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作业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作业管理培训心得(五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材料作业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1.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动火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
2.职责
2.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2.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企业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警示标志进行监理,对动火作业票进行审批,动火期间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未聘请监理的小工程由建设单位或投资方个人行使对施工方的安全监管职责。 2.3建设单位应及时足额提供保证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措施所需费用,并对其费用的使用和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管理。
2.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和隐患,当场进行纠正或者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用火管理界定
涉及建设工程施工的电(气)焊、切割、防水工程、熬制沥青、现场生活动火等。 3.2 用火作业票办理程序
3.2.1在工程施工区域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用火管理规定,由施工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动火要求,由施工企业项目部向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无监理时为项目主管单位)申请动火作业票,经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主管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同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
3.2.2 在有可燃易燃物质的施工区域内的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根据用火现场安全状况,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后制订用火安全措施,申报动火作业票,经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主管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实施。
3.2.3 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主管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在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前必须亲身现场验收或指派专人检查验收防火措施,措施未完全有效落实不得签批。
3.2.4动火监护人必须从开始动火到动火结束进行全过程监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停止用火作业超过2小时的应办理停止用火手续,经项目部拿出具体排除安全隐患的可行方案或措施后,按动火作业程序重新办理用火手续,批准后方可开展动火作业。
3.2.5动火作业票需一事一办,若一次动火超过48小时的应重新办理。动火结束后将作业票报项目监理部进行注销。
3.4 动火原则及要求
3.4.1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四不用火”管理制度,即:没有批准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
没有防火措施或用火措施未落实不用火;没有用火监护人不用火;用火部位,时间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用火。
3.4.2动火单位监护人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票后,应逐项检查现场动火措施和动火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如动火措施不落实、监护人不在现场,用火人有权拒绝动火。
3.4.3动火作业票是现场动火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其保存期限为一年,由申请用火单位、监理单位各持一份存档保管。
3.4.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对作业现场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合格后报项目负责人确认。监理项目部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动火作业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其整改。
4.用火的主要安全措施
4.1用火单位必须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措施及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4.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能够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源。
4.3用火单位用火前要对用火现场的移动及固定式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作业。
4.4用火单位在有限空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采用可燃气体分析仪对其内存在的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进行检测,其含量必须低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有限空间内氧含量必须小于可能产生爆炸所需的极限氧浓度,或者使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不在爆炸极限浓度以内。
4.5 高处用火(含在多层构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 4.6 风力五级以上应停止室外的一切用火。
4.7用火点周围半径30米内不准有易燃液泄漏;半径15米内不准有其它可燃物暴露。 4.8用火作业结束后或下班前,用火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5.监火和动火人的职责 5.1 监火人的职责
监火人对用火现场负责监护。对用火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措施不当或未按规定用火等情况,立即制止用火作业。在用火作业结束之前,不得擅离现场。
5.2 用火人的职责
用火人做到“四不动火”。即:用火作业票未经签发不得动火;用火作业票中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得用火;用火部位、时间与用火作业票不符不得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得用火。
出现异常或监护人提出不能用火时,要立即停止用火。对于现场无安全措施时,管理人员下达强行用火的指令,用火人有权拒绝。在停止用火作业或离开用火现场要切断电源或火种。
6.附件
动 火 作 业 票
2022材料作业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以及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油水井常规作业施工工程项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中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主协议中的安全生产事项订立本协议如下: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协议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协议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雷击、雪灾、风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 hse“两书一表”: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具体是:项目hse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hse现场检查表
2.项目作业概况
2.1 工程项目名称:油井大修
2.2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
2.3 工作量:
2.4 工程项目内容
2.4.1 油井检换泵常规作业基本内容:起出杆、管、泵,更换损坏部件,重新按设计要求下入管、杆、泵,使油井恢复正常生产。
2.4.2 水井常规作业基本内容:起出原井管柱检查,更换损坏工具,重新按设计要求下入完井管柱,磁性定位合格后憋压释放封隔器,交井恢复生产。
2.5安全环保要求:
油井: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憋压合格。
水井:按照设计标准施工,磁性定位合格,验封合格。
2.6 主要危害
油井施工现场易对环境造成污染,遇明火易发生火灾,易引起油气中毒。
注水井起管柱时封隔器不解封易发生飞管,施工现场易对环境造成污染。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编制hse“两书一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规、标准,遵守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控制危险点源。
3.1.2有权现场检查乙方的施工作业项目hse计划书和作业指导书落实执行情况。如发现存在重大隐患问题,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
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和器材,对使用不符合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定的设备及器具有权要求其更换或停止使用。
3.1.4有权禁止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乙方人员上岗。有权要求更换、调整施工现场内身体条件和安全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的乙方人员。
3.1.5有权对乙方的hse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制止和纠正,并按协议规定的条款视情节给予处罚。
3.1.6 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由于乙方设备、设施或操作、管理等因素造成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赔偿责任。
3.1.7对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或植被破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项目验收前治理恢复,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施工作业费用中扣除。
3.1.8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或上报。
3.1.9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乙方进行经济索赔、要求其停止施工进行整顿。
3.1.10 有权要求乙方配备防污染设施,采取防污手段,预防各类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
3.2甲方的义务
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两书一表进行审查、备案并保密。
3.2.3根据主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满足协议规定的作业现场条件。
3.2.4从事有毒物质施工井作业,开工前必须向乙方进行施工前设计交底。
3.2.5甲方必须指定有关专业人员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对乙方施工作业有关hse技术要求进行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2.6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发生的hse事故进行统计、报告。
3.2.7按双方约定完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3乙方的权利
3.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hse环境和条件。
3.3.2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3在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3.3.4乙方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抢险,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3.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但应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
3.3.6对乙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视情节退出油田公司市场。
3.3.7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4乙方的义务
3.4.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hse管理组织机构,设立hse现场协调员,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hse两书一表,供甲方审查备案。
3.4.2按规定组织好本职范围内的hse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4.4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5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6自觉维护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3.4.7 动火须按甲方规定办理审批手
材料作业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作业管理培训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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