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复学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疫情期间复学培训心得体会范文简短(5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疫情期间复学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一
支持企业稳岗
开展线上就业服务行动
多措并举稳定就业
2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人社部门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稳住重点群体就业,稳住企业就业岗位,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工作人员马建云介绍说,疫情防控期间,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已安排的招聘活动和各类进校园、进企业专项活动改为网上或延期进行,积极开展网上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有针对性地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积极搭建网上招聘平台。
同时,要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行“不见面”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通过网络、微信、传真等方式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鼓励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上进行网上双选,并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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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暂停举办各类现场招聘活动
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
由线下转为线上
常态化开展“网上招聘不停歇
就业服务不打烊”的线上网络招聘活动
集中发布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
搭建网上对接平台
提高就业服务精细化水平
同等条件下,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扶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以及生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
就业岗位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
减轻缴费单位负担
此外,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给予及时办理;对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对于疫情期间复学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二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做好学生群体的防护工作
设立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各学院参与,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密切跟踪了解寒假期间留校学习生活的学生情况,多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做好自身防护,身体不适及时送诊就医;2.通知所有假期返乡学生在假期结束之前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须向辅导员申请,经学院同意并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批准方可返校;目前在疫区者应继续留在原地,具体返校安排视当地疫情及政府公告和指引而定,由学校另行告知。在1月26日通知到每位返乡学生;3.落实政府疾控部门的指引,对近期到过重点疫区并已返校的学生,由学校提供专用居住区域,实行14天隔离居住;4.搞好学生宿舍区卫生,开展全面消毒杀菌。全面加强宿舍管理,进入宿舍楼实行严格登记并测量体温,访客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二、做好教职员工的防护工作
设立教职员工工作组,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牵头,各学院各单位参与,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各学院各单位要引导教职员工居家防护,减少非必要的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按照指引做好个人日常防护;2.各学院各单位要督促家在广州、已从湖北省返回的教职员工按照政府疾控部门的要求,居家隔离14天。1月26日通知到位;3.对目前湖北的学校教职员工(含外聘员工、临时务工人员),各学院各单位应通知其继续留在原地。1月26日通知到位。
三、全覆盖掌握、报送师生员工活动及身体状况的信息
各学院各单位负责,全覆盖登记返校师生员工假期行程,全覆盖登记师生员工是否接触危险病患人员信息,覆盖筛查登记从湖北返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情况。1月27日完成第一次摸查,外聘员工须包括在内(信息表模板附后)。
教职员工假期行程信息及健康状况登记表
学生假期行程信息及健康状况登记表
四、增强疫病防控处置能力
设立疫情处置组,由校医院牵头,重点做好疫病防控和处置相关工作:1.及时掌握全校师生员工健康每日动态,组建全校各单位疫情监测联系群,各单位安排联系专员每日群里汇报疫情人数、湖北返校师生情况、在家隔离人员身体状况等,由校医院副院长童峰(电话:13580304501)汇总上报省教育厅;2.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中心的联系,做好卫生健康应急物资需求汇总、上报申领工作,制定疫情应急预案,指导各部门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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