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律教育讲话心得体会精选 干部纪律教育心得体会(3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机关纪律教育讲话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1、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局送温暖工作和慰问困难职工活动高效圆满。局党政十分重视送温暖活动,不仅党政工联合行文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而且局长张建文、局党委书记杨忠、工会主席王富建分别亲自带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属。各单位党政工组织工作积极主动,在工程局拨付主要经费的基础上,又自筹资金,领导干部主动带队慰问每家每户。特别是各级工会组织经过调查摸底、公开公示、走访慰问等,把企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家中心里。据统计共发送温暖慰问金323.062万元,走访慰问了2848户困难职工,慰问了近万名离退休职工家属、内退及待岗职工。
2、 筹备承办了工程局20xx年春节团拜会和文艺演出。从会议的通知、人员和场地及演职员的落实,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处处落到实处。组织编排了七局之歌及其大合唱、生产经营完成情况图像展播、局党政工联名向全局职工特别是节日期间仍然坚守岗位的项目工地上的广大职工大拜年、各分局和公司及施工局与项目部特别是海外工程项目工地职工的网上图像大拜年等节目,突出了七局企业文化特色和企业精神,受到了局党政领导和参会人员的好评。同时,春节期间,局工会在郫县和彭山生活基地组织了两次迎春游艺活动,十几个娱乐项目丰富多彩,职工喜闻乐见,吸引了数千名职工家属参与。各单位工会、各项目部工会工委也都坚持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的原则,组织开展了职工文体娱乐活动。
3、 召开了局工会五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四川省总工会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工程局十三届一次职代会暨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增补了委员、换选了局工会副主席,健全了组织;全面总结了20xx年度的工作,评比表彰了20xx至20xx年度工会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研究制定了20xx年全局工会工作要点,并以七工发[20xx]1号文上报下发,组织实施。局工会所属各基层工会都制定并落实了完成20xx年工会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大家通过半年多的积极努力,实现了时间过半,目标任务完成过半。
4、 局工会五届九次经审会审议经费收支严格把关。根据局工会财务的20xx年经费决算和20xx年经费预算,经审会召开会议进行了审查,并经过局工会五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报四川省总工会批准。半年来严格按预算组织实施,保证了全局工会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5、 筹备召开了工程局十三届一次职代会暨20xx年工作会。在局党政的高度重视和亲自领导下,局工会与有关部门积极协作,具体组织实施,完成了职工代表换届选举、会议筹备召开。两会期间,四川省总工会的领导专程到会作了热情洋溢地讲话;组织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了《局长工作报告》、《经济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平等协商续签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等;审议通过了各项决议并签订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20xx至20xx年集体合同》及其《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民主测评了局级领导干部和局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民主推荐了局级后备干部;在局领导的倡导下,组织了职工代表向工程局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捐款献爱心71800元;听取了局党委关于职代会工作和完成今年全局任务的重要讲话等。
6、 积极履行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局工会将今年职代会期间收到的职工代表提案、意见和建议,整理和打印成规范的14份提案,报送局长、书记阅知,并分门别类地送有关部门落实,目前已经在办复中,将以厂务公开简报刊登的形式反馈给职工代表和广大职工。一分局工会、三分局工会、六分局工会还对职工代表提案进行了评选奖励,进一步提高了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
7、 各单位职代会上半年已经筹备召开完毕。在本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局属各单位工会认真作好本单位职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坚持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要求,开好本单位的职代会。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六分局、安装分局、工程机械公司、科设院和技校等8个单位都按期召开了本单位职代会。三分局的职代会上,分局领导与职工代表就走出困境振兴三分局直接对话,并在工程局报刊和网站上报道,全局一致好评。四川工人日报等省内外数家报刊和网站以“出路在哪里,让我告诉你”作了全面报道。六分局和工程机械公司等单位的职代会上,开展了党政工领导和职工代表带头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捐款活动。
8、 评选表彰了20xx至20xx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党政的领导和重视下,工会组织具体实施了20xx至20xx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和评选。局党政工联合表彰奖励了4个“水电七局先进单位”、10个“先进项目经理部(工区)”、10个 “先进处(部)室”和10名“劳动模范”、10名“优秀项目经理”、30名“专业技术(技能)标兵”、95名“先进生产(工作)者”。
9 、 积极发挥了厂务公开办公室的作用。局工会和各单位工会(厂务公开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国水电七局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编辑出刊了20xx年厂务公开简报和专栏,并通过会议、文件、厂务公开简报、厂务公开专栏、局内报刊和局域网,加强了工程局四年发展规划,20xx年工作任务目标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三分局上半年就编辑出刊了3期厂务公开简报,实时公开工程局和各单位重大事项,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0、 立足项目积极开展了职工劳动竞赛。围绕全局20xx年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向家坝、锦屏、溪落渡等施工局和彭水、瀑布沟项目部工会工委,积极组织职工劳动竞赛。特别是向家坝施工局工会工委积极参加全总与三峡总公司联合开展的职工劳动竞赛,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了“七比七赛”的竞赛方案和考核奖励办法,收到了良好效果。三分局工会在沙湾项目部工地开展大干40天抢浇筑的职工劳动竞赛,工程项目受到业主奖励。五月份局工会选派优秀职工,参加了四川省总工会举办的“东电杯”钳工技能大赛,促进了职工学技能的积极性。局工会与局生产经营部在联合组织职工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评比表彰了4个基层工会优秀组织奖、2个一等奖合理化建议、6个二等奖合理化建议、12个三等奖合理化建议和90个鼓励奖合理化建议。
