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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基层医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总结(七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2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基层医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1、调查对象与方法调查对象为全区2家乡镇卫生院,采用统一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人员统一思想、统一内容、统一方法、统一标准。

二、调查结果和存在问题经过调查发现,辖区各级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工作有所改进。但仍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

(一)思想不重视,认识不足,组织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机构的领导和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医院感染管理意识淡薄,缺少健全的医院感染的组织,各级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均无专人管理,各项医院感染和消毒隔离制度不健全,医务人员接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培训少,对医院感染了解甚微。

(二)消毒灭菌工作不到位

1、空气消毒的紫外线灯消毒不规范。紫外线灯安装不合理,重点科室缺少紫外线灯,未进行消毒时间登记,未做紫外线强度监测。

2、消毒液的使用不规范。(1)消毒剂种类选择不当,不能根据物品的危险程度和被消毒物品的性能来选择消毒方法,没有中、高效消毒剂,仅使用低效消毒液苯扎溴铵和来苏儿,(2)消毒剂浓度不达标,更换不按时,无定期更换制度。

基层医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展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要求。本要求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一、组织管理

(一)健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二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管理消毒不规范。紫外线灯安装不合理,重点科室缺少紫外线灯,未进行消毒时间登记,未做紫外线强度监测。

2、消毒液的使用不规范。(1)消毒剂种类选择不当,不能根据物品的危险程度和被消毒物品的性能来选择消毒方法,没有中、高效消毒剂,仅使用低效消毒液苯扎溴铵和来苏儿,(2)消毒剂浓度不达标,更换不按时,无定期更换制度。

基层医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展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要求。本要求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一、组织管理

(一)健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二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生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体职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

二、基础措施

(一)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

(二)环境与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其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标志清楚,定位放置。

(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如下要求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4.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5.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层医疗机构设消毒供应室的,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消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09)规定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并使用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5.8.1.压力蒸汽灭菌”节选见附件1)。没有设置消毒供应室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经地级市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

(五)无菌物品、清洁物品、污染物品应当分区放置。无菌物品必须保持包装完整,注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以及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按灭菌日期顺序置于无菌物品存放柜内,并保持存放柜清洁干燥。

(六)从无菌容器中取用无菌物品时应使用无菌持物针(镊)。从无菌容器(包装)中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入无菌容器(包装)内,应重新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购入时索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并进行质量验收,建立出入库登记账册。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口期及失效日期,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不得使用。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使

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八)应根据消毒对象选择消毒剂的种类,所用的消毒剂必须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文件,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中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保证消毒效果的可靠、具体选择原则和适用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ws/t367-2012)“附录c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的要求(节选见附件2)。

(九)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规范抗菌药物的种类、剂量、给药时间和途径,严格遵循“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

(十)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和正确率,特别是在诊断、治疗、护理等操作前后严格实施手卫生,有关要求参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09)(节选见附件3)。

(十一)医护人员诊疗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十二)诊疗工作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防护工作。

(十三)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立即弃置于符合规定的利器盒内。严禁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落实防止锐器伤的各项措施。

(十四)医务人员应当参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卫医发[20012号),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发生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或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重点部门

(一)手术室

1.独立设置、分区明确、流程规范、标识清楚、清洁卫生,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2.凡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一次性外科口罩、鞋。非感染手术和感染手术应分室进行,如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应先安排非感染手术、再安排感染手术。

3.手术器械与物品使用后尽快清洗,器械必须一用一灭菌,清洗、包装、灭菌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耐湿耐高温器械与物品应使用压力蒸汽灭菌。灭菌后的手术器械包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存放柜内。

4.麻醉用具定期清洁、消毒。可复用喉镜、螺纹管、面罩、口咽通道、简易呼吸器等须“一人一用一消毒”,清洁、干燥、密闭保存。

(二)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 1.保持室内物体表面、地面清洁。室内应设流动水洗手池,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手消毒剂应标启用时间,在有效期内使用。

2.治疗车、换药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利器盒放置于治疗车的侧面;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速干手消毒剂。

3.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照先清洁伤口,后感染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弃置于双层黄色防渗漏的医疗废物袋内并及时密封。

(三)普通病房

1.床单元应定期清洁,遇污染时及时清浩与消毒,直接接触皮肤的床上用品一人一换,遇污染及时更换。

2.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应对床单元及其相邻区城进行清洁和终末消毒。

四、重点环节

(一)安全注射

1.进行注射操作前半小时应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活动。严禁在非清洁区域进行注射准备等工作。

2.配药、皮试、胰岛素注射、免疫接种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

3.尽可能使用单剂量注射用药。多剂量用药无法避免时,应保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严禁使用用过的针头及注射器再次抽取药液。

4.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放置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5.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碘酒、酒精的容器等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碘酒、酒精,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6.药品保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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