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招投标心得体会和感想 招投标工作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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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园林招投标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苏州历史上早期著名的私家园林为晋代的辟疆园,之后,历代富商巨贾、退休官僚等在苏州的定居、养老和经商等活动,一方面促进了吴地与其他区域经济、文化的交流;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宋、元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以消费经济为发展基础、以“享乐”为文化底色的苏州园林及其他艺术种类的发展。文人山水园林的境界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自然美的境界。文人园林的造园立意首先是在有限的庭院环境中创造一个生意盎然、花木葱茏的自然环境,这种环境往往需要用高墙与城市中喧闹的市井隔开,使园主可以在这种生机蓬勃的环境中怡然自乐。
第二个层次是艺术美的境界。在园林的自然美基础上,通过造园的艺术手法,对造园要素取舍、提炼、强化、加工、上升为巧夺天工的“艺术美”,使整个园林成为一个有层次、有主次、有呼应的空间艺术品。
第三个层次是理想美的境界,及意境。古人云:“诗言志”,“诗缘情”,园林是“园言志”,“园言情”。苏州园林通过清泉明月、假山花木、匾联书画来启发观赏者的情趣、联想、思维,进而使观赏者得到精神上的满足。
苏州园林占地面积小,采用变换无穷、不拘一格的艺术手法,以中国山水花鸟的情趣,寓唐诗宋词的意境,在有限的空间内点缀假山、树木,安排亭台楼阁、池塘小桥,使苏州园林以景取胜,景因园异,给人以小中见大的艺术效果。拙政园享有“江南名园精华”的盛誉。宋、元、明、清历代园林各具自然的、历史的、文化的、艺术的特色。根据记载,苏州城内有大小园林将近200处。其中沧浪亭、狮子林、拙政园和留园分别代表着宋(公元960~1278年)、元(公元1271~1368年)、明(公元1368~1644年)、清(公元1644~1911年)四个朝代的艺术风格,被称为苏州“四大名园”,网师园也颇负盛名。
世界遗产委员会评价:没有哪些园林比历史名城苏州的四大园林更能体现出中国古典园林设计的理想品质。咫尺之内再造乾坤,苏州园林被公认是实现这一设计思想的典范。这些建造于16~18世纪的园林,以其精雕细琢的设计,折射出中国文化中取法自然而又超越自然的深邃意境。
关于我们所熟悉的皇家园林,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地位和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两者在规模、布局、体量、风格、色彩等方面有明显差别,皇家园林以宏大、严整、堂皇、浓丽称胜,而苏州园林则以小巧、自由、精致、淡雅、写意见长。由于后者更注意文化和艺术的和谐统一,因而发展到晚期的皇家园林,在意境、创作思想、建筑技巧、人文内容上,也大量地汲取了私家花园的“写意”手法。
苏州古典园林宅园合一,可赏,可游,可居,这种建筑形态的形成,是在人口密集和缺乏自然风光的城市中,人类依恋自然,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美化和完善自身居住环境的一种创造。苏州古典园林的重要特色之一,是它不仅是历史文化的产物,同时也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载体。表现在园林厅堂的命名、匾额、楹取、书条石、雕刻、装饰,以及花木寓意、叠石寄情等,不仅是点缀园林的精美艺术品,同时储存了大量的历史、文化、思想和科学信息、物质内容和精神内容都极其深广。其中有反映和传播儒、释、道等各家哲学观念、思想流派的;有宣扬人生哲理,陶冶高尚情操的;还有借助古典诗词文学,对园景进行点缀、生发、渲染,使人于栖息游赏中,化景物为情思,产生意境美,获得精神满足的。而园中汇集保存完好的中国历代书法名家手迹,又是珍贵的艺术品,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另外,苏州古典园林作为宅园合一的第宅园林,其建筑规制又反映了中国古代江南民间起居休亲的生活方式和礼仪习俗,是了解和研究古代中国江南民俗的实物资料。
最新园林招投标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建设单位(甲 方):
承建单位(乙 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 工程地点: 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20xx年8月20日开工,20xx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 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 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 24 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 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 担质量保修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 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园林招投标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工程开工竣工时间: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2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3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在开工前应取得并提供正常合法的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保证该项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证乙方能如期顺利进场施工。
4.3对本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4.4提供施工水源,电源并接至预定位置。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园林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
4.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的一切矛盾。
4.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条 乙方责任
5.1 按双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4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进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条 工期延误
7.1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确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进场施工5日内,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总造价(万元)作为乙方进场施工准备费用,用于工人进场、施工材料的基本费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养护、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
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8条 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签字。
五、违约与争议
第19条 违约与争议
13.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以千分之五支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合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2条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需要作出任何变更,则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寻找全程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过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4条 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22 . 1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
22. 2工程预算书。
22. 3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园林招投标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
园林招投标心得体会和感想 招投标工作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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