11、 开展了庆“三八”女职工系列活动。积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首次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评比表彰了“女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女职工工作者”。一分局和机电安装分局工会积极落实女职工健康体检。局工会和各单位工会都组织了女职工的“三八”节联欢活动,积极组织女职工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四川省总工会开展的女职工巾帼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原六分局党委书记黄巧龙同志荣获了“四川省先进女职工之友” 称号,局工会女工部副部长谭瓦霞同志荣获了 “四川省先进女职工工作者” 称号,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荣获了“全国先进女职工组织”称号,三分局市场开发部荣获了 “四川省建功立业标兵岗” 称号。
12、 庆“五一”系列活动丰富多彩。组织开展了五月“工会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了近几年来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加强了劳动模范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利用报刊、网络、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模范事迹,大力弘扬新时期奉献精神,评选表彰了一批“五一好新闻”。省总工会的简报上刊登了局工会的“工会宣传月”活动系列情况。组织了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一分局荣获了四川省“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 称号,马来西亚巴贡项目部的周兴顺同志荣获 “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工程机械公司荣获 “四川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称号,并光荣出席四川省“五一”表彰大会,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亲切接见。五一期间,各级工会代表党政带着慰问品,看望慰问了100多名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局工会和三分局工会到施工条件十分艰苦的阿坝州色尔古项目部,慰问节假日没有休息抢工期的一线职工。局工会在彭山生活基地组织了200多名职工进行了迎奥运健身长跑。分别在郫县、彭山两个赛区举办了“水电七局庆‘ 五一’歌咏比赛”,有十几个单位组队参赛,数百人齐声高唱《水电七局之歌》,数千名职工、家属观看了演出,烘托了“五一”节日气氛,丰富了职工群众节日文化生活。
13、 深入开展 “安康杯”竞赛活动。局工会与工程局联合制定下发了《20xx年“安康杯”竞赛活动活动安排》,明确了今年“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主题、口号、内容和措施,推动了全局“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局工会与安全监督管理部联合制定下发了《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拨出专款,配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排专人参加工程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组织数千名职工参加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对优秀答题者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多次选派工会干部参加工程局及上级举办的安全监督员培训学习,有15人次取得了资格证书。工程机械公司工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还组织了“职工安全生产签名”活动。在深入组织职工“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局工会荣获四川省“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奖” ,并连续第四年为工程局荣获了“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称号。
14、 启动了工会组织暑期职工劳动保护和送清凉慰问活动。六分局和科设院工会分别到各自施工条件艰苦的项目工地上慰问职工,特别是六分局的渝襄公路项目部,施工现场中午温度高达摄氏42度,工会组织及时送去了防暑降温的保护用品和饮料,受到一线职工的欢迎,启动了全局工会系统暑期职工劳动保护和送清凉慰问活动。
15、 编制了工会经费预决算报告并严格执行。局工会财务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完成了局工会财务20xx年度决算和20xx年预算工作,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和对省总工会的工会经费的上解任务,荣获了四川省“工会财务工作经费考核完成任务奖”和“工会财务工作综合考核二等奖”。
16、 积极关心服务职工群众。启动了从今年起及其以后向退休职工赠送印有集团公司统一标识和中国水电七局工作字样的纪念品。完成了户口在我局的困难职工家属的“低保”的上报建档工作,上半年共为郫县片区、温江片区、彭山片区和沙湾片区的174户困难职工办理了“低保”手续,领发“低保金”147486元,全部及时发到了困难职工手中。职工生病住院工会组织都会带着营养品去慰问看望,对个别患重症的职工在积极慰问看望,帮助报销医保的基础上,还发动职工捐款帮其共度难关。如六分局工会积极为一个双耳失聪的职工子女向地方民政部门反映情况,联系厂家免费为其提供价值9万元的助听器材,发动职工为其捐赠了58660元的手术费。海外事业部的麦洛维项目部职工积极为工程局困难职工帮扶基金捐款41000元。二分局工会积极协助行政做好项目退场职工的安置工作。局机关工会开始向职工赠送生日蛋糕。一分局、三分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机械公司和局机关工会开展了职工工间广播体操活动。
17、 深入调查研究,为工程局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局工会通过到基层各单位和兄弟单位的调查研究,分别在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六分局、安装分局、工程机械公司、科设院、技校、社会职能管理中心和3个改制公司以及局机关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基金的实施办法》和《捐献一日工资、奉献一片爱心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草案,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以及职工代表审议,多次修改,做好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帮扶基金启动的准备工作。一分局工会针对实际,开展了大龄未婚青工的调查研究,积极想办法协助行政解决大龄未婚青工的实际困难。
18、 认真接待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做了大量的解释说服工作。积极接待和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上半年共接待和处理了13人次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维护企业稳定做出了贡献。
19、 加强了工会系统的信息和宣传工作。根据《中国水电七局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上半年重点进行了送温暖活动、职代会工作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方面的宣传;积极向工程局内外报刊和网站投稿,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仅《工会简讯》和局工会网页就收到稿件92篇,采用87篇。半年来局和各单位工会共出32期橱窗、简报35期。
