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中国司法心得(五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入开展自查剖析。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通过学习培训,视野得到了扩展,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知识得到了丰富。对国际国内形势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三)坚持相关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重点学习了标准、计量、质量强县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同时注重学习的实效,将业务学习与深化对分管业务工作的指导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水平。
二、认真立足本职,扎实开展分管业务工作
(一)牵头做好创建质量强县工作。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出台工作计划,分解责任;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各种会议,明确创建任务;认真开展20xx年度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同时开展了质量强县、强企等活动。目前各项工作都有效推进。名牌工作也取得不错的成绩,今年以来,我局早谋划、早部署、早发动,成效明显,天台山云雾茶评为省级区域名牌,新增省级名牌产品3个,市级7个。
(二)大力开展标准化工作。一是工业标准化工作有新进展:完成汽车用品块状项目并通过省级考核;pvb行业协会完成省级块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各项工作,已提交验收申请;产业用布行业申报了今年省级块状产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配合省汽车用品行业协会参与讨论6个联盟标准的修订工作;全县新增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家;鸿盛原公司申报省级标准化创新型企业;二是农业标准化工作有新成效:九穗儿葡萄全程项目高分通过省级验收,成为我市第一个全程项目;完成天峰土特产公司省级项目验收;完成4个市级项目的现场和材料验收,并将市县农业标准化项目纳入县财政奖励范围,有效地提高了开展农业标准化的积极性。三是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有新突破:出台了县级旅行社地方规范,首个服务业标准化项目通过市级验收,新立项3个市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三)切实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坚持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诚信计量、强化监督管理、服务节能减排、保障民生利益等工作。在抓民生计量工作方面,充分利用“5.20”“质量月”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发放资料、宣传短信、免费培训等活动,同时免费检定计量器具400多台。能源计量也有序跟进,完成1家企业的计量审查,上报省市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各1家,申报省级能源计量数据应用一个。
(四)有效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今年以来,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相继开展了蚕丝加工品、再加工纤维制品专项调查、汽车零部件专项整治以及“阳光纤检”等活动,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管,督促现有的6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作出承诺,每月定期巡查。同时,配合开展了省级飞行抽查、重点关注产品监督抽查、市县级监督抽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有各级监督抽查36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94.4%,并做好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五)积极提升技术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在总结工作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基础上,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完成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二是选派技术骨干参加各级业务知识培训;三是扩充项目,拓展服务范围,计量检定校准范围从年初的60项增加到78项,质检项目从年初的24个产品、37个参数增加到现在的34个产品107个参数。
(六)乡镇质监所建设有新面貌。在局班子的重视和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两个质监所都能独立开展各项工作:苍山所已上报争创省级文明规范基层站所。
以上成绩的取得,都是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
三、加强内部团结,努力增进上下工作合力
作为局班子成员,能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摆正位置,做好配角,当好参谋。能顾大局,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注意自身廉洁。在实际工作中,也能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搞无原则的争论。在班子内部、同事之间,能做到有事及时通气,认真听取别人意见,互让互谅,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同时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的事情能够坚持,该自己负责的事情敢于负责,不扯皮推诿。通过努力,进一步增加了工作合力。
四、坚守廉洁自律,努力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与县委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在工作生活中坚持说话办事始终想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系统的形像,并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在八小时以外,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做到该去的地方去,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回顾20xx年,我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尚有不少差距,特别是应付事务太多、下企业少,工作上创新还不够,处理事情偏于保守。今后要继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处事能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发扬优点、改进不足,严格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与时俱进,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上新台阶。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发行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股份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
主包销商: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主包销商)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主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
住所:_________
本协议由主包销商以自己的名义并代表以下各公司签订:
1.国际协调人: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际协调人)一家根据_________(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注册地址:_________。
3.名称:_________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4.名称: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股份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分为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为_________公司持有,为第一大股东。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为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由内部职工持有。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过了决议,将股份公司由一定向募集的公司改为社会募集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_________股b股,此次募集已为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完成此次发行工作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将达到_________股,其中普通股_________股,b股_________股。
2.双方已同意在本协义(见下)的条件的规限下,由主包销商为发行人承销b股股票_________股,主包销商已同意安排将b股以配售价作私人配售,并将在承销期满之日下午3:00之时,未被认购的b股加以认购。
3.股份公司已同意其将在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的协助下就配售编制并于备记录日期发行有关配售的配售备忘录。
