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心得体会如何写 职务侵占感想(八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职务侵占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长期以来我局都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几年来,我局在新津县委、县政府以及各级领导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县人民检察院的直接指导下,从管理、教育、制度、监督四个方面着手,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基本实现了我们的工作预期:连年被上级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几年来无一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和职务犯罪事件发生,全局干部职工也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现结合我局几年以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五个方面向领导们汇报如下达:一、以加强领导为保障,切实抓好预防工作的责任落实
我局在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纲要时,都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局党组把预防职务犯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预防措施,及时对难点、热点问题作出决策;局里专门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仁新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树强同志为副组长,监审、人教、法制、征管、办公、计财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地税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局的预防工作做出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同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了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我局预防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以调整分工为手段,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干部是关键,利益是要害”,这是上级对近几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总结。因此,要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首要是抓好班子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近年来,我局在抓班子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一、加大了干部调整力度。我局不定期对局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并规定“一把手”不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保证了对领导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同时定期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轮流交换,特别是对征收、稽查等重要工作岗位任期5年以上的中层干部必须进行轮换,防止了干部连续在一地任职所滋生的腐败行为。
第二、严把干部任用关。我局本着“选好一个领导干部,就能建好一个集体,带好一支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的思路:对中层领导岗位全部进行了竞争上岗,并在竞争中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群众反映较大、廉政上不过硬的干部,能力再强也不予提拔,从而防止了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证了我局领导干部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
第三、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我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了有力的监督。我局明确了集体研究事项:如干部人事、税收减免、经费支出、建设项目安排、职工福利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不能搞一个人说了算;并加大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力度,重点确定为有无用公款吃喝玩乐、有无公车私用情况以及有无违反规定打麻将赌博等。
第四是加强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好的队伍不仅是管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为了避免“上行下效”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局出台了领导班子“一要讲政治、二要讲纪律、三要讲民主、四要讲廉政”的“四讲”规定,使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为下级做好榜样。
三、以思想教育为先导,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是教育,关键也是教育。我局坚持以领导干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和人、财、物管理岗位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筑牢了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我局不断改进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形式和方法,采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使受教育者易于接受、乐于参与,增强了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第一、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列为中心组学习和各科、室、所、稽查局例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理论作为我局中心组学习和各科、室、所、稽查局例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贯穿到整个地税工作的各个方面,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有效的预防了职务犯罪。
第二、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促进教育活动的开展。近年来,我局除了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日常教育以外,还采用了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我们一是邀请了市、县人民检察院以及县纪委有关领导到我局。用上党课、召开形势报告会、典型案例分析会等形式,给广大干部职工宣讲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以及怎样预防职务犯罪;二是制作橱窗展板,向我局干部职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三是通过党员电教学习、组织收看案例分析录像片等,让全体干部职工从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四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找准个别党员同志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整改,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五是组织领导干部到监狱,亲身体验身陷囹圄的罪犯现身说法,使领导干部心灵深处受到震撼。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纪律进一步规范;预防职务犯罪的决心进一步坚决。
第三、搞好三个结合。近年来,我局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其它教育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并完善了教育工作格局,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强大合力。一是与思想教育、纪律教育的结合,要求从思想上端正态度,进而在纪律上做到令行禁止,不闯“红灯”、不触“高压线”;二是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的结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务要做到以平常心对待名利,以进取心对待工作,以公仆心对待权力,用道德和操守自律,常想违法违纪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怎样的后果,从而自觉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自勉,光明磊落,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三是与法制教育的结合,我们认为职务犯罪履禁不止关键原因还是法制观念的淡薄,因此,我局不断加强了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强化了税务干部的法制观念,使全局干部职工做到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思想上起到了预防的效果。
四、以建立制度为依托,规范权力行使。
建立完善的制度,是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保证。教育的深入开展,要靠制度作为保证;监督的有效实施,也要靠定和执行制度来实现。
第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事实证明:职务犯罪绝大多数与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有关。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和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可使职务行为人不敢或是不能进行职务犯罪,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局针对地方税收工作特点加强了调查研究,为我局制定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提供有效依据。近年来,我局结合政风评议,针对执法、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相继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如《“两权”监督办法实施意见》、《税收执法责任实施意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意见》、《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以及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接待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落实得以保证。