20、 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总结了全局20xx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局计划生育工作再次被郫县人民政府评为一等奖单位;修改、完善了全局20xx年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了与地方有关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和局内层层分解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的工作。与我局二级单位和局机关各部门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共33份,加强了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办独生子女及生育证等 135份,交独生子女儿保费34608元,为独生子女保险满期退保 106515元。为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续保66份,为女职工因患恶性肿瘤理赔10000元。
因此,今年上半年,局工会荣获了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授予的“全国能源化学系统先进工会”称号、四川省总工会表彰的“20xx年度全省工会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 和“四川省20xx年度工会领导班子考核二等奖”。特别是荣获“全国能源化学系统先进工会”称号,这是自20xx年以来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对全国能源化学系统工会工作的综合评比表彰。
二、上半年工作的差距
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会工作中的不足。主要表现:一是对施工局和工程项目部工会工作了解不够、指导较少。二是改制公司职工民主管理发展不平衡,有待改进。三是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薄弱,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最新机关纪律教育讲话心得体会精选二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继续认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并修改完善各项制度,结合单位的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抓好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确保机关大院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整改落实,继续深入教育实践活动。
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班子存在“四风”等方面突出问题,制定了和修改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市委大院财务管理制度》、《市委大院车辆管理制度》、《市委大院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局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局机关办公消耗品领取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机关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四不直接分管》、《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13个工作制度,制度整改完成为100%。
指挥部、拆迁办办公;原经信局办公楼租赁给北湖医院作为住院部,房管中心部分出租给嘉润公司、金叶公司、市场服务中心办公使用,原林业局办公楼部分租赁给粤北通电子商务、淘宝使用等,一方面实现物尽其用,另一方面为财政创造了经济效益。
三、认真履职,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把我局的各项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加强业务管理,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按照清远市的部署,20xx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一是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实施方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实际,3月25日,拟文印发《20xx年**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计划》(连机管[20xx]13号)。根据清远市局《关于做好网络报送20xx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清机管局〔20xx〕7号文要求,3月,完成了20xx年**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在网络系统的录入报送。二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按照清远市局《转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清机管局[20xx]13号)文的要求,结合**市实际,我局分管领导前往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要求有关单位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确保参选作品要紧扣主题,以节水、节电、节粮为重点,传播低碳环保理念,倡导勤俭节约行为。
(二)加强后勤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我局按照“重在取得实效、重在取信于民”的要求,加强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努力,加强后勤服务,将后勤服务工作落到实处:1、完成了市委大院前栋办公楼天面的修缮工作。市政府大院前栋办公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由于当时设计建设质量较低,加上使用年限长,屋面大部分的琉璃瓦出现脱落的现象,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我局通过一年多的时间,于今年2月份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确保了办公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全面实现了市委大院后勤服务社会化。为彻底做好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优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后勤服务工作高效运转,经我局与汇通物业公司协商,将我局聘用的保安、清洁工、会议室服务员等12名后勤工作人员,交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完成了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的形式,提高了后勤服务的质量。3、对市委大院进行室内照明改造。根据市府办《关于加快**市室内照明产品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我局对市委大院约20多个单位的的室内照明全部进行改造,共更换led灯具920支。4、修缮办公用房,改善办公环境。经过政府采购,一是如期完成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的修缮工作,使市创文办能按时进入场所办公;二是将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市委农办办公室、政府办档案室进行修缮,满足了不断增加的档案放置需要,优化了办公环境。三是为清远民族工业园加装电梯。因办公用房调整,市交通局、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调整到清远民族工业办公,原有的1台电梯已不能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为此,我局经请示市领导同意,在清远市民族工业园办公楼加装了1台电梯,解决了正常办公需要。5、新建市委大院停车场。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市委大院的原有的停车位已不能满足正常的停车需要,很多车都停放在大院内道路两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为解决市委大院停车难的问题,将大院前楼原有的两个喷水池进行填埋,改造成停车场,该项工程预算改造面积1073平方米,增加停车位39个,可以缓解了大院停车难的问题,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清远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对出差伙食费、住宿费的报销的审核,按照规定标准报支。
