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执法资格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安全生产普法知识培训心得体会(六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安全执法资格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任务明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具体抓、狠抓任务落实,明确了领导小组内部的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总的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小组组织、指挥、督导作用,层层落实、从人员上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与部署。同时,并将以上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底目标考核管理,统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排险除患”工作,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精神,对安全生产“排险除患”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做到大事不发、小事可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防范、严格检查,实现管理常态
1、抓紧抓好城区垃圾库、公厕、职工住宅楼院、机动车辆、停车库(场)、垃圾中转场和清运队、肥管站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进行整治,整治率达到100%。
2、加强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求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修理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质量,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照新的道路交通法进行安全驾驶。禁止开霸王车、英雄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禁止超载超运,清运车辆要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洒污染环境。坚持中速行驶,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禁止电路部分使用裸体线。禁止直流供油和汽化器漏油,预防高温回火引起火灾,保证车辆完好率100%,严禁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3、完善本行业台账系统管理。对处、队、站的运行车辆、人员、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登记;对本系统重点防范部位要彻底清查,做到心中有数;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的登记工作,并专人负责对台账的管理。
4、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预演方案,组织全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安全、消防等工作应急演练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消防技能和应急对策。
推荐安全执法资格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之美,文明之美》。
有一种美,深埋在古垒下,是一种可以吸引灵魂的美,它,深藏不露;有一种美,飘逸在浮云上,是一种可以创造生命的美,它,如影相随。这种美就是安全之美,文明之美。
同学们,在父母的眼里,你们是含苞欲放的花蕾;在老师的眼里,你们是展翅待飞的雏鹰;身上寄托着父母、老师、祖国的希望。大家处在这美好的环境里,可有的同学不注意“安全”二字,给自己带来了痛苦,痛心之余,我们苦苦反思,在紧张的学习之后,在快乐的玩耍时刻,有些同学忽视了安全问题,让关心老师和家长很担心。
同学们,你们很幸运,作为星火学校的一名学生,亲身体会到星火学校优越的教育环境,安全文明的校园气氛。你会听到朗朗的读书声,亲切的问候声;你会看到学生文明的举止,谦让的身影;你能随时感受到领导的关心,老师的爱护!让我们时时生活在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中。
学生是校园安全的主体,又是学校安全的受益者。对于安全,我们必须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安全在心,生命永驻。
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就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我们的生活中“消失”。危险总是在你不经意间敲门,死神也总是降临在那些没有准备的人身上。在江苏省苏州市,一所幼儿园遭一男子持刀行凶,有28名儿童被砍伤,其中重伤4人;在河南省周口市,一所中学放学时,因同学下楼时发生拥挤踩踏,造成19人跌落受伤,其中1人死亡;在重庆市,一农用车搭载放假回家的同学和老师,强行通过一座漫水桥时被洪水冲走,19人失踪。
生命犹花,虽可绽放天下,但如不精心呵护,顷刻间就会凋零;生命犹水,虽可滋润万物,但如不精心照料,顷刻间就会蒸发;生命犹戏,虽然十分精彩,但演出只有一次,没有彩排不能再来!生命只有一次!丧失了宝贵的生命,你就丧失了无法衡量的财富!所以,我们应该把安全时刻记在心中,落实在行中,严守校规校纪,注意交通安全,安全用电用火,防范意外伤害。当校园停电时,我们要站在原地听从老师指挥;当火灾发生时,我们要沉着面对学会自救;当地震来临时,我们要躲进角落或听从命令遇到危险不慌张,不拥挤,跟随队伍走出困难;上下楼梯不跳台阶,不把扶手当滑梯,课间玩耍不打斗,同学友爱讲文明。安全创造文明,一个人的文明,会给大家带来快乐、温馨。那么文明在哪里?“文明在我们的行动中,文明在校园的每个角落!”文明,是同学间路上相遇时的.微笑,文明是见到师长时的尊敬,文明是踩到他人的一声“对不起”,文明是同学们相互的关爱与宽容。因为有了文明,所以有了道德;因为有了文明,所以有了高尚!文明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更加安全,让我们做文明的实践者和传播者!让文明之花开的更加美丽,更加灿烂!
安全是火,点燃生命之灯;文明是灯,照亮生命之路;安全文明是路,引导我们走向新的辉煌!生命是晶莹剔透的露珠,折射出七彩的光芒;文明是鲜嫩的花朵,散发出迷人的清香。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让我们的生命在校园里焕发出奇光异彩,演奏出华美的文明乐章!
安全在我心,文明伴我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推荐安全执法资格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09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
安全执法资格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安全生产普法知识培训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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