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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克服疫情影响心得体会和方法 民警在疫情期间的心得体会(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2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民警克服疫情影响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第二条 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统一的制式服装。

新录用或调入的人民警察必须经省(区、市)司法厅(局)政治部警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着装。

第三条 下列人民警察工作时间必须着装:

(一)监狱、劳教单位的人民警察;

(二)警察专业技术单位的人民警察;

(三)到下级单位调研、检查工作的上级机关人民警察;

(四)警车驾驶员;

(五)经省(区、市)司法厅(局)批准着装的其他有关人员。

第四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按照规定配套穿着:

(一)执勤、训练、劳动、抢险救灾、处臵突发性事件、执行追捕等任务时,通常着执勤服。其他场合通常着常服,也可以着执勤服。

(二)着常服时,内着衬衣,扎系制式领带。外着制式衬衣时,衬衣下摆扎于裤腰内,并扎系制式腰带。着长袖衬衣时,扎系制式领带。着短袖衬衣时,不扎系领带。

三级警监以上警衔的人民警察,着白色衬衣、扎系深蓝色领带;一级警督以下警衔的人民警察,着铁色衬衣、扎系浅灰色领带。

(三)着多功能服附内胆时;内着衬衣、冬常服。不附内胆时,内着衬衣、春秋常服。

(四)着常服时,佩带硬肩章。着作训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衣时,佩带扣式软肩章。着多功能服时,佩带套式软肩章。

(五)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着制式皮鞋、胶鞋。

(六)参加授衔、宣誓、阅警等重大仪式或者外事活动时的着装,按照主管(主办)单位规定执行。

第五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应当戴警帽。

(一)着常服、多功能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衣时,男人民警察戴大檐帽,女人民警察戴翻檐帽。着执勤服时,戴警便帽。

(二)戴大檐帽、翻檐帽、警便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戴冬帽时,护脑下缘应当距眉一至三指。

(三)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并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警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警帽臵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宿舍内时,警帽应当统一放臵在衣帽架或者床铺被褥上。

(四)驾驶或者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必须戴警用头盔。

第六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警号佩带于外衣左胸处,胸微佩带于外衣右胸处,臂章佩带于外衣左臂处。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第七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警服和便服混穿;

(二)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常服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衬)、内衣不得外露;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四)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人民警察鞋跟不得高于3厘米,女人民警察鞋跟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

(六)男人民警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人民警察发辫不得过肩;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眼部有严重伤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八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倒卧等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不文明举止。

第九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除参加重大礼仪性活动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场所饮酒,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酗酒。

第十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随身携带由司法部统一监制的警官证。

第十一条 人民警察着装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携带必要的警械装备。

第十二条 两名以上人民警察着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第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警官证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人民警察,警官证如有遗失,本人要及时向警务管理部门报告,由警务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人民警察季节换装的时间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

(一)非工作时间;

(二)女人民警察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审查的;

(四)辞职、辞退、开除公职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

第十六条 退(离)休人员、调离非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不得着装。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民警察,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警务管理部门进行纠察和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扣留其证件,并向其所在单位开具《违反警容风纪通知单》,必要时,带离现场进行教育。

第十八条 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违反警容风纪通知单》后,视情节轻重,按警务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加强警容风纪的教育和管理,每年11月作为警容风纪检查月。对规模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并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第二十条 司法行政系统其他按规定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人员的着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有关民警克服疫情影响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当前,湖南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队伍思想状况良好,广大民警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结合队伍现状,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主题教育和争先创优活动,狠抓了民警政治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民警良好作风初步养成,队伍整体形象日益提升。但与新时期公安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新期盼的要求,还存在必须差距。客观地讲,在极少数民警思想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客观因素也始终影响着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顺利开展,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善。

(一)部分民警敬业精神不够,缺乏职业荣誉感。少数民警缺乏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意识和干劲,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职责感、使命感有所淡化。个性是个别民警缺乏职业荣誉感,认为当警察只是为了挣工资,不想也不愿意去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干工作讲条件、看待遇,不愿吃苦,得过且过。

(二)部分民警思想压力过大,产生厌战畏难情绪。基层个性是一线民警承担的职责比较繁重、复杂和具体,常年累月地在路面工作,民警难得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休整,普遍感到身心疲惫,少数民警产生了厌战和畏难情绪。加之家属下岗、子女上学等问题带来的压力和负担,民警的思想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下。由于工作任务繁重,许多民警抽不出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家庭,更没有潜力来处理和解决一些家庭困难,造成一部分民警家属的不理解,引发了家庭矛盾,影响了民警的工作。另外,民警的健康状况也令人堪忧,有部分民警常年在一线路面工作,不一样程度患有职业疾病,相当一部分民警已处于亚健康状况。

(三)少数民警存在心理上不平衡,影响工作用心性。基层民警在工作中的超常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工资收入同其他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相比,相差较大,不一样地区、警种之间也存在差距;民警职级晋升比较缓慢;民警的生活水平普遍偏低,一些政策性补贴和超时工作补助不能按时兑现。这些现实问题都涉及民警的切身利益,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会导致民警在心理上出现不平衡,影响民警工作用心性。

(一)少数民警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思想道德修养水平不高,不能正确认识手中权利的性质,教育与管理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已经建立的一些制度不能有效地落实。

(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单一,针对性不强。针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目前仍是说的多、做的少,方法陈旧,工作会议替代了政治教育,行政命令替代了思想工作,新办法、新招数不多,缺乏渗透性。

(三)激励竞争机制仍需不断完善。近年来,虽然先后探索实行了绩效考核、等级量化等队伍管理措施,有效地激发了队伍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目标设置、奖惩兑现、落实力度上仍存在一些不足,未能充分激发民警工作热情。加之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力度不够,在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性和激励作用方面还有待加强。

(四)一些民警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在实际工作中重打击、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有的只强调别人守法,没有认识到执法者首先要依法办事。

(五)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民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一些问题的发生。

(一)打牢思想基础,强化素质教育。以开展先进性教育及加强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持久地在全体民警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拼搏的精神,使全体民警以高昂的斗志、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建功立业。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二)完善队伍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大胆实施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末位调整、分离培训等工作,让民警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使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目标职责制考核上,要严格按照目标职责进行考评,并严格按照考评结果兑现奖惩。在实施等级化管理上,要立足于落实兑现,使不一样的等级有不一样的待遇。同时,要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分流培训、待岗等措施,透过实施这些制度,真正建立起公安队伍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三)坚持典型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在工作中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透过选树一批政绩突出、年富力强的中层领导干部标兵,选树一批业务精通、实绩突出的业务尖子,充分激发民警争先创优热情。

(四)落实从优待警,增强队伍凝聚力。从优待警是凝聚警心、促进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实实在在地拿出举措,把“从优”落到实处,使民警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要用心创造条件,尽可能为基层民警办实事,为基层民警的工作、生活带给一个较好的保障环境。在生活上,要用心为民警排忧解难,关心民警的身体健康,帮忙民警解决家属、子女就业等问题;在政治待遇上,要按照政策,及时解决民警的职级待遇。要落实好与民警交心谈心制度,有效缓解和疏导民警心理压力;逐步推行民警年休假、定期体检,解除民警后顾之忧。同时经常组织开展演讲、书法、球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民警文化品味,凝聚警心。

(五)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整顿作风。要不断加强监督

民警克服疫情影响心得体会和方法 民警在疫情期间的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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