习方案,明确演习分工,确定演习的其他相关事宜。核对准备进度,反馈准备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进一步讨论演习方案,筹备桌面演习。

2、进行桌面演练,相关参与人员按照方案将整个过程在桌面上模拟演习一遍,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点评桌面演习效果,提出预演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

3、举行现场演习,全程摄像、拍照和记录整个演习过程,总结演习。

六、演习过程

1、 油相溶解罐的原料油泄漏进入了保温层, 由于保温层中有蒸汽管线,热量无法及时移出,导致火灾发生。

2、巡检人员发现火灾后通知现场负责人,随即用灭火器灭火,抢险过程中被高温灼伤。现场负责人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安排人员立即关闭水电汽;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警。

3、应急指挥中心得到报警,立即通知抢救伤员,启动公司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人员疏散;通知公司抢险抢修组人员待命;安排人员向上级领导汇报。分析和评估事故现场情况,确定事故警报等级、商讨并制定救援方案,各救援小队准备救援物资待命。

4、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现场情况,确定实施事故救援方案,由公司内事故应急救援小队进行救援,不需援助。让抢险抢修队控制泄漏源,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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