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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保密心得体会总结 财务保密工作心得体会(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2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财务保密心得体会总结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推荐使用《员工保密合同》,结合本公司实际,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就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壹/贰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壹年。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经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并以“保密保证金”的名义提取由公司保存,待员工离职时一次性支付,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数额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财务保密心得体会总结

为维护雇员及雇主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雇员_______(以下简称"雇员")与雇主(以下简称"雇主")于____年__月__日同意达成本保密协议,"雇主"同意雇用和/或继续雇用"雇员";"雇员"承诺为维护"雇主"的商业秘密遵守下列各条款。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雇主"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诸如但不止于客户名单及名片,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以及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

2."商业秘密"的归还

"雇主"及"雇员"双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中止雇用关系,"雇员"必须立即归还"雇主"所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以及所有复印件,包括客户名单以及名片,价格资料,价格及报价方法信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以及"雇主"个人及商业记录,和"雇主"其他的资产。

3.不得滥用或泄漏"雇主"的"商业秘密"

"雇员"在未得"雇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结束以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为其个人目的,或为他人使用其在雇用期间取得或得知的"雇主"的"商业秘密"。

4.不得诱使"雇主"的雇员

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之后两年内,"雇员"在未得到"雇主"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地或间接地,以雇员、雇主、合伙人、顾问、持股人、董事、经理或者代理人的身份,为了其个人的利益,或代表任何其他个人、商号、合伙人、实体或公司,来引诱、招聘、雇用或企图雇用"雇主"的任何雇员。

5.延伸

若"雇员"违反"了第4条中一项或几项承诺,则该条款将在"雇员"停止违反该承诺之日起,或在有关法律部门判决、强制其停止违反之日起,自动延长两年。两种情形以时间居后者为准。

7.违约补偿

"雇员"认识到,"雇员"对本协议第2,3,4,5,6条的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雇主"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会持续下去,很难或不可能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外,"雇员"承诺"雇主"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和禁令,以确保"雇员"遵守协议。如果"雇员"构成对本协议条款任何一项的违约,"雇员"进一步承诺愿意承担律师费以及"雇主"与此相关的其他支出。

8.发明的所有权

a."雇员"执行"雇主"布置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质条件("雇主"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所有设计、图纸、技术规格、技术数据、以及其他记录"发明"的载体,其产权归"雇主"所有;不论上述"发明"其种类和产生方式如何,"雇主"依现行法律拥有对上述"发明"的所有权利。

b."雇员"就此将已完成、发展中及构思中的"发明"的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以及所有国家的所有专利权和所有专利权的使用,包括该"发明"权利的所有部分,连续及其延伸,无条件转移并无条件同意转移给"雇主"。这些"发明"是"雇员"在其雇用期间由其个人,或与他人一起,在执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质条件的情况下完成的。

在本条款(第8条)中,"发明"亦包括发现、概念和主意,不论其是否会成为专利,只要其与达嘉产品线的设计和制造有关,包括但不限于装备、程序、方法、组合、技术以及任何改进。

c.如果申请、保护或强制任何或所有基于或相关于"发明"的专利权,确需"雇员"提交相关文件、提供相关协助时,在"雇主"要求并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雇员"应予以提供协助。

9."雇员"的认可

"雇员"对以下各项表示认可,(a).本协议中每一个承诺都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合理的及应有的商业利益;(b).任何违约都会给"雇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害;(c).以禁令方式执行的补偿将不会影响"雇员"的生计。

10.可除性

双方同意限制"雇员"行为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维护"雇主"合理的及应有的商业利益。如果本协议中的一个或多个承诺,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在法理上被认为限际范围太广,如时间、地域、行为或产品及服务等,则此等承诺的限际范围将可自动收窄至与适用的法律规定的限际保持一致,以便于执行,此等改变将不导致该等承诺的失效。

11.不放弃

"雇主"未有及时对"雇员"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或多条承诺采取措施以维护自身的权利,并不意味着"雇主"默许"雇员"的违约行为,也并不意味着"雇主"放弃对违约责任进行追究,亦不意味着"雇主"放弃了要求"雇员"在今后需严格遵守本协议中任何及所有承诺的权利。

12.不分割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个或多个条款或其他的应用行为出现任何方面的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的情况,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以及任何其他的应用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强制执行性将不受任何影响或损害。

13.约束力

有关本协议裁决的约束对象及受益人为"雇主"、"雇主"的继任人、"雇主"指定的人、"雇员"、"雇员"的继承人、执行人、管理人和法律代表人。

14.转移

本协议条款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而且只能由"雇主"转移给"雇主"指定的第三方。

15.修改

本协议已得到双方完整的理解,此外别无其他任何口头的或书面的与协议相关事项的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得到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达成。本协议应取代先前双方任何有关此类事项的协议。

16.透露协议的存在

为保障"雇主"本协议项下的权利,"雇主"可以告知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雇主"这样做将不需负任何责任。

17.解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18.承认

签署本协议以后,"雇员"承认他/她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雇员"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雇员"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本协议中小标题只起提示作用,不具备任何实际涵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雇员(签名)

雇主(签章)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x日

最新财务保密心得体会总结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最新财务保密心得体会总结

项目保密承诺书

为保护公司、合作方及项目参与人员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合作双方造成损失,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公司员工应承诺遵守本保密书内容。

1. 保密信息

本书所示保密信息为合作双方就合作项目中涉及各方或各自关联方公司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

1.1 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或其它可存取的方式记载的有关财

务或商业信息数据及资料;或

1.2 以口头方式说明需要保密的财务或商业信息;或

1.3 以软件代码、文字图像、分析注释、备忘录、图纸、研究报告、编辑数据等

各种方式出现的财务或商业信息;或

1.4 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交易进程及所有信息、数据及资料。

1.5 合作双方在讨论合作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对方处参观、考察的过程中以

其它形式获得的财务信息或商业信息。

2. 保密义务

2.1 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及掌握的公司保密信息。

2.2 未经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

2.3 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董事﹑顾问﹑代理人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

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2.4 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最新财务保密心得体会总结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经营内容。包括属于甲方的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营销计划、进货渠道、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客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内容。

2、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三、对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秘密。

3、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4、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所有与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储存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据公司指令加以处理并归还给甲方,不得留存任何有关文件和资料。

5、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

6、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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