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新闻精选 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新闻精选十篇(6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新闻精选一
大家好!
我是来自实验小学六(4)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在网络上看到一个视频:一辆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的小轿车由于错过出口,司机突然急刹停车,结果后车躲闪不及造成追尾,引发惨烈车祸。看完这个视频后,我陷入了沉思,如果肇事司机能严守交通法规,不在高速公路上违章急停,这样的惨剧本是可以避免的啊!
生活中像这样不守法的现象随处可见:乱闯红灯、小偷小摸、杀人抢劫、贪污受贿……等等。这些违纪违法行为,践踏了社会秩序,也给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对此我们不能习以为常,更不能麻木不仁。
孟子曰:“不以规矩,不以成方圆”。赛场上有规矩,那就是竞赛规则,参赛选手都遵守,比赛才能顺利进行;学校里有规矩,那就是校纪校规,同学们都遵守,才能有良好的学习环境;社会上有规矩,那就是法律法规,每个公民都遵守,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里说的“恶小”,可能是一次交通违规,可能是一次顺手牵羊,可能是一次打架斗殴……,当这些“恶小”成为习惯,那离违法也就不远了。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细微着手,事事遵纪守法,养成良好习惯,不经意间就做了一个好公民。
遵纪守法,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交坏朋友,不读不健康书籍,不沉迷网络,不欺压同学;爱护环境,帮助他人,尊敬长辈,认真学习,不越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更要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学校遵守校纪校规,坚决抵制不良诱惑,时时自律、自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谢大家!
有关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新闻精选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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