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培训班心得体会怎么写 培训学校心得体会怎么写(6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义务教育培训班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教育部督导局每年会定期将各省监测报告给予反馈。2019年,教育部督导局改变以往将监测报告反馈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方式,直接将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发函至各省政府办公厅,且只列问题不谈经验,要求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黑龙江省政府在接到监测报告后,由省长批示,省教育厅牵头积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科学分析与有效应用,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影响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策略并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为各地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有效推动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领导小组,教育厅厅长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厅长(副厅级督学)和教师发展学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育厅相关处长和业务指导单位、评估监测工作负责人等,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省级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结果应用及监督协调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办公室,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省级具体组织实施、业务培训,组织专家组对监测结果分析解读与应用指导以及视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组建专家组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与应用。由省监测办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熟悉义务教育教学及管理、研究教育监测评价的专家学者组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专家组,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结果的分析与指导。
深入分析解读省级监测报告和县(区)监测报告。专家组深度分析省级监测报告有关数据,精准查找全省义务教育质量方面的优势与不足,撰写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6 1”报告,即6个分学科监测分析报告和1个省级深度分析报告,并基于国家监测数据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课业负担等专题研究,有效指导整改工作。
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调研。专家组立足全省监测结果确定调研重点、调研对象和调研内容等,采取问卷调查、访谈座谈、课堂观察等方式充实存在问题的证据,对数据结果误差进行纠偏;同时,深入分析监测数据,帮助县(区)进一步梳理归纳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各中小学等不同层面提出改进建议。
赴样本县(区)进行监测结果现场反馈。由省监测办组织专家组分赴各个样本县(区)进行监测结果现场反馈,要求分管教育副县(区)长到会并认领问题,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拿出限期整改方案。同时,依据监测结果反映出的不同问题的性质和责任范围,针对县(区)业务指导部门人员、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开展分层分类反馈,帮助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指导其科学运用监测结果。
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根据监测报告反映的问题,多部门协同联动,共同研究制订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各个问题改进的牵头部门,强化问题改进的责任主体。涉及政策出台、制度及经费保障等问题由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整改;涉及教育教学管理及教育改革等问题由业务指导部门指导,学校负责整改。同时,各地深入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重点强调措施具体、时限明确,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保证各部门真抓真改。
注重阶段反思,教育督导部门及时跟进。各地在按照制订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将其形成制度予以固化,不断查找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措施,保证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各地整改过程中及时跟进,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问题整改专项督导,充分利用质量监测省级专家组对督导对象做好问题整改咨询与指导,将督导结果及时上报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将监测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指标。
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部署及业务培训。每年3-4月,召开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会,对被抽样的县(区)及所在市(地)进行细致周密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市(地)、县(区)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认真组织筹备监测相关事项,全力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视导员和省级专家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视导员的评估监测水平和专家组研究指导能力,保障视导员圆满完成样本县(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的视导工作。
设立专项经费保障质量监测实施与有效改进。黑龙江省政府设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专项经费,用于本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结果分析与应用指导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县(区)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本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工作。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加大经费投入,增加监测样本县(区)的数量,扩大监测学校和学生的覆盖面,通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本区域义务教育质量做好“体检”,找到制约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问题及影响因素,持续提高区域义务教育质量。
2022义务教育培训班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通知》(甘教督〔20xx〕6号)的要求,我县严格对照评估内容、指标要求和工作程序,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高台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黑河中游下段。全县总面积4425平方公里,辖7镇2乡,136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人口15.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万人,农村人口12.9万人。近年来,高台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宏伟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做大做靓宜居宜游”的部署要求,立足高台“一山一水一湿地”的自然属性,聚焦“宜居宜游宜创业”的战略基点,紧紧围绕“坚持一条主线、打造两张名片、突出三项重点、走好四条路子、注重五个结合、推进‘六县’建设”的工作部署,着力打造宜居宜游的生态家园、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开放开发的创业家园、凝心聚力的精神家园、安定团结的和谐家园,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45.54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68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8.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94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11元。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县”、“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我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取向,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推进布局结构调整,“两基”水平全面提高,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县现有中小学23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中专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17所;共有幼儿园63所。在校学生18537人,其中高台一中3679人,职业中专20xx人,初级中学5682人,小学7121人;在园幼儿3549人。有教职工1910人,其中专任教师1840人。教育系统先后获得“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先进单位”、“全省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要求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照《甘肃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指标体系》4个方面46项指标进行评估,全县4所初中和17所完全小学均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综合达标率为100%,符合申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前提条件。学校规模和班数、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所、装备和图书、教师配置等5大项、12个核心指标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二)小学、初中校际均衡差异系数分别达到要求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评估。经测算:我县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分别为0.28和0.16,分别小于规定指标0.65和0.55,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指标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三)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效显著