第二、规范执法行为,增强税收的透明度。一是针对纳税人普遍反应较大的“税收核定”、“停歇业管理”等容易滋生职务犯罪的热点问题,我局实施了阳光操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税收管理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核定和办理停歇业程序,从源头上解决了税款征收不到位、税负不公平、暗箱操作,收“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防止了我们的税务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行为的发生。
第三、实施文明稽查,推行税务稽查“一证一书一卡制”。我局还针对稽查人员的特殊性,规定稽查人员下户检查,在出示《税务检查证》时,必须送达《税务稽查通知书》和《廉政情况反馈卡》,将纳税人在接受检查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明文告知被查单位,并将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的检查程序、工作纪律及法律赋予的执法权限予以公开,促进了执法人员的廉洁和执法的公正。几年来我局共收回反馈卡830份,回复率95%以上,满意率达到100%。从根本上杜绝了税务稽查人员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以两权监督为核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预防职务犯罪,重中之重在于监督,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再科学、再完备的规章制度也得不到执行、落不到实处,而使之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局狠抓了监督管理,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执行,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效用,预防了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职务犯罪。几年来,我局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了以“两权”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机制。并把“两权”监督制约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税、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手段。同时找准“两权”监督与税收工作的结合点,找准“两权”监督运行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到位。
第一、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力度。我局在成都市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了税收执法监督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严格执行了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加强了对执法过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力度,全面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几年来全局共集体审理了多起重大税务案件,重大税务行政处罚备案6起,堵塞了在税务处罚方面的监督漏洞。
第二、强化行政管理权监督力度。我局在行政管理监督方面着力解决了“不敢监督”、“不能监督”和“不让监督”、“无视监督”的问题,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实现了监督“关口”的前移。我局采取的行政管理监督措施,对内主要有:重大事项的党组会决制和票决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各科室所定期联系制、重大税收案件的集体审理备案制等;对外主要有:行风评议、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定期联席会议、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同时,在监督中运用现代化的技术和方法,将内部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全方位提高了我局监督工作的效率。
第三、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力度。我局长期以来都十分注重对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监督,我局坚决执行了“四个一律”,即:大额经费支出一律由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一律纳入政府采购按程序办理;预算外取得的经费如实记账,纳入局预算内管理;凡需上级批准的固定资产购买、处理,一律先报批后实施;审计工作除了加强日常经费责任审计以外,还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全、使用违规票据以及手续费、协税护税奖金名义列支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监督。通过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防止了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推动了税收工作的开展。
我局通过实施税收征、管、查三权分离制度;税收入库微机开票制度;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度;内部财务和审计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也是通过这一体系的建立,我局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原则、措施及工作制度落实到了实处,在“制度化预防”的基础上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良性运行机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还应清醒的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不断的探索和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必须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努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的税务干部队伍,切实把我局的党风、政风、行风搞好,把税收任务完成好,让党组织放心、让政府放心、让纳税人放心,为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促进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实现新津县经济建设的宏伟目标,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对于职务侵占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 (以下简称丁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中(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同举办一家合资,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以下简称)。
第二条xx名称及地址
xx名称:______
中文:______
英文:______
地址:___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宗旨
经营行及投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 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接受中国人民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注册资本为 元。
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 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丁百分之 ,出资 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以现金 元投资;
丁x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作为对投资。内容包括 。
和 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两项合计共为 元,应凭丁x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成立后,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 和 的原放款(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 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x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 和 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 ,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 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要成立后(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名称,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x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x作出决议。
1.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固定资产额。
5.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拟投资于其他人。
.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xx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 的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x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x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业务进度,提出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 和 为在 的子公司, 改名为 。该两子公司分别在 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应交给;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将调派 和 的经理级职员协助开展业务并为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 和 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董事会视业务发展需要及 和 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设施
第二十三条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 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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