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心得体会总结 社区矫正个人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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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心得体会总结一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以地生财 ,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查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 ,其中72.3%始于20xx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查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 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查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1.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xx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xx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 五通六有两集中 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最高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 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 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最高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 借来的发展 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xx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xx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最高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xx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xx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 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 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 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 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 成本价 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最高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最大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 政府热、农民冷 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 株连式拆迁 和 突击式拆迁 。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xx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 上楼 等行为。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 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 农民被上楼 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 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 ;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 买新缴旧 ,即购买社区住房 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 ,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查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20xx年,最高为20xx年,一般为20xx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最高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xx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 既拿地租又拿工资 。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 从种到收 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 形成了产业支撑 。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 产业支撑 归为二类: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 商贸物流业 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 现代农业 或 农业产业化 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 商贸物流业 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 三无 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 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最好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关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心得体会总结二
我在街道主要负责民政和残联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政、残联的指示精神,切实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做好弱势群体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求真务实,圆……
我在街道主要负责民政和残联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政、残联的指示精神,切实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做好弱势群体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求真务实,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在我就把自己在过去一年里所做的工作向大家做以汇报。
一、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民政工作包罗万象,关系到千家万户,日常事务琐碎繁杂,残联面对的更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为了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转,自己比较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参加街道的政治理论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阅读报刊杂志,收听收看新闻广播,及时了解时事政事,自觉一致,同时自己还先后学习了《双拥知识手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法规问答》、《残疾人维权法律知识手册》等书籍和有关政策文件等。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政、残联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做好民政、残联工作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二、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一)、民政工作主要包括:优抚、社救、低保、地名编制、殡葬等多项业务。
1、低保工作:火炬辖区地外偏远,面积大,人口类型复杂,人户分离也较多,因此,给低保家庭的确认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针对这一情况,我多次召集社区干部集中学习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法规问答》和省、市、区有关低保工作的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要求社区干部在工作中,对来社区申请低保或进行咨询的人员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户调查、,按程序上报,通过上述工作,翔实而具体地掌握了贫困群众的情况,做到了既不漏保,也不错保。今年共接待下岗、失业和社会无业人员以及贫困残疾人上访40余人次,认真听取了他们的陈述,并慎重地做了答复,不激化矛盾,妥善处理。给确无劳动能力,且成年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低保4人。
今年6月份经过努力,我为两位“三无”老人(刚绍彦、程文琛)在民政局争取到两台21英寸彩色电视机,当我们给他们送去的时候,两位老人非常高兴,一再表示感谢。
低保户巫志华的丈夫因病去世后,她同上高中的女儿郜婷一起生活,家境十分贫寒。郜婷今年参加高考,被大庆职业学院计算机专业录取。这让巫志华又是喜来,又是愁,喜的是女儿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大专,愁的是学费没着落。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及时把她们的难处上报民政局,通过教育救助,为其领到 4000元入学救助金。解决了低保家庭子女考上学入学难的问题。
我还始终坚持要求社区组织低保家庭参加公益活动。实行考勤制,使每周两次的公益活动一直坚持下来,深受广大居民的好评。
鉴于低保工作是动态管理,对于已保的家庭,始终坚持按a、b、c三类管理,定期入户回访,并在居住区公示,以求得广大群众监督,当家庭情况有变化时,及时进行变更。今年共新增保10户19人,停保12户33人,为6户15人上调了低保金,现有低保家庭29户56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62002 元。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确保了低保金发放的严肃性。
2、优抚工作:辖区内共有优抚对象7人,除每月按时为他们发放优抚金外,还为他们排忧解难,在职因战三甲伤残军人姜德荣,现伤残部位有发展,恰逢今年9月全省统一换伤残证,当我了解到伤残有发展人员可以重新鉴定伤残等级时,我把这一情况及时转告给老人,并为其办理了重新检查需要的相关手续,老人十分高兴。
每逢春节、“八一”建军节,都坚持到军烈属家中走访慰问,给他们送去慰问品的同时,也送去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问候。
今年还对辖区内建国前参军和参加抗美援朝的老军人进行了走访,辖区内共计22人。全年共为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伤残金、医药费合计10484元。
3、地名编制工作:今年主要工作是调查住宅楼的产权单位。大门牌、商服楼、办公楼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地上报给了上级业务部门。
4、殡葬工作: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文件的规定去办理,全年共开出火化证明7张,无一差错。
(二)、残联工作:火炬街道辖区内共有残疾人126人,其中肢残62人,智残33人,精神残疾10人,听力残疾5人,视力残疾11人,聋哑残疾5人。辖区白内障患者7人。
1、宣传工作:在世界麻风病防治日、特需人群补碘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助残日等,以不同的形式在社区内搞好宣传工作,扩大教育面,今年共出板报4期,发放各种宣传单4000余份。使辖区内掀起人人关心残疾人事业的热潮。同时把社区以及广大志愿志如何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上报区残联。今年共上报各类信息7篇,反映残疾人呼声的建议4篇。
2、康复工作:康复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也是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我们地处偏远,辖区内残疾人不便到专门院所接受康复治疗,结合实际情况,我重点抓了以家庭康复训练为主的康复工作,需要康复的27名残疾人,在家人和志愿者的帮助下,都不同程度地见到了效果。其中有5人参加了区残联举办的计算机培训班,为今后就业掌握了一技之长。对于7名白内障患者,目前已经与他们建立了联系,正在等待手术,使之早日复明。
3、信访工作:残疾人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既是向广大残疾人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一个窗口,也是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残疾人利益的重要阵地。解决好残疾人信访问题,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关键。今年共接待残疾人上访5人,8人次,对他们提出的问题,都给予了妥善解决,对于确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今年新纳入低保4人。
4、鼓励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今年助残日,区残联举办乒乓球赛,我积极鼓励残疾人报名参加,最后选送了3名运动员:田地、邱晨、刘海英,并发给每人一套运动服,一双休闲运动鞋,虽然此次比赛我们没有取上名次,但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都很顽强。
6 月中旬,市残联举办残疾人田径运动会,经过选拔,最终决定送三名运动员:单桂英、贺丽娜、张龙雷参加,并发给每人长、短运动服各一套,运动跑鞋各一双,参赛的9个项目,其中有5个项目取上了名次,这样的成绩使我们都很高兴,运动员还获得了相应的奖品,同时也增强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自信心。通过参与上述活动,也使残疾人懂得,只要自己努力,自强不息,就会成功,就会得到人们的尊重。
5、关心残疾人,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春节期间对4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慰问,送去了大米、白面、豆油价值1000余元,助残日看望了两名肢残老人刚绍彦、张荣华,各送慰问金200元。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按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广大的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还期待我为他们办更多的事,因此,在新的一年里,自己还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刻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求真务实,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心得体会总结 社区矫正个人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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