认真对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标准(试行)》,我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a级指标、15个b级指标和29个c级指标逐条进行自查,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定评估标准,自查自评得分为99.7分。指标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1.入学机会2个b级指标4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我县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城区6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20xx年,我县共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76人(小学404人、初中172人),占学生总数的4.4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率达100%。在校就读期间,学籍管理、评优奖励、“两免一补”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大力促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高台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结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教体局、团县委、妇联、少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服务体系,实行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和普查登记制度,创建了市级“留守儿童之家”8个。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3)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教育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基础教育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了三残儿童少年入学权力。20xx年我县共有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少年129人(其中女生51人),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6.3%。全县建有高标准随班就读资源室3个,保证了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4)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xx年开始,按照高于省定标准的要求将高中招生计划指标下达到各初级中学,确保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5)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积极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对困难家庭学生做到“应助尽助”。近三年,累计发放“两免一补”资金745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142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级财政资金742万元,享受“营养餐”学生达12366人(次)。
2.保障机制3个b级指标8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我县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高台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xx-2020)》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乡镇、部门目标责任制、监督和问责等机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步骤、措施、落实的路线图,形成了教育资源向农村或薄弱学校倾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格局。
(2)我县将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经费单列,按照“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要求,依法建立经费投入机制,调整经费支出结构,使财政拨款首先保证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的需要。20xx-2019年教育财政拨款增长率分别为19.4%、23.5%、15.3%,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为14.7%、16.8%、12.2%,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xx-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分别为6548元、8426元、10891元;20xx-2019年教师人均工资逐年增长,分别为40678元、45616元、50546元;20xx-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670元、738元、879元和843元、964元、1102元;20xx-2019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法定要求,分别为4.84%、4.93%、4.98%。20xx-2019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9.1%、19.7%、20.0%。20xx年,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1080万元,所占比例达57.26%,高于国家和省定标准7.26个百分点。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41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71万元,及时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金、地方政府留成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中计提教育发展资金118.32万元,全部用于教育。
(3)我县根据全县教育事业“xx”规划的总体思路,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以缩小县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差距为目标,科学优化全县教育资源配置,制定出台了《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专项资金。20xx年,计划投资160多万元,着力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通铺和取暖设施落后的现状;财政预算60万元,解决了农村薄弱学校(教学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工资问题。城区规模学校按一定比例向农村倾斜公用经费,保证了农村边远薄弱学校的正常运转和适度发展。至目前,全县21所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3.教师队伍4个b级指标7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我县自20xx年开始在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按照“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制定了《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县财政优先保障经费,对艰苦边远的农村学校给予适当倾斜,逐步完善了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20xx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365元,20xx年1月调整为500元,20xx年9月调整为600元;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将全县农村中小学按地域划分为三类,一类学校每人每月3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80元,三类学校每人每月100元。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津贴政策落实到位,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
(2)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现有教职工1077人,其中专任教师1054人,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为97.86%,其中小学为98.98%、初中为96.48%。足额配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师学科结构合理,任职资格合格率达100%,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98.5%,全县小学、初中生师比分别为12︰1、11.8︰1,小学、初中各学科教师配备达到规定要求,小学、初中生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分别为0.06人、0.05人。
(3)出台了《高台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支教援教工作的意见》,实行城区与农村学校对口帮扶,县域内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
义务教育培训班心得体会怎么写 培训学校心得体会怎么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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