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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慎独心得体会精选 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心得体会(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2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公安干警慎独心得体会精选一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三)实施职务套改。

1、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

有关公安干警慎独心得体会精选二

按照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召开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交警大队党支部班子组织全体党员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了解决思路和举措。下面我代表交警大队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

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是从政治上建设公安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公安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公安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公安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纯洁队伍,真刀实枪来一场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筑牢党员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国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这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公安干警履职尽责赋予新的使命,公安队伍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就必须开展一次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努力打造一支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为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保驾护航。

(二)支部或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形式单一,学习不透彻。虽然支部严格按照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要求,组织党员开展了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并结合我县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廉政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了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和廉政教育,但还存在学习形式单一、学习不透彻的问题,个别党员对党的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缺乏深层次理解和思考,从而导致学习不够深入,精神实质领会不够透彻。

二是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处理好学用结合的关系,在理论体系把握上和融会贯通地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果去指导交管实际工作上不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学习方式,没有发挥理论的先导作用,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三是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还有不足之处,对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抓得还不够严,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经常,个别民辅警执法不规范现象仍有发生。

(三)本单位及民辅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一是干事创业精气神还不够,对重点工作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大,缺乏攻坚克难的精神和破解难题的勇气,突出表现在常态化推进“一表考”工作中缺乏一以贯之的勇气,还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是个别民辅警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执勤执法不规范,对待群众耐心不够、语气生硬态度差的问题。

(四)对“三个规定”的落实情况

能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三个规定”,严格遵守实行,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做到管理监督到位不越位,坚决做到不打听案情,同时鼓励民警敢于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司法办案的良好的生态环境。

(五)支部班子成员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

支部班子成员都能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

(六)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领导班子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较多用在业务上,在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花的时间还不够,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民警的管理有待加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还有不足之处,对队伍中还存在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有时仅仅是当面提出予以纠正,而没有做更进一步的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支部班子深刻反思,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虽然组织党员民警通过集中学习、“一把手”专题党课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但学习形式单一,载体不够丰富,趣味性不足,个别党员干部对学习产生厌倦心理,存在应付了事的过关心理,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不高,学习效果不够明显,致使个别党员民警政治理论根基不深。

(二)素质锤炼不够过硬。领导班子对党员工作要求不够严格,部分党员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深入、透彻,自我提升、自我加压不够自觉,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不足,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透彻的分析研究,对面临的危机和差距认识不足,工作指导不够深入,缺少主动创新、主动破题的意识,工作按部就班,满足于工作表面上不出问题。

(三)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面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缺乏深入的思考,特别是工作繁重、压力大的时候,为了完成任务,有时存在降低

公安干警慎独心得体会精选 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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