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唐代物品心得体会总结 拍卖唐代物品心得体会总结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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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唐代物品心得体会总结一
拍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 ,如实填写拍卖标的的质量和瑕疵〔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附件1)〕。
(二)甲方保证委托拍卖标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2)〕。甲方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拍卖前乙方应将已知或应知拍卖标的的质量和瑕疵如实告知竞买人。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1)。
(二)保留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
(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鉴定。
1.由乙方自行鉴定。
2.委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 方承担。
(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 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在 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第一次拍卖。
第五条 拍卖标的的保管
(一)保管人: 。
(二)双方约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三)保管地点: 。
(四)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 日内取回拍卖标的。
第六条 拍卖标的的展示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 日展示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 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拍卖成交后,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三)交付给买受人的拍卖成交标的应与展示期提供竞买人看样的状况相一致。
(四)拍卖成交标的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交付以登记完成为准。
第八条 佣金、税费及其支付的方式
项目
按拍卖成交价计
实际发生的费用
佣金
税金
公告
鉴定评估
宣传
劳务
交通运输
其他
按保留价计
保管
保险
收费比例
%
%
%
%
金额
(一)拍卖成交的,甲方应承担佣金和税金。
(二)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应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三)甲方应付款项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1.拍卖成交的,乙方于成交日起 日内在甲方所有的成交价款中扣除。
2.拍卖未成交的,甲方按以下约定方式支付: 。
3. 。
(四)甲方应承担的税金由乙方代缴。
第九条 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一)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乙方在拍卖成交标的交付完成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佣金和税金)支付给甲方。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佣金和税金)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
(二)其他支付方式: 。
第十条 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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