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违法违规案例心得体会范文 教育整顿违法案例心得体会(六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教育违法违规案例心得体会范文一
大家好。
今天召开的****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以案促改工作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是对我们思想上的一次再教育、再洗礼。我乡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坚守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国家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推进。
***年**月—**年**月,在********公司申报花卉种植到户增收扶贫项目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未正确履行职责,协助该公司编造贫困户承包信息、承包合同、验收手续等虚假资料,致使该公司套取中央、省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性质十分恶劣。****高度重视,对扶贫领域开展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精准打击了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年,全乡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起,开除党籍****,收缴违纪款***万元,并对该典型案例进行了全乡通报。
今年,我乡将以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基层延伸,这里,我代表乡党委表态:
第一,明确职责定位,靠实工作责任。把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管理好干部队伍,监管好项目资金,落实好扶贫措施。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强“八项规定”两准则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第二,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查处力度。针对扶贫领域的重点任务、关键环节认真梳理,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细化、实化工作措施,预防普遍性问题的发生,对严重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认真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缺陷,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三,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形成震慑。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既要倒查追究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和问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向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坚决落实上级要求,明确各级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对群众反映的各个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和直接,我们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查纠和整治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正风反腐带来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促进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对于教育违法违规案例心得体会范文二
踏上工作岗位至今,我一向担任低年级班主任工作.为了使班级构成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多方面的素质,在班级管理方面我做了下头几点工作:
1.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的习惯.要保证教学质量,就要有好的教学常规.于是,我经常利用班会课和品德与生活课,教育学生怎样遵守课堂
纪律,平时上课发现某些同学或者某个小组做得好的及时表扬,在班中树榜样,发现不良现象及时纠正,每一天进行一小结,每周进行优秀学生评比.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班里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同学都能做好,还有几个纪律观念薄弱者经常要教师教育才做好一阵儿,以后还要加强教育.
2.培养学生礼貌礼貌的习惯.即要求学生做到仪表美,语言美,心灵美.强化要求学生执行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衣着整洁,佩戴好绿领巾上学,由班干部督促检查,结合评比制度,促使学生自觉自悟,此刻同学们都已经养成了这个良好习惯.在语言行动上,要求同学们懂得讲礼貌礼貌,无论在校内,校外,他们见到教师都很有礼貌地叫声"教师好!",放学回家都会说:"教师,再见!"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忙,拾到东西交公的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从他们的行动已经能够看到:在他们小小的心灵里已经发出美的明芽.
3.利用主题班队会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利用班会课向学生介绍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鼓励同学们向他们学习.带动全班小朋友参加"六一"庆祝活动,进行写字比赛,讲故事比赛,"我是礼貌小标兵"活动…….事实证明,班队活动是对孩子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佳途径.
4.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在课上,我纠正同学们错误的读书写字姿势.每一天检查他们的个人卫生教育学生持续环境卫生,除了每一天坚持一小扫,每个星期五,我都会带领同学们进行大扫除,让孩子们从小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5.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周二或四都对学生进行进行安全
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不下河洗澡,不到危险地带玩耍,注意食品安全,不购买小摊小贩出售的不洁食品.学生课间玩耍时也要求他们注意团结,不打架,以免出现事故,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要搞好一个班的工作,就得有一支能干的干部队伍,班干部是班级的骨干和核心.一个优秀的班群众务必有一支素质优良,团结协作,富有活力,能独立工作的干部队伍.一是严格要求各位班委干部,要求他们具有高度的职责心和群众荣誉感.二是组织全体班干部走出去和人家交流.班干部是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的,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选举出来的班干部不可能立即就做得让人满意.要更好的带领班级开展建设工作,班干部队伍的建设是班级建设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7.加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教师要教好学生,除了做好校内的教育,管理外,还要做好校外的工作,要与家长联系,取得家长协助,才能把学生教好.平时我都注意做好这个工作,个性是那些顽皮的同学更要家长共同管教.以前有一,两个同学时常在班上欺负其他小朋友,学习不够认真,经过教师和家长的多次教育,此刻改变很大.基本能遵守学校的学生规范了.
对于教育违法违规案例心得体会范文三
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什么是违法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法制教育讲座讲稿。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去年,在乌桥村发生一起案件,外来民工学校的五名同学相约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于是一起到一家厂里躲雨。当他们看见这家厂里闲置的电机时,便回家拿来手钳、改刀、扳手等工具,将电机撬烂,把里面的铜线取出拿去卖掉,后来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刚满十五岁不满十六岁,另外两名同学更是才只有九岁。同学们说,他们的行为够没构成犯罪?很显然,他们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应该被刑事拘留,甚至会被判刑。但是由于他们未满十六周岁,只能由父母监管,但是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永远的留下一条犯罪记录,如果今后他们想靠大学或是到部队当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他们的父母将会代替他们赔偿别人的损失。同学们:违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么?我们姑且不谈犯罪给社会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他们的父母,辛苦半辈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为了什么?是望子成龙啊,这下可好这条龙飞到监狱去了,他们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对他们自己的伤害,理想前途没有了,人格尊严没有了,自由生活没有了,当他们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
教育违法违规案例心得体会范文 教育整顿违法案例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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