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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证心得体会范本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心得体会(4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4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资质认证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该房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_____;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_____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_____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对于资质认证心得体会范本二

各相关企业:

即日起,市城乡建委窗口开始受理新办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合肥建设网办事大厅——建筑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建筑业企业资质过度阶段,如资质管理政策调整,请遵照最新办事指南和通知公告。

已有资质的企业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请换证后再提出申请。

市城乡建委行政审批事务处

20xx年10月26日

附件:

建筑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

一、实施主体: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xx]20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xx]159号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建市〔20xx〕169号

三、办理范围: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合肥市的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

2、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四县(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一市(巢湖市)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后,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及劳务资质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在合肥建设网或者安徽省工程信息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完整版申请表)。

(二)申报资质企业进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企业入口,在系统中按资质标准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提交申请,不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公路、铁路、水利水电、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消防设施工程、公路、水运、水利、铁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需要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第十四条提供纸制资料两套)

(三)申报企业携带申请表(另:申请表需在工程信息网上上传扫描件)和网上申报材料原件到建委窗口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2、企业章程;3、企业资产证明文件(首次申请不需提供);4、企业主要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证明材料;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企业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5、企业资质《标准》中明确要求企业自有设备,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其中,申请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证明、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不需要);7、业绩证明材料(最低级别不需提供)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四县及巢湖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上报函及申请表至建委窗口。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资质企业进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企业入口,在系统中按资质标准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提交申请(申报资质企业申请企业uk锁→进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登陆企业入口→资质审批→资质申请→按资质标准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提交申请)

(二)申报企业携带申请表和网上申报材料原件到建委窗口办理;

(三)四县及巢湖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上报函及申请表至建委窗口。

(四)窗口受理后请关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资质审批系统的审核意见。

(五)对核准通过的企业,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和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告→发证;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资质审批系统网上即时退回,并告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审核意见。

(六)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网上申报→建委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核查原件及相关网上数据→行政审批处对申请材料集中进行评审→现场勘查→网上公示、公告→审批发证→报委建管处和省厅建管处备案。

六、承诺时限:材料齐全,20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发证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及地址:0551-63538821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建委窗口。

九、投诉电话:0551-63538836

十、网址:合肥市城乡建设建委会网址

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址

注意事项:1、(领取企业uk锁方式:登陆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网站首页→业务系统→本省企业加密锁申请

2、技术工人的证件和身份证信息按工程信息网上的关于新质标准中技术工人的相关说明要求上报(不需要实名制)。

资质申报在过度阶段,如信息变动,请遵照最新办事指南和通知公告

对于资质认证心得体会范本三

第七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第八条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托。

第九条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委托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应当在对认证委托人实施现场检查前5日内,将认证委托人、认证检查方案等基本信息报送至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信息系统。

第十条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认证机构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由认证检查员对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

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需要进行产地(基地)环境监(检)测的,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监(检)测机构出具监(检)测报告,或者采信认证委托人提供的其他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检)测结论。

第十一条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允许其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第十二条认证机构应当保证认证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产品检验检测和环境监(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验检测、监测结论的真实、准确,并对检验检测、监测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产品检验检测、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检验检测、监测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本条规定的记录保存期为5年。

第十三条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有效跟踪检查,以保证认证结论能够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第十四条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销售证,以保证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所销售的有机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与认证证书中的记载一致。

第十五条有机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下同)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应当在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后,方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第十六条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对于资质认证心得体会范本四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 区(县)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资质认证心得体会范本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心得体会(4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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