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廉洁警句心得体会及感悟 国家能源廉洁警句心得体会及感悟作文(六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国家能源廉洁警句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你们好!
我很高兴能向国家和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我真的非常高兴,因为有国家助学金的帮助不但大大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负担,也让我的学习和生活得到了充分的保证,让我可以安心的在学校学习,更让我的父母减轻了为我们每次念书而需要的庞大学习费用,在这里代表我的父母向所有帮助过我的人真诚的说一声“谢谢你们”。
同时我也很庆幸我自己可以来到这所学校上学,因为它不仅帮助了我实现了大学梦,更重要的是是这个大学中的老师和同学们让我更加体会到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重要意义!
当我听说我的国家助学金申请成功了一半之后,我的我那颗心也稍微松了一口气,不为别的,因为这是我现在唯一可以帮助母亲减轻她肩膀上负担的机会!感谢国家的助学政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希望和关怀,我也有幸成为一名幸运儿,当我含着心酸的泪水走入大学的门槛,在国家为我们贫困生提供更多的经济援助渠道的政策下,我有幸申请到了国家助学金,为我的拮据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希望,感谢国家、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关爱和帮助,使我在这个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让我感到了爱的关怀,以及国家对我们大学生的期望和自己的责任感。同样,国家助学金在帮助别人时所体现出的高尚品质,也教育了我们这些受助的贫困学生以及那些参与此次活动的人。作为一名受到帮助的人,我在受到别人帮助的同时,深深感到了社会无比的温暖,并时刻提醒自己一定要像帮助我们的人一样去帮助另一批需要帮助的人。因为我明白获得帮助之后的那份喜悦,明白那份帮助给我生活的巨大影响,所以我也要尽力让需要帮助的人体会到那份被帮助的喜悦,并也由此想到助人为乐之举。
在这里,我也只能以书信的形式来表达我对祖国和学校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你们就像沙漠里的一片绿洲,在我最饥渴的时候雪中送炭,给我们送来了最需要的水源。是你们那颗感恩的心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温暖的一面,点燃了我的那颗孤独无助的心,也让我明白了,前进的道路上我并不孤独、也不艰难,因为有我们伟大的祖国和这么多的好心人帮助我,我又怎么会孤独呢!
感谢我的祖国、感谢我的学校、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是你们让我不断的成长,是你们帮助我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也是你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和勇气,让我一个劲的走下去,更是你们教会了我坚强和独立,感谢你们!我会将我今天所说的话付之于行动,我也会将你们传给我的爱心火苗一直传递下去,我会用行动帮助比我更需要帮助的人,让更多的人将这种永驻于心间的爱心火苗传递下去,让更多的人体会到感恩的心是多么的美好,也会让更多的人明白,帮助别人就是帮助我们自己,而帮助他人的同时也会将我们的爱心传递给另一个人,让这束感恩的火苗散发在人间的每一个角落。
国家助学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他实现了我的梦想,而且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我会合理运用这些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为祖国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感谢你们,感谢国家。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国家助学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报效我的祖国和学校,以及社会中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最后,感谢学院领导和老师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我今天所说的话付之于行动,把这份感恩的火苗传递下去!
真诚的感谢您们!谢谢!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主题国家能源廉洁警句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xx]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xx]17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 评选范围
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定向、委培等在职培养类型研究生)。20xx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
5、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30%。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条
1、获得上一年度的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有课程不及格;
(八)参评过程中提供不符事实的信息;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评审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 评选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需要提交获得立项的申报书和立项书。
2、导师签署意见。
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1比1。2的比例,根据基础评审得分排序确定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学院公示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后一天内接受学生的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对入围学生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实行评选。
5、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申诉机构为党政联席会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计分方法
1、综合成绩分数=基本分数×80% 面试分数×20%
基本分数=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40% 科研成绩×40% 司法考试×5% 社会公益×15%
其中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以教务老师给出的总成绩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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