4.各包销商均已分别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配售b股,并包销其包销承诺书所列明的数量的配售股份。
5.股份公司及各包销商已各自同意作出下述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现各方协议如下:
1.释义
“包销商之间的协议”是指各包销商在本协议签署日同日签署的协议,其内容涉及到本次b股配售及包销的有关事宜。
“b股”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的,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总数为_________股,要用外币认购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工作日”是指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开门营业而且在深圳、香港及纽约各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深圳、香港或纽约的公共假期。
“会计日期”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国”是指美利坚合众国。
“人民币”及“rmb”是指人民币,即中国的法定贷币。
“港元”或“hk”是指港元,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贷币。
“美元”或“vs”是指美元,即美国的法定贷币。
“截止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各包销商在此日前完成本次配售b股。
“中国证监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境外投资者”是指: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香港、澳门、中国台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允许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士。
“章程”是指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是指股份公司现任董事。
“获配售的人”是指受到包销商的邀请认购b股的境外投资者,该投资者正是根据配售书而认购b股。
“配售”是指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及包销商之间的协议,将_________股b股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配售给境外投资者。
“配售备忘录”是指股份公司就本次b股配售而将发行的资料备忘录,其经包销商同意的版本的副本为认证起见已由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草签,作为本协议附录。
“配售比例”是指各包销商在本次配售中同意认购的比例。
“配售价”是指每股b股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港元_________元,美元_________元。
“主包销商指定的账户“是指主包销商通知国际协调人在_________银行设立的_________(港元或美元)账户。
“所得款项发放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所得款项转交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兑换率”是指人民币款项折算成美元、港元的兑换率,即备忘录日期所在的日历周前一个日历周_________外汇调剂中心人民币兑换美元、港元的牌价的平均价。
“国际报告会计师”是指_________会计有限公司,地址为_________。
“股份公司指定账户”是指以_________股份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外币)现汇账户,在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帐号为_________,此账户号码已通知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
“国际协调人指定账户”是指以_________证券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外币)账户,在_________银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
“佣金”是指每配售一股b股_________元(外币)或人民币,相等于配售价_________%的款项。
“股份公司的保证”是指股份公司有关的声明、保证、承诺,即本协议第_________条所规定的事项。
“包销商”是指主承销商所代表的自己、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包括中国包销商和国际包销商。
“总发行价”是指本次b股配售所得全部款项,即发行价_________元(外币)每股_________(即总股数)所得的款额。
“开始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日,各包销商将根据本协议而开始配售b股。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股份。
“有关的证券法规”是指任何与本次b股发行、本协议的签署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交易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股份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国证券委员会于1996年5月3日颁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1998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保证”是指股份公司、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和其他包销商的保证、承诺。
“中国法律意见”是指以下二种情况:股份公司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等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及包销商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
“验证文件”是指由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拟订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验证文件(已签署的副本已呈交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
2.配售
(1)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同是又在第②条股份公司所作的保证、声明和承诺的基础上,各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承诺,将根据各自的配售比例,进行b股的配售,并在截止配售日下午3:00之时还有未配售出的股票之际,将此股票按配售比例以配售价全部购入。
(2)股份公司是以私人配售方式发售配售b股供境外投资者在发行价及本协议条款及配售文件所规限的条件下认购。
(3)股份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此项b股配售活动,其他包销商也是受股公司委托而进行此项b股配售活动的。
(4)各包销商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委托,负责本次b股的配售活动。股份公司与各包销商共同商定,各包销商有权代股份公司完全行使本次b股配售有关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代表股份公司接受或拒绝(全部或部分)境外投资者按照配售书所提出的申请。
(5)各包销商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为个别的,而非连带的。
(6)如果某个或某几包销商未履行其(1)分条的义务,其他包销商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就该违约包销商所没有认购或没有找到认购者认购的b股,促成别的认购者加以认购或自行认购;若多名其他包销商欲行使此权利,则按各自认购比例来分担。
(7)主承销商有义务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于裁止日后的第_________个工作日上午_________这前向股份公司提交有关配售b股认购名单;各包销商均有义务按照本协议及包销商协议的规定,向主承销商提交其他销义务范围以内的有关b股的认购名单,以便主承销商转交股份公司。
3.b股配售备忘录
股份公司将在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编制股配售备忘录,并应于配售备忘录日期向国际协调人(代表主包销商)交付其要求的份数的b股配售备忘录。
4.登记
(1)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须在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将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请的配售股份数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每一名获配售人;每一名获配售人或包销商(如果有的话)所申请的b股数目。
(2)股份公司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已认购的b股部分配给有关配售人及各包销商(如有的话)。
(3)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应合作向各被接纳申请人提供开立使其能持有及买卖配售之b股的账户所需有关资料和文件。
(4)股份公司在接到上述通知的有效名单后,只要其所列名单上人士已将款项按约定支付,股份公司就应确保该认购名单内人士的名字将被登记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且其认购的b股股数列入于该认购名单中其名字对应的位置。
(5)股份公司应在收到认购名单之后第三个工作日的上午_________(时)在完成第(4)分文所规定之义
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中国司法心得(五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