最新机关纪律教育讲话心得体会精选三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月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
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第十六条、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第十七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十九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二十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1.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发生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报废单项工程的净损失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计入待摊投资。
第二十四条、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在财政部门批复竣工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五条、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处理,冲销相应的资金。
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建设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明确界定投资来源和产权关系。由本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无形资产处理;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要认真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主要包括各项投资来源、已交付使用的资产、在建工程、结余资金、各项债权和债务等,由划转双方的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
第二十七条、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包括:煤炭建设中的工程煤收入,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汽)田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汽)收入和森工建设中的路影材收入等。
(二)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包括:水利、电力建设移交生产前的水、电、热费收入,原材料、机电轻纺、农林建设移交生产前的产品收入,铁路、交通临时运营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包括:1.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发生的营业性收入等;2.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各类副产品和负荷试车产品基建收入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金确定。负荷试车费用计入建设成本。
试运行期间基建收入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及其他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纯收入确定。
第二十九条、试运行期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期限执行。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定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
第三十一条、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结余部分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基建收入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收入按以下规定处理:
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
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三条、试生产期间一律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第三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第三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编制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第三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九条、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帐帐、帐证、帐实、帐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第四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主要有以下报表(表式见附2):
1.封面
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按下列要求报批:
(一)中央级项目
1.小型项目
属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其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或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主管部门审批。
2.大、中型项目
中央级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二)地方级项目
地方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
第四十二条、财政部对中央级大中型项目、国家确定的重点小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即先委托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再按规定批复。对审核中审减的概算内投资,经财政部审核确认后,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四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
第四十四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管理。
